第十二章(第2/2頁)

“沒錯,耍帥裝酷把妹的時代已經不流行了,現在用功讀書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用功!再用功!”我拍拍許博淳的肩膀,兩人都很振奮。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們從學校回家途中,許博淳突然想吃點零食,於是我們將腳踏車停在一間叫“三角窗”的家庭式簡餐店外,巴望著想吃點東西。

一進去,我們兩個眼睛同時發亮。

店裏角落擺了一台大型機台遊戲機,是有夠老舊、屬於六年級生的“勇猛拳擊”,沒有很多粉絲,卻讓我跟許博淳迷戀不已。勇猛拳擊,顧名思義是個格鬥對戰遊戲,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匯聚成一個鳥喙樣,在半秒間快速啄兩下攻擊鍵,主角就會使出“彗星拳”必殺技,難度非常高,我們幾個死黨還會拿計算機的按鍵來比賽,設定“1+1”後,看看誰可以在十秒內連擊最多下(最後的數字就是結果)。

“那種機台不是失傳很久了嗎?”許博淳大驚,虎軀一震。

“沒辦法了,只好挑他幾場!”我趕緊掏出五元硬幣,投進機器。

從此我跟許博淳在晚上念完書離開學校後,就會眼巴巴地騎到三角窗,兩個人胡亂吃著東西,坐在遊戲機前開揍,揍到一毛不剩才離開。

某天晚上,我們口袋的五元銅板特別多,打到老板娘都拿著長勾敲著鐵門恐嚇,我們才意猶未盡地背起書包走人。

“不行,我們這樣一直打電動真的很幼稚,又浪費錢。”許博淳嘖嘖。

“可是我們才高中,幼稚一點本來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樂。

“但也不能太超過,我們來規定一下,只有當我們兩個人都在的時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擊,一個人的時候不行,免得太沉迷。”許博淳正經建議。

“也是,這個遊戲很恐怖,程式裏頭一定有詛咒。”我同意,擊掌。

此時,我們在夜風中踩踏著腳踏車,順著熟悉的“習慣”路線,許博淳陪著我先繞到李小華家再各自回家。我突然有個奸詐的想法。

在“誰先被沈佳儀發現在喜歡她,誰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戰原則底下,我決定跟這位超級死黨分享我的秘密。

“許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對不對?”我試探性地問。

“對啊。”許博淳。

“盡管如此,我還是決定跟你說一件很酷的事,請你顧念我們的義氣,千萬不要跟阿和說。嗯?”我伸出手。

“沒問題,你愛上了他姊姊嗎?”許博淳亂講,伸出手。

兩人擊掌。

“不是,是沈佳儀。”我笑笑,爽快說道。

“——”許博淳有些吃驚的表情。

“你不必跟我說,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歡沈佳儀對吧!”我哈哈一笑。

“算你對了。天啊,你們幹嘛一票人都喜歡沈佳儀?”許博淳不解。

“千千萬萬,不可以跟阿和講喔。”我微笑,揮手。

我們分開的瞬間,我的臉簡直笑到歪掉。

許博淳一向跟阿和很要好,這種戀愛大事是不可能不透露給阿和知道的。我故意跟許博淳泄漏自己的心底事,就是想讓許博淳幫我帶個話。

認真說起來我可是個狠角色,阿和也該發現我跟沈佳儀的交情非比尋常,如果阿和百分之百確定我喜歡沈佳儀後,一定會加快“追”沈佳儀的腳步。如此一來,這位強敵就會一腳踏進沈佳儀的“絕對禁區”!

“糟糕,我會不會太奸詐了?”我看著月亮。

“不會,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詐。”月亮說。

“不客氣。”我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