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舞美師的航班(第5/6頁)

“當然不是,那個差點跟我姐姐結婚的人,是個好人。我小時候總和他玩。可是——我聽我爸爸說的,那時候姐姐馬上就要結婚,爸爸已經買好了機票要帶著我回來看婚禮。可是,姐姐又碰到了那個人……就什麽都過去了。”雖然我不知道這二位男主角的名字,但只需根據他的眼神,即可判斷,此刻提及的“那個人”指的究竟是“好人未婚夫”還是“壞人前男友”。也許是因為這孩子中文沒那麽好,他才會說“什麽都過去了”,他不知道他無意間把這件事情描述得很有味道。

“所以你姐姐並沒有結婚,重新跟這個……壞人在一起了嗎?”我決定暫時將自己代入他的邏輯。

“沒有。”他更加用力地撥弄著吸管,“她沒有結婚,未婚夫走了,再也不跟我做朋友。大家都很生氣。爸爸、爺爺奶奶,還有我……”

“小朋友。那一定是愛情,你不懂的。”

“可是她和那個人沒有在一起。那個人在加拿大,那麽遠。”他極力要證明自己不再是小朋友了,“姐姐一直是一個人。她跟我說,那個人現在其實也是一個人,那個人就像我爸爸一樣,跟不同的人在一起過,可是最終還是一個人。他們沒有在一起,一個人在中國,一個人在加拿大,姐姐說不是我們以為的那樣……可是我奶奶說,他們倆腦子都有病。”

聽到這裏我就笑了。這孩子其實有個本事,能用很笨拙的方式把一件事情說清楚。

“那個人每年回來龍城兩次。每次回來,姐姐都開車到北京來接他,要開六個小時。還會把他從龍城送回來,送到機場。我姐姐在醫院上班,有時候病人會很多,整夜不能回家,那個人就會把機票的時間改簽,改到我姐姐有空的時候,才肯動身回去。”

“也就是說,每年,他們一起相處的時間,就只是高速路來回的幾個小時車程?”

“是。在龍城的時候,其實根本不見面的。”這孩子同情地注視著我,“姐姐說,就是這樣最好。”

“我也覺得這樣很好。”我很嚴肅地告訴他這個。

“真的?”他難以置信。

“千真萬確。”我看著他的眼睛,“我告訴你一件事,其實,我也是龍城人。”

我知道他不會懂我那句話的意思。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看著我:“你陪我一起上去好麽?我想看看姐姐和……”

我原本想說:你想當電燈泡。但是考慮到他未必聽得懂,我也懶得解釋。於是我說:“好。”

城裏的主教終於派來兩個人來審查小鎮上的牧師。聽證會在鎮長辦公室舉行。這種稽查應該跟鎮長寫給主教的一封檢舉信件有關。很多居民也簽了名,比如獨眼人,比如小學老師,比如小偷。

牧師被帶走的時候正在教堂門口和一個年輕的修理工聊天。修理工說:“牧師,我有罪。”牧師說:“別怕,誰都有罪。”修理工說:“我愛上了朋友的妻子。”牧師說:“《十誡》裏的最後一條,是不可貪戀他人所有的。”修理工說:“我知道的。”就在此刻,鎮上的警察局長陪著主教派來的人打斷了他們的對話。

牧師被帶走的時候,警察局長問修理工:“他剛才跟你說什麽?”

修理工說:“《十誡》。”

警察局長皺起了眉頭:“你別怕。我早就覺得他不對勁。他很可能馬上就會被判為異端被逐出教會,你好好想想,他都說了什麽,他跟你說的話,都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修理工說:“他說,不可貪戀他人所有的。上帝也是這麽說的。”

警察局長失望地長嘆一聲:“這些愚民,從來都弄不懂什麽才是信仰。”

牧師面對審問他的人們,什麽都承認。他承認自己在禮拜的時候變魔術的事情,他也承認有很多人喜歡看他的魔術。

“所以你承認,你用奇技淫巧,誤導了信徒的信仰。”

牧師說:“好吧,就算是這樣。我說過,我念神學院之前,曾經是一個魔術師。魔術師這個行當,不也是上帝的創造嗎?”於是他們就當作他認罪了。

深夜,修理工靜靜地爬上了頂層的閣樓,輕輕敲了敲關押牧師的房間的窗戶。牧師推開窗子,修理工說:“我來救你。”

牧師說:“不必。”

修理工說:“我想跟你一起去走江湖,像你過去那樣,你教我變魔術。”

牧師問:“為什麽呢?”

修理工說:“警察局長請我喝酒,想套出來白天你到底跟我說了什麽。我喝多了,喜歡亂講話。我就都說了。其實白天,我沒有跟你說全部的真話。我說我愛上了朋友的妻子,但我沒告訴你,她也愛我。我喝醉了,我忘記了當時我的那個朋友就在身邊。現在,我愛的女人死了,我的朋友掐死了她,警察局長正帶著人去犯罪現場。牧師,我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