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是一種相遇,然而淒美

過去是一些行李,把它打包起來就成了回憶。回憶是一種相遇,然而淒美,或淒或美。“回憶裏的人,是不能去見的;去見了,回憶裏的ta(他或她)就沒了。”看到一個學生的說說,我搜了一下,方知它原來是一篇文章的句子。

不過我想,回憶或者說愛情裏的回憶並非如此簡單,現實社會的網絡小品文或許讓人眼前一亮,然而畢竟缺乏沉澱,缺乏沉靜。它是那樣的輕飄飄,美麗而容易破碎。其實,愛情裏的回憶可以是一種傷害,可以是一種潤澤,也可以是一種支撐。

其一,回憶傷害起人來真比刀還厲害。如林徽因,她是多麽愛徐志摩,只是由於驕傲,而沒有選擇跟徐志摩在一起。雖然她跟梁思成說,要用一生來回答為什麽選擇他的理由,但是梁思成不是傻子,她也不是鐵石心腸,她對徐志摩的回憶可以說傷害了梁思成。尤其是徐志摩因為趕去聽林徽因的講座而機毀人亡之後,這種回憶很明顯是加深了。

到了林徽因臨死之前,她見完徐志摩的原配、孩子之後就誰也不見了。為什麽?據說因為見了徐志摩的孩子,就等於見了徐志摩本人,她要保留這份最後的真實。因為徐志摩畢竟是她的最初,也是她的最愛。這恰如電影《前度》裏說的:“不是你身邊的不是你最愛的,而是你最愛的已經不在你身邊了。”或者說最愛你的人已經不在你身邊了。不過這對梁思成的確構成了一種傷害,所以據說他才自稱感冒不舒服而不去參加她的葬禮。這是歷史上的例子,那麽現實社會中有沒有這樣的例子?查查資料是有的。只不過林徽因沒有明確說出只愛徐志摩,梁思成也有這種忍耐力;而現實社會中回憶的人,可能會直接對現任說或者表示只喜歡前任,如《雷雨》中的周樸園對繁漪一樣。這樣也就構成了傷害,兩人距離情殤或者分手就不遠了。因為現實永遠比不過想象或回憶完美。

其二,回憶也可以是一種潤澤。這要回到那句話:“回憶裏的人,是不能去見的;去見了,回憶裏的ta(他或她)就沒了。”如果兩個相愛的人,由於某種原因而主動或被迫分手,沒有大吵大鬧,如果心裏面還牽掛著對方,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任何一個人要把曾經占據自己心靈的人,從心裏完全趕走是不可能的。而慢慢將ta安放在一個安靜的角落默默祝福對方則是可能的。換言之,這種回憶給人心以潤澤。

只不過這種回憶也有長短。如林徽因,如果她最初遇見的不是徐志摩,而是另外一個缺乏吸引力、感染力的人,她的回憶就不會那麽久遠深入。一般人,如果只是因為青春期的一種躁動,喜歡上一個人,說不上深,也說不上淺,就是那樣平平的感覺,那麽以後遇到更好、更真、更適合的,這種回憶應該不會持續多久。

這種潤澤型的回憶是不必說出來的,回憶就是回憶,要讓它安安靜靜。這種回憶或者表達了“放下”的心願,要放下對方,放下自己,但是不完全放棄過去。這種回憶不是貪心,而是靜心,你不能用它代替、貶低真實,而只能把它作為點綴生命、滋潤心靈的東西。偶爾想起那些片段,那些音容笑貌,那些開心寧靜,那些促膝談心,這就夠了,這才叫讓愛自由,讓愛豐富。假如某天不期而遇了,你是否還會有故友重逢的感覺?也許你會發現兩個人都變了,也許會發現一方改變了,也許會發現雙方都沒改變,也許你有意回避,也許你在短暫敘談之後,一轉身已是淚流滿面。

這種回憶或者在見面中加深的回憶也有長短。如穆旦,他喜歡蕭珊,但是蕭珊不喜歡他而喜歡巴金,他於是把這種喜歡變成了回憶。而他們見面的時候,他並沒有刪除這種回憶,反而加深了這種回憶,於是穆旦為蕭珊寫了一些詩歌,到他臨死前還寫詩懷念蕭珊。當然穆旦和周與良婚姻美滿,這也是事實。穆旦的回憶沒有傷害任何人。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這種回憶也可以表達“真實”的回歸。不過這要弄清楚一些問題。一是,這種回憶進行了多久?如果不超過一年,雙方應該不會變多少,但自己要知道與其回憶,不如真實。二是,對方是否還為自己守候?三是,自己是否遇見了更好、更真、更適合的人?四是,自己有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五是,回憶的因素是否改變?

其三,回憶還也可以是一種支撐。如許廣平,本來魯迅死時,她才40歲左右,完全可以改嫁。但是她沒有,不是沒有人喜歡她,而是她已經很難再喜歡其他人。且不說他們之間有多年的感情基礎,心心相印,單說這個世界就一個許廣平,就一個魯迅,就值得她只以回憶來支撐後半生。如金嶽霖,且不說他在林徽因生前跟隨左右,就是在林徽因死後也不變心。林徽因死後某年某日,他把舊友聚在一起吃飯,筵席中才說那天是林徽因生日,讓一幫舊友為他垂淚。一個人能夠做到這樣,不知道是該為他悲還是該為他喜。這是生命的浪費,還是生命的真諦,孰能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