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7

在那些日子裏我的名字是蘇珊·程德。現在,那種日子結束了。

警察把我們全都帶走了,除了丹蒂。他們把我們關了起來,他們自己在蘭特街把廚房翻了個底朝天,搜查線索,搜錢和贓物。他們把我們都分開,單獨關押,他們每天都來問一堆同樣的問題。

“被害者是你什麽人?”

我說他是薩克斯比大娘的一個朋友。

“你在蘭特街住了很久?”

我說我就是在那兒出生的。

“在罪案發生的那個晚上,你看見了什麽?”

一到這個問題,我就答得結結巴巴。有時我覺得我看見莫德拿起了刀,有時候我甚至覺得我看見她在用那把刀。我確定,我看見她摸了桌面,我記得我看見了刀鋒的反光。我確定,我看見她在紳士開始搖晃時,退了一步。但薩克斯比大娘也在那兒,她動作也很快,有時候我又覺得自己看見的是她出的手……最後,我幹脆老老實實地回答:我真的不知道看見了什麽。但我的話其實沒啥用,他們有約翰·弗魯姆的證詞,還有薩克斯比大娘自己的招供。他們不需要我。在被關進去的第四天,他們把我放了。

其他人還被留著。

易布斯大叔先被帶去見的法官,審問進行了半個小時。沒想到的是,他出事不是出在留在廚房地上的贓物上——抹去封印和標記的活兒他幹得爐火純青——而是出在煙盒裏的幾張紙鈔上。那些紙鈔是警察做了記號的。原來,警察盯上易布斯大叔的鋪子一個多月了,最後他們抓了菲爾,你們大概還記得,就是曾經發了誓,揚言再也不進監獄的那個,警察把做了記號的鈔票交給了他。易布斯大叔被證實進行贓物交易,被送進本頓維爾監獄了。當然了,在那裏面他認識很多人,本以為他會在裏面過一段輕松日子。但是呢,世事難料啊,那些在外面因為他多加一個先令就感激涕零的扒手和盜賊們,到了裏面都恨他了。我想,他在裏面的日子大概過得很慘。因為我去看了他一次,他見我的時候,用雙手捂著臉,整個人都變了,變得消沉沮喪。他用一種奇怪的目光看著我,我受不了了,後來就再也沒去看他。

還有他妹妹,那個可憐人,警察在蘭特街抄家的時候,在樓上的床上發現了她。大家都把她忘了。她被送進了一家教區醫院。這個變故帶給她的驚嚇太大,她沒扛住,就死了。

約翰·弗魯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罪名,除了他身上的狗皮大衣是很久前那個偷狗案的罪證。他被送到托特希爾費爾茲監獄關了六天,吃了一頓鞭子。他們說監獄裏的人全都討厭他,獄卒們要抽簽決定誰來抽他鞭子,還在他十二鞭的刑量上多加了一兩鞭,就為了開心。他吃完鞭子後像個小孩一樣大哭。丹蒂去探監,在監獄門口見的他,他一拳把她的眼都打青了。不過也虧得他,她那天晚上才逃離了蘭特街現場。

我後來再也沒跟他打過交道了。他和丹蒂到另外一處租了一間房間,避開了我。我只是在薩克斯比大娘庭審那天見到過他一次。

審判來得太快。在開審前幾天晚上我住在蘭特街,睡在自己的舊床上。有時候丹蒂會回來,睡在我身邊,我也算有個陪伴。我所有的舊朋友裏,就她一個人來看我。因為,當然了,其他人聽了之前的傳言都覺得我是個騙子。傳言說,我在易布斯大叔的房子對面租了個房間,鬼鬼祟祟地住了一個禮拜。我為什麽那麽做?然後有人說,在案發那天晚上看見我跑出去,目露兇光。他們又說起我媽媽,說起她遺傳給我的壞血。現在他們不說我勇敢了,而是說我魯莽沖動。他們說,要是我捅的刀子,他們一點兒也不會吃驚;最後卻是把我當親生女兒一樣愛護的薩克斯比大娘出來,幫我頂了罪……

我出門走在波鎮街上會被人罵。有一次,還有個小女孩向我扔石頭。

要是在以前,這種事一定會傷透我的心,但現在我不在乎了。我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去見見薩克斯比大娘,能見多少次見多少次。他們把她關在馬販巷監獄,我在那兒消磨了大部分時間。早晨就坐在大門口的石階上,等著開門。跟看守聊天,或者跟她的辯護人聊天。這人是易布斯大叔的朋友幫她找的,據說他很厲害,把很多重犯都從絞架邊上救了下來。但是,他也跟我直話直說,我們這個案子沒什麽希望。“我們最多只能盼法官看在她的年紀的分上,給一點寬大仁慈。”

我不止一次地問,“要是能證明不是她幹的呢?”

他搖頭,“證據在哪兒?而且,她已經承認了。她為什麽要承認?”

我不知道,也回答不出。然後他就會把我留在大門口,自己快步走到街邊,揚手叫一輛出租馬車。他叫車的聲音太大,我用手蒙著耳朵看他離開。馬蹄聲,車輪滾動聲,川流不息的人群,腳下堅硬的石頭,都讓我覺得難以忍受。我每天都過得很艱難,一切都變得太嘈雜,太快,太不留情面。我往往會停下來想起紳士,想起他捂著肚子上的傷口,用難以置信的眼光看著同樣難以置信的我們,“這是怎麽回事?”他問。現在我也想對每一個人說,這是怎麽回事?怎麽會這樣?你們為什麽都只是站著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