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淇奧(77)(第3/4頁)

這個時代太容易死人了!小民如此,貴人其實也如此!

這種地方,官員才不會讓豪強有機會染指官府的事情呢!捐錢修渠的事情既然已經認下了,那還要怎樣?監督官府的賬目?你當你是誰?呵呵,當自己是皇帝,每年十月要上計吏在宣室殿報賬!

只能說顏異這個人大家有一定的了解,他是一個很正派的年輕人,也很有原則,別人會妥協的地方他不會。但與此同時他並不是一個敵視豪強或者地方上其他勢力的人,只要按照規矩做事,他其實都是一視同仁的。

他也不會說豪強們過來查個賬就覺得自己被冒犯了,只要這件事確實出於必要,他向來好說話。

豪強們提的這個要求於他不算過分,反正他自己光明磊落,也不怕他們查賬,所以答應了下來。不過也不可能人人都能來查,所以讓豪強們派一個代表。

換成其他人,會不會因為利益關系就不能公正負責地做這件事了?這個可不好說!反正東莞縣幾個領頭的人家爭執不下,彼此都沒辦法說服對方讓自己做代表,那就幹脆都別做了,選一個沒什麽相關的人!

這麽個事落在自己頭上,華先生自己都沒想到,而在仔細考慮其中的利弊之後,他還是答應了下來。

這件事的壞處是明擺著的,做事情就會得罪人,查賬的事情會不會得罪縣府的人,會不會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讓某些豪強不滿?但好處也很明顯啊,這可是一次露臉的機會。

華先生自己是做商!賈的,很有錢,但分家出來之後底子太薄,不像人家,一個豪強怎麽也傳了兩三代吧,都是有土地的人!有時候錢不是一切,對於此時的豪強來說土地才是根本!有土地立足,這才算是在本地站住了腳!這才能享受郡望之類的好處。

華先生沒有多少土地在東莞縣,即使他再有錢,在本地圈子裏也都是二等公民。正是因為如此,捐錢修渠鋪路這類有利於地方的善事他比一般的地方豪強還要積極,就是想進一步站穩腳跟麽。

卻沒有想到如今人在家中坐,喜從天上來!

成為本地大戶的代表誒!只要辦好這件事,就算是在整個圈子裏露臉了!代表都能做的人,難道還不能牢牢紮根?想必其他人由此會改變對他家的態度。

清連忙擺擺手:“不過是鄉野小事而已,當不起翁主的恭喜翁主不覺妾目光短淺、沒甚見識就好。”

清的見識當然不少,實際上她比很多貴女的見識都高,畢竟跟在陳嫣身邊那幾年見識過太多事情了!那些事涉及宮廷豪門有幾個人能經歷這個等級的事?

之所以這樣說,不過是一種謙虛而已。

陳嫣歪了歪頭,忽然撲哧一笑:“說起此事,我是不是也得見一見這位縣尊?不少事若有縣府通融,會容易不少呢!”

在老百姓面前背書,說明陳嫣是有信譽的,行!給陳嫣的作坊各種方便,地皮上的,原材料上的,雇工上的,行!縣府這麽配合,一方面是陳嫣已經將不夜縣經營成了自己的根據地,地方官員們只要不是太不識趣,基本都是願意配合她的。

另一方面就是配合陳嫣本身就有利於地方發展陳嫣又不是什麽魔鬼!她的致富經往往都是盡可能照顧小民利益的,至少也能做到不影響小民的生計!如這次的養殖計劃,做的好了,對於小民確實有很大裨益!

別小看豬啊雞啊鴨啊這種家養小動物,真能養出來,對一個普通農戶是意義巨大的。

普通農戶一年到頭也就混個肚子而已,但養了這些小動物,就等於將自己閑暇的時間和零碎投入放了進來。等到年末的時候‘收獲’,一次性就可以得到一筆不算少的收入!

即使是陳嫣上輩子那個時代,還有一些貧困地區,農民一家就指望著家裏幾頭豬承擔各種開銷呢!

好處擺在那裏,即使是一開始不願意和陳嫣合作的官員,只要不是死硬派,最終也真香了。

清在一旁陪笑道:“翁主何必說通融?若是有心此事,恐怕縣尊大人會倒過來求見呢!”

“哦?”這倒是有些出乎陳嫣的意料了。不是她沒自信啊,而是此時官員的德性她也算是知道的。說得好聽一些叫做有風骨,說的不好聽就是自視甚高、不知變通了。

前者尊貴是尊貴了,但和這些官員有什麽關系呢?難不成她一個翁主還能插手官員升遷?女性貴族也是貴族,可官員向來是無視她們的。在她們幹壞事的時候這種無視是一種放水,在她們打算做正經事的時候,這種無視就是一種障礙了。

後者更別提!商賈是什麽?真正的末流!而且西漢本身就是古代歷史中比較歧視商人的時代,商人因為粗放經營,沒有什麽限制的原因,有錢是真有錢,但上頭割起韭菜來也是真的毫無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