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伐檀(7)(第3/4頁)

所以才需要吊裝機!

有了吊裝機後事情就變得簡單了,不只是貨棧上貨、卸貨變得省力,節省了時間,讓整個運輸系統加快了運轉(考慮到此時以畜力運輸,跑完一路之後必定是要休息的,說加快了多少運轉,其實是不成立的,只能說是有一定的幫助)。

相比之下,方便管理上顯得突出的多!

最開始的時候將木箱釘死封口,許多零碎的、亂七八糟的貨物就簡化成了一個木箱,省去了每次裝卸都要從頭清點的功夫。過去人們往往是一輛馬車從起點跑到目的地,中間不必換車,沒有這方面的麻煩!可是交通號和從前不一樣了,中間經過貨棧這樣一個站點就要換車,麻煩可多了!

但陳嫣依舊要推行貨棧制度!因為這樣做也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貨棧制度可以幫助陳嫣用最快的速度拓展交通號!過去的運輸業往往要跑完一整條商路,出門的時候是春天,說不定回家的時候就是冬天了!這些做運輸業的從業人員往往是常年不著家!

一些商業氛圍濃厚的城市,比如洛陽,那還好一些。換成是保守一些城市,很少有人願意做這一行的!

而陳嫣的交通號恰好不是小打小鬧,需要的人手又十分之多…

貨棧制度將長長的商路切割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短途貨運,相對而言,跑短途運輸就是完全不同的了。短則一兩天,長則三五天,也就從起點跑到了終點。對於從業者,以及從業者的家人來說,其意義完全不同了!

如果推行開貨棧制度,交通號的車夫隊伍就再也沒有限度了,能夠迅速膨脹——其實還是有限度的,受限於馬車的多少。不過馬車的多少也是受限於錢,只要有錢,立刻就能引進大量的馬車。

交通號用的馬車一部分是屬於交通號所有的,平常就在貨棧中休息,用的時候就拉出來。但還有一部分是屬於車夫所有的,這些車夫等於是帶著自己的馬車投向交通號,這樣的車夫省了一部‘租車費’。

沒有馬車的車夫不止可以向交通號租,也可以買。如果是給旗下的車夫賣車,是有各種優惠的,還允許分期付款。雖然短期來看租車比較劃算省事,但很多人長期來看更青睞買車。

買車人越來越多,陳嫣也是滿意的。因為這意味著這些加入交通號的馬車夫是看好交通號的發展的,不然也不會從長期的角度考慮問題了。要知道一輛馬車連車帶馬不容易,不是考慮清楚了,是不會有人輕易背負這債務買車的!

然後貨棧制度還加快了貨物流轉!比如原本一條商路要走三個月,如果貨棧制度在將來鋪開完全了,一兩天的路程就有一個站點,那麽只要調配的好,三個月路程縮短一半也不奇怪!

貨物從馬車上卸下,迅速地裝上另一輛馬車,由另一名可以跑貨的車夫帶走!這中間無形之中就加快了運轉。驛站有關於軍事的加急信件也是這個邏輯,往往是到了驛站就換馬,所以可以做到日夜兼程,始終維持比較快的速度。

加快了貨物流轉,表面上並沒有什麽好處,因為陳嫣的成本並沒有什麽變化,收到的報酬也沒有因此增多(因為陳嫣並不打算運的快一些就提高價格)。但這無疑會給交通號帶來無數的生意。

因為對於資本來說,這就意味著資本的流轉速度變快了!

一個商人買貨、運貨、賣貨,如果這個流程得半年時間才能走完,那也就是說半年後商人才能享受到利潤。然後使用自己的財富,進行下一次的買賣。

運輸速度加快則意味著半年一次的流程,或許三四個月就走完了!這就等於說是一年要多做一次到兩次生意!

此外,貨棧制度還有很多別的好處,不能一一說完。

巡視了一遍,確定長安這邊建設的貨棧都是模板級別的,陳嫣也就不說什麽了。只是在最後離開的時候見了馬魁一面,主要是為了說交通號分家的事情——陸路部分和海路部分是可以分家了。

以前陸路部分還沒有做的這麽大,海運更是沒有起步,專門找個人分管反而多余,幹脆掛靠在陸路交通號部分十分方便。

對此馬魁沒有什麽意見,事實上,此前海運部分本來就沒有他什麽事,他就是一個名義上的管事人而已!最大的作用就是海運方面的種種文件需要他簽字蓋章,走個程序而已。畢竟陳嫣的產業越來越雜,很多事情必須得照章辦理,程序正確和結果正確一樣重要。

而且馬魁不眼瞎,只是看海運的種種就知道了,這是一個並不比陸路部分規模小的產業!真要是全都交給他,這反而不能了…他連船都沒有做過,對海運根本一竅不通,此前也只會蓋章而已。

陳嫣辭別之後回到家中卻聽到了一個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