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民國之寫文(11)(第3/3頁)

樂景嘆了口氣,放下飯碗,站了起來整了整衣服,越過還有些呆愣的李淑然,回頭看向她:“還不走?”

“啊?哦!”李淑然興奮地挽起樂景的胳膊,迫不及待的出了門。

如樂景所料,報攤那裏今日的《文學報》果然還剩很多。樂景就見一向花錢小心的李淑然豪氣的給了店家一角錢,買了十幾份報紙回來。

樂景啞然:“你買那麽多一樣的報紙做什麽?”

李淑然理所當然回答:“當然是買回來送人和收藏了!”

樂景忙小聲道;“淑然,我之前和你提過,不要告訴別人我有在寫小說。”

“我知道的,我才不會告訴別人這是我哥哥寫的文章。”李淑然笑容有些狡黠,“我就說是我很喜歡的作者的文章,我要給我的同學們都宣傳一遍!”

樂景:……你確定你那些大字不識幾個的小學同窗能讀懂我的文章?

不過看著李淑然興奮的笑容,他還是咽下了吐槽,抽出一份報紙翻了翻,很快就在三版的位置上找到了他的文章。全文不長,也就六千余字,但是報紙一版是放不下的,所以樂景的一篇文章占了報紙的兩個版面。

自己的文字化作鉛字出現在百年前的報紙上的感覺著實有些奇妙,放在後世這些可都是珍貴的文史資料,很有收藏價值的。

樂景沉吟幾秒,“老板,給我再來十份今日的《文學報》。”

李淑然:“???”

樂景拍了拍她的頭,語重心長道:“你那報紙也別送人了,自己好好存著吧,你還小,不懂,這些百年後就是古董,很值錢的。”

就算賣不上錢,拿來酒後吹逼也是極好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