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民國之寫文(1)(第2/3頁)

好男兒志在四方,這個世界那麽大,有那麽多廣闊天地任他施為,何必和一內宅不識字婦人勾心鬥角?講道理,如果李景然但凡有一份清明和自制,王氏的捧殺也不會有用。而且對於王氏這介狹隘陰毒之人來說,李景然的成功就是對她最大的打擊報復了。

接著,就是原主的親妹妹,李淑然了。

李景然作為長子,李父對他還有幾分情面,後母王氏也對他有幾分忌憚,而身為女孩的李淑然就沒有李景然那麽好運了。

李淑然今年十三,李父和王氏已經給她許好了人家,給一個病殃子做續弦沖喜,兩個月後出嫁。

李景然自己都對這個妹妹沒有什麽感情,樂景就不可能對這個“妹妹”有感情了。

但是不管也不行。

因為樂景現在就是李景然,那麽理應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李景然可以逃避責任,不顧幼妹死活花天酒地醉生夢死,樂景卻無法這樣。在成為李景然那一刻,李淑然也成了他的責任。

如果他不管李淑然,那麽不過證明他和李景然是一丘之貉罷了。

所以他是一定要帶領李淑然脫離李家的。

考慮到原主過往的斑斑劣跡,樂景很快就給自己定下了浪子回頭的劇本。人總是社會動物,為了在社會裏生存,樂景已經習慣了給自己披上一層偽裝色。

樂景從來都是一個成功的演員。

至於出去後做什麽營生掙錢養家,他心裏也有了盤算。

他打算寫小說掙錢。

民國時期知識分子的待遇空前優越。新人作者投稿,報社一般會給千字一元的價格,熟手是千字兩元,享有名氣的作家千字十元,而像一些著名的文豪,報社更是給開出來千字二三十元的高價。

向在後世史書鼎鼎有名的大文豪周先生,就在他的日記裏記載過,1929年他稿費加版權費共掙了14664銀元。他之前在北京買的一座四合院也不過才八百多銀元。當時的一塊銀元相當於後世110人民幣的購買力,也就是說周先生單稿費就年入一百六十多萬,是不折不扣的高薪人士。

樂景自認無法和周先生比肩,但是哪怕千字一元,按照網文連載的最低標準每天寫三千字,一個月下來也有九十元了。要知道這時北京那裏保姆的月薪也不過三五個大洋,李景然所處的奉天市(沈陽市舊稱),月薪兩元的活計都被人搶著要。

樂景是從那個信息大爆炸的年代過來的,百年文娛事業的發展使他擁有許多民國人聞所未聞的“奇思妙想”,像後世已經過時的穿越文武俠文在這個時代還是新鮮事物,樂景寫來用以糊口還是綽綽有余的。

他必須趕在李淑然出嫁前戒毒成功,然後帶著她遠走高飛,迎接新人生。

樂景不信神,但是他不是無神論者,他是不可知論者。他相信這世界總有一些存在是無法被人類所認知的。

雖然不知道他是怎麽樣突然來到這個時代的,但是既來之則安之。與其待在家裏被人民的好警察樂正業同志監控管制沒有自由,明顯還是這個陌生的時代能讓他放開手腳肆無忌憚。

正在思考中,門外突然傳來一陣喧鬧聲。

“你們不能進去。”李淑然清脆的聲音地自門外響起。

“二小姐,我這也是奉太太的命令,太太聽說少爺病了,特意遣了小人給少爺送來一些補品呢。”

“……哥哥正在休息,你們把補品交給我吧。”

“太太說了,這補品要親自交給大少爺,小姐年紀還小,怕是不知道這補品怎麽樣服用,要是大少爺出了什麽閃失……太太知道了怕是饒不了小的,還請小姐不是要讓小的難做。”

樂景幾乎都想笑了。

聽聽,這話多麽軟硬皆施,多麽周全。

太太身邊一個仆人都能這樣對嫡出小姐說話,可以想見李淑然在府中地位如何了。

李淑然到底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平時在府裏一直被人漠視冷遇,剛剛的幾句話已經耗盡了她所有的勇氣,此時仆人一搬出太太這尊大佛,她的聲音立刻就弱了下來,囁嚅道:“哥哥還在睡覺……”

“淑然,讓他們進來吧。”樂景在屋裏說道:“我已經醒了。”

吱呀一聲門被推開了,一個穿著粗布衣服的小廝跟著李淑然走了進來,和面對李淑然時的倨傲相比,他一見到李景然臉上就揚起諂媚的笑意,點頭哈腰道:“少爺,太太聽說您病了別提有多著急呢,所以特意遣了小人給您送來了補品。”

他邀功般打開了藥盒的蓋子讓樂景看了個清楚:三顆野參,看起來有點年頭了。

樂景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咳嗽一聲不緊不慢地說道:“方才聽你和二小姐說的話,我還以為是多麽名貴難尋的補品,不過三顆野參罷了,莫不是太太送的參格外金貴,還有什麽特殊的服用方法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