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季玉睜眼醒過來,抓起旁邊的手機看了下時間。

下午兩點半。

她昨天洗漱完,爬上床睡覺都五點多了。

沒想到這個點才醒。

而且睡眠質量不錯,什麽夢都沒有做,大約是心底的石頭放下了。

季玉穿上拖鞋出了臥室,趙姨在燉湯,烏雞湯,溢出來的香味包裹著整個房子。

“小姐,您起床了,快來喝湯。”

季玉接過對方遞過來的碗,溫度很合適,捂手也很好。

她把碗捧起來,湯匙都不用,小口的喝了起來。

季玉覺得不太對擡起頭,趙姨正在含笑注視著她。

季玉:“……為什麽這麽看著我”

“昨天那個男仔,如果合適,可以下次叫來家裏吃飯的。”趙新梅說。

她今天早上過來,看到煙灰缸裏有半支煙。

季玉很少抽煙,而且不一樣,那明顯是男人抽的。

桌上還有兩個喝水的杯子,更是佐證了這點,畢竟小姐也到了這個年紀,有男朋友再正常不過。

她是很開心的。

季玉:“其實只是朋友而已。”

趙新問:“那是在追你的男仔?挑老公呢,最重要是擦亮眼,就像是煲湯,不能著急的。”

她倒是很放心季玉的眼光,雖然自己有些著急。但是找對象這個事情講究緣分嘛。

季玉:“……”

這個偵探能力……

你大媽還是你大媽。

趙新梅雖然好奇,卻也不八卦,只要小姐上心自己的婚姻大事就好,以後也有人陪著她。

指不定過幾年,自己還能幫忙帶孩子呢,那一定是個頂漂亮的崽崽。

她喜滋滋的搗鼓種在陽台上的蔬菜去了。

三十平的陽台,被她弄出了一個小型的生態農莊。

最邊上是矮生番茄,簇擁著仿佛盆景一般,好看又味道清甜,比普通聖女果更好吃,雖然產量低,但是季玉伴沙拉足夠。

中間的辣椒花也開了,花朵嬌小素凈,看著溫婉安寧。

趙新梅手腳利落,一點泥土也不會帶到客廳,陽台不僅好看還好吃。

這可是二十萬一平的地方,還是四年前的價錢。

―――

詠月傳媒在早上八點,轉發了一家律師所的律師函。

這家律師事務所擅長打名譽糾紛官司,名氣斐然。

“根據詠月傳媒公司向本所律師提供的證據顯示:近日,部分網絡用戶發布了季玉及其同事誹謗言論,並被多次轉發,給公司及她個人造成了嚴重困擾,本所代替詠月傳媒和季玉女士本人,作出如下聲明,請即刻停止並且刪除傳播不實內容,本所已經完成取證,將追究法律責任。”

這條微博裏面,點名艾特了十幾個博主。

除了公眾號,大家發現還有俞清的大粉……

而且被點名的那位大粉,還和她偶像有不少的互動。

雖然俞清已經取消了對前者的幾次微博點贊,粉飾太平。

要是坦坦蕩蕩的,別人還可以說是不知情,但是偷摸的刪除掉互動,這就有點尷尬了。

太著急撇清,大家反而會懷疑是不是有關系。

要說一般的女藝人,是不會去告粉絲,畢竟會顯得不夠寬厚,以大欺小。

但季玉不一般啊!

她完全沒有這個困擾,搞樂隊和娛樂圈不同,再說說她的人設……大魔王。

嗯,這的確是她能幹出來的事。

而且這說不定也是公司的主意。

季玉哪怕是大魔王,那也只是一個才簽約的樂隊成員,自然是要聽公司的。

詠月傳媒的公關部表示,如果不是季玉的工資太高,他們也很想聘請對方當特別顧問。

瞧瞧這一周來的熱搜,如果花錢買的話,一天得上百萬了。

關注度其實就是錢,不然那些營銷號也不會這麽積極。

而且別人買熱搜,還得想想什麽梗和內容,不然就會變成尬買。

季玉連著內容都有了,雖然說俞清也是公司的藝人。

但……不得不說這姑娘太傻了。

仗著自己粉絲不少想作妖,畢竟以前拉踩蹭熱度,也成功過幾次。

只是沒想到是把臉湊上去給人打。

季玉和行星樂隊上自己熱搜,詞條都不帶她,用完了就被拋棄了。

雖然說是自作自受,看著怎麽有點點可憐。

兩個人的操作,根本就不是一個等級上,還沒正面碰上就被摁在地上摩擦。

畢竟季玉從頭到尾,都沒有正面理會過她。

這件事持續發酵,網友就扒出了匿名投稿的人。

不但名字和背景,還扒到了微博,對方是一個企業千金,微博日常炫富。

還有一個姐妹團,都是家境不錯的大小姐。

有趣的他們都在微博上,發了抵制季玉加入行星樂隊的內容。

這些人,以前也就讀那所私立學校,是季玉的校友或者是同學。

這就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