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正常來說。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戀愛結婚,這是極其富有儀式感且負責任的戀愛行為。

然而余燼誠的腦回路,一般人是很難弄懂的,比如明喬就很不懂。

他們不熟,甚至算得上陌生。

總共也就見過那麽幾次,且沒有哪一次算得上正常且愉快,在明喬心裏,只把余燼誠定義為一個成功的商人。

他年輕有為,地位不凡。

但不代表明喬就會喜歡他。

瞧著這位大總裁的模樣,求婚也搞得像談生意,地點不對,時機不對,純屬腦子發熱的行為。

明喬心裏輕嘖了一聲,這不是腦袋被門夾了,就是被驢踢了。

事實上,求婚這件事的確是余燼誠在剛才一瞬間做的決定。

他原本只是想確認一下自己對明喬是什麽心意,然而看到姑娘站在自己面前時,他確認,他非常想擁有她。

是的,擁有。

一種始料不及的,或許已經潛伏了很久的占有欲。

他想在她的眼神裏看到自己,想擁她入懷,想放肆親吻,想在她身上打下自己的烙印。

對於明喬剛才的調侃,余燼誠沒放在心上,如果注定她是自己妻子的話,那麽被她罵幾句也無關痛癢,這點紳士風度,他還是有的。

或許是余燼誠的視線太過深沉灼.熱,明喬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深度懷疑這男人是不是又在打自己的鬼主意。

瞧他這直勾勾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把她吃幹抹凈,吞入腹中似的。

明喬蹙著眉後退一步,“余總,沒什麽正事的話,我就先上去了。”

余燼誠眼神微凝,“你認為我跟你求婚不是正事?”

謝謝,她還真不覺得。

至少沒覺得動心以及浪漫。

只感覺到對方撲面而來的高高在上以及莫名其妙的優越感。

誰瞎了眼會答應這種求婚?

當然,明喬也明白,這種事應該說開了比較好,誰知道他下次會搞什麽騷操作?

姑娘拉了一下身上的披肩,仰頭瞧著他,收起幾分散漫,一本正經且字正腔圓地開口道:“余總,我對你一點都不感興趣。所以你的求婚,我拒絕。”

沒有一點拖泥帶水,幹脆利落得甚至帶著點不耐煩,余燼誠再次在她眼裏看到不加掩飾的嫌棄。

他沉默的看著她。

明喬以為他會發怒,會生氣,卻沒想到男人神態平靜,除卻有些晦暗不明的眼神,一切正常。

她放心一些,說了聲再見,轉身就走。

回房間後,瞧見霍婭趴在窗戶上往樓下看,明喬問了一句:“你看什麽呢?”

“看余總啊,為什麽總覺得余總看起來這麽可憐?”

明喬沒什麽反應,只是臨睡前端著水杯從窗戶路過時,無意間瞥了一眼樓下,發覺余燼誠竟然還在那裏。

一盞孤零零的路燈伴著他,男人側臉落了些清冷的光芒,他手裏夾著一支煙,偶爾慢條斯理的抽一口,眼神看著的地方,正是她的窗口。

看到姑娘的倩影站在窗戶前,他眸色幽沉。

隔著距離,明喬與他對視。

然後,她唰的一下拉上了窗簾。

余燼誠:“………”

慢悠悠的笑了一聲。

他把煙滅掉,擡起手,掃了一眼拳頭骨節處,那因為捏得太緊而形成的淡色淤青。

他也以為被明喬拒絕不會有多麽大的情緒起伏,卻原來,聽著她波瀾不驚的話,看著她平平靜靜的表情,知道她果真一點不喜歡自己時……

會這麽心煩意燥,以及心痛。

余燼誠幾乎把一包煙抽完,確認了明喬已經關燈入睡,許久才離開。

第二天一早,明喬因為有戲,起得很早。

打開手機,就看到余燼誠昨晚淩晨三點發來的一條短信,[要怎樣才肯答應?]

答應什麽?

答應他求婚?

明喬沒理會,換上衣服起床。

兩個助理推門進來時,明喬已經準備好,時刻以最良好的狀態進入工作。

衛樺沒來,明喬問到她時,霍婭說:“雲總回來了,衛姐接機去了。”

雲檀?

明喬翻了一頁最新一期的國內珠寶雜志,沒說話。

封面女郎有些眼熟,她多看了一眼。

方緋也往雜志瞄了一下,說:“這是林雪,聽說她要復出了。”

林雪的大名明喬自然是有所耳聞。

據傳她為情所困,所以退出娛樂圈,還歸隱山林潛心修佛了一段時間。

但據明喬了解到的情況是,她得罪了某位商界大鱷,被迫離開娛樂圈,消失的這幾年時間裏時不時就會弄出點復出的新聞,總是打水漂一般,漣漪是有了,可最後還是沒有見著真人。

究其原因,是被人打壓了。

而這位與她有緋聞的富商,就是余燼誠。

想到此,明喬意味不明地輕笑一聲。

霍婭的聲音傳來:“看來這次她真的要復出了,連雜志都拍了,我聽衛姐說,她這次背後有金主,願意花重金捧她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