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廠子沒了(第2/2頁)

王振華鬧了一肚子氣,坐在那裏過了好半天,才強迫自己慢慢的安靜下來,他知道現在再著急都於事無補,現在最好的方法,還是趕緊找一個懂得這方面法律的律師,看看能不能追回自己的損失。

王振華辦企業,當然少不了跟律師打交道,於是他撥通了一個跟自己熟悉的律師電話,把事情經過跟那位律師說明之後,問那位律師自己能不能追回自己的損失。

那位律師聽他說完,又問起王振華婚前法人變更的事,當他得知馬曉華在婚前就把工廠贈與了馬曉華,並且做了公證之後,這下他也為了難。

那位律師告訴王振華,他那個婚前契約,在公證之後,法律上是已經生了效的,按照法律規定,那個工廠馬曉華才是合理合法的持有者。而大家即便都知道這個工廠的真正老板是王振華,那在法律上也是不承認的。如果王振華現在想在法院起訴馬曉華,最後勝訴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這下王振華徹底傻了。

那位律師看他這個樣子,又對他道:“你現在如果想追回一部分財產,唯一的方式只能是讓法官給你們之間進行調解,但是如果鐵鐵了心的不想給你一分錢,那你最後還是一分錢也撈不到。”

想到馬曉華下手的狠毒,王振華感覺馬曉華接受調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於是他告別了律師,精神恍惚的回到了自己的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