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我的榮幸

鄭家的事,三天後就出了結果。

都不用怎麽審,鄭家那些叔子小姑妯娌,為了撇清關系,跟倒豆子似的,主動把事情給抖了個一幹二凈。

事實很簡單,不足月的孩子嚴重營養不良,而且出生的第二天就生了病,奄奄一息的樣子,怕是要費大價錢才能養好。

韓招娣沒有錢,鄭家也不肯出錢“打水漂”,養這麽一個沒有指望的賠錢貨。而且韓招娣也沒有奶水,婆婆更是嫌棄得連個米湯都不給準備,說是那瘦巴巴的賠錢貨,估計是養不活的,讓她別白費力氣了。

妯娌們也嘲笑她這個賠錢貨,恐怕是個無底洞的“富貴命”,從小到大要一直用大價錢養著才行。

再加上,本就不喜她的丈夫鄭六,對此漠不關心。

韓招娣沒有辦法,也怕以後的生活會被這個女兒給拖垮,所以就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一大早,趁著上山砍柴,用簍子裝到山上,悄悄地給扔了。

全家不管知道或不知道的,對此都沒有反應,問都沒問。

倒是早出晚歸忙活的鄭六晚上回來,不見孩子問了句。得知孩子被扔了,還跑去山上找了一下,沒找著也就作罷。

畢竟,這老婆孩子都不是他想要的,是被迫接受的,甚至是他厭惡的,他自然沒多少所謂。

但扔孩子這事不厚道,所以在知青們上門造訪看望的時候,才幫韓招娣遮掩。

鄭家的老頭子老太婆和叔嬸妯娌、以及堂兄弟姐妹都喊冤,說是孩子在小年輕的房間裏養著,這麽冷的天又不出門,他們根本不知道孩子被扔了。

韓招娣的公公婆婆也說孩子被丟了,他們也是晚上才知道的,說是讓鄭六去找了沒找著,不能怪他們,他們是無辜的。

至於韓招娣,她倒是爽快地承認了。仗著“死”無對證,她堅持說孩子已經病死了,她才扔的。

說他們老家有個說法,若是被人知道頭胎孩子沒活過三個月,以後就沒孩子願意投生在他們家。所以才在知青們看望的時候偽裝成孩子還在,後被揭穿,就只好說送人了。

但她同樣也沒法證明,她扔孩子的時候,孩子已經夭折了。

所以最後這事兒,韓招娣還是被判了十年勞改。

而作為孩子親生父母的韓招娣和鄭六鄭建業兩人,都嚴重失職,懲罰他們兩人以後十年內不許再育有孩子,哪怕是離婚各自嫁娶之後。若有違背,將有天價罰款。

鄭六和他父母,有知情不報和包庇之嫌,皆判了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至於鄭家其他人,則按照知情多少、參與多少,分別判了三到十五天不等的拘留,以示效尤。

而且因為上面的授意和有心操作,這事就還登了報紙,驚動了上面的大領導。

大領導也表態說,這種遺棄女嬰的行為和思想是錯誤的、是要不得的。必須擴散、必須廣而告之廣大群眾,棄嬰與殺人無異,必須嚴懲。

然後這事就在報紙上,全國發行,要廣大民眾知悉。甚至要求每個生產大隊做思想教育,尤其是鄉下農村地方。

夢莊大隊開思想教育大會的時候,天上正飄著紛紛揚揚的鵝毛大雪。

風知意站在人群裏,搓著手、跺著腳,耐心地聽著新大隊長讀報紙上她早就看過的新聞報道。

散會的時候,大部分社員都是點頭認同的。說女娃也是人,不能說扔就扔,就算不想要也可以送人。也有唏噓鄭家這次倒黴,被抓了典型。

不知道風知意在他們走後、還有操作的李燕華等人,一直以為是他們的舉報,才引來公安調查鄭家棄嬰之事,所以頗為驕傲地笑道,“哎呀,這麽看來,我們是不是辦了件大好事?”

周曼曼窩在帽子裏的頭重重地點了點,“那上面怎麽不給我們表彰什麽呀?”

這時候舉報是鼓勵提倡的,是會有獎勵的,越大的事情獎勵越好。而如今這麽大的事,說不定會表彰個先進青年,可以回城或農工大學名額什麽的。

“這種情況以前又不是沒有,報公安的也不在少數,只是以前沒人管罷了。”範啟明神色有些不自在,畢竟他也是當事人之一,可他選擇了袖手旁觀,“這次應該是正好撞到了槍口上,被抓了典型做思想整頓吧。”

陸佳良也點頭,沒有居功,“表彰估計是沒有的。說不定是這種舉報太多了,才不得不重視。並不是我們的舉報,才促成上面來表態做處理。”

還有知青看得有些嫉妒,就半開玩笑地問周曼曼,“當時鄭家問是誰的時候,你怎麽不敢站出來承認?現在倒是想站出來論功行賞了?”

這話說得,眾人一致看向一同往回走的風知意,“陳知青,你就不怕鄭家事後報復你嗎?畢竟在同一個大隊裏。你把人家害得那麽慘,人家一大家子呢,十幾個壯勞力,好像都陸陸續續地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