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的貓是吃播博主(三十二)(第2/3頁)

說著,把手機遞給余燕看了眼。

余燕聽了,一腦門的問號。她還以為是上面打了招呼,要封了這個號,沒想到竟然就是怎麽不輕不重的警告了一下,說是要是再犯就追究主播責任,其實也沒有什麽嚴重的,他們做娛樂公司的,大概套路都差不多,說到這個程度的絕對算不上嚴重。

余燕回憶了一下這個公司的老板,好像和他們公司也沒什麽交情,也不知道為什麽這次這麽護著他們這個小小的直播間。

倒是小花貓看到了蔣春正在搜索的直播公司老板的百度百科,看到上面的照片眼睛亮了亮。

“喵嗚!”

就是這個人類,讓小貓貓免費坐車的!

小花貓看見他,高興的很,喵嗚喵嗚叫著。

余燕安撫的摸了摸貓腦袋,放貓自己玩了。

小花貓乖乖的在蔣春家裏半天,等到蔣春出門工作的時候,小花貓也趁機從窗戶外面翻了出去。

蔣春家裏不是養貓的,陽台沒有封,再加上只是普通小區三樓,小花貓跑出去還是非常方便的。

小花貓跑出去之後,喵嗚喵嗚叫了兩聲,看著外面的情景,想要去林嬌那裏看看。

……

網上,關於未成年車禍案還在繼續討論著。

原本還在不斷降熱度的熱搜,像是突然間沒了壓制一般,熱度直線躥升,一下子就上升到了熱搜第一位。

連帶著之前韓家之前的私生子一事,網絡上是熱熱鬧鬧吃了幾天豪門的瓜。

原本韓家給許文迪一家的賠償金的那張卡,突然間別人凍結無法使用,許家沒有辦法聯系上韓家,在韓家公司樓下鬧騰了許久,又是拉橫幅又是撒潑的,硬是被保安給請了出去。

許家原本就因為這筆錢,鬧得家裏不安生,連家裏的老太太都在家裏躺著沒人照顧,現在說是要把錢收回去?想都不用想!

那筆賠償金裏,大頭都是韓家出的,開車都是韓志年,主要責任也在他。

剩下的兩個孩子,警方無法確定他們在其中擔任了什麽樣的角色。

許家氣急,怒向膽邊生,直接提出要重新起訴韓志年,以此來要挾韓家重新給出一比賠償金。

然而韓家此時像是壓根不在乎了一樣,韓夫人派人來,直接對著這貪得無厭的一家道:

“隨便你們怎麽告,我們家少爺接受伏法。”

許家人這時候也看到了新聞,知道了這小少爺不是韓家夫人親生的,估計韓家現在都亂了套了。不過好在韓志年是韓家的孫子,怎麽說韓家也不會任由自己家的孩子就這麽被送到少管所。

這樣的人家,不應該是舍不得孩子遭受一點委屈嗎?

許家等了許久,也沒有等到韓家再來人和他們交涉,最後許家不得不趕鴨子上架,請了律師出面把韓志年給告上了法庭。

韓志年知道的時候,都已經驚呆了。

他想不到家裏竟然真的放棄了他。他爸爸連家都不回了,聽說他媽正在和他爸鬧離婚,涉及到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分配,兩個人手底下有公司,股份什麽的分配起來格外的麻煩,也容易造成集團動蕩,更何況韓志年在婚內轉移大量財產,就這一條在財產分配的時候,就會處於劣勢。

韓志年現在沒有辦法繼續上學,即使是出門,被人認出來的時候也是一陣指指點點,甚至有人敢直接上來對他動手。

家裏的傭人原本還因為他的身份不敢說什麽,但是隨著家裏的氣氛變化,大家都知道他只不過是個私生子而已,對他的態度也微妙了不少,原本畢恭畢敬的態度看不到了,變得怠慢了不少,甚至開始裝作聽不到他的吩咐。

韓志年氣的不行,但是又沒有辦法。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的案子開庭了。

這一次,原告指控的不是車禍肇事逃逸,而是故意殺人。

許家不知道從哪裏認識的律師,能力極強,在法庭上提交證據,韓志年聽著,心裏一陣顫抖。

家裏是真的不打算管他了嗎?

韓志年今天十五,已經初三了。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jian、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1)

律師提出,在不止一段的視頻中證明,韓志年在開車撞到許家夫婦的時候,許家夫婦是還有氣息的,但是這幾個孩子選擇了直接用車子從兩人身上碾壓過去,連續數次,只為了不惹上麻煩這一個可笑的理由。

簡直是枉顧人命!

經鑒定兩人是被碾壓致死,也就是說,一開始那意外的車禍並不是夫妻兩人失去生命的原因,最後不斷的碾壓才是致命因。

“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麽?”

滿庭嘩然,庭下眾人看向韓志年的眼神,讓韓志年面色發白。他雖然在學校裏耀武揚威,但實際上也就是個十五歲的少年,根本沒有經歷過這樣嚴肅審判他的場合,在這裏,仿佛他就是臭水溝裏的老鼠一般,人人都厭惡他,恨不得他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