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2頁)

念稚靜靜地看著他演戲,宋霓娜將咖啡端進來時,忍不住掃了念稚一眼。

“咖啡。”

“謝謝。”

念稚一直沒開口,昨天她跟費正銘的談話,她不確定林常春知不知道。

林常春終於把眼睛摘掉:“我平時管著一個公司的法律事務,難免不能面面俱到,有什麽做的不好的地方,希望你擔待些。”

念稚肯定,林常春肯定不知道,她已經被費正銘強劃給了總經理一派了。

隨即心裏也輕松多了。

林常春拐彎抹角,終於還是說到了正題:“昨天的事情,確實是我的失誤,霓娜沒把這個案子判決寫在工作報告裏,而你接到判決也沒有及時通知我,導致昨天鬧了這麽一出。”

念稚心裏冷笑,昨天的那份判決她是最後一個看到的,她怎麽拿給林常春。

念稚違心地客氣了幾句後,繼續聽他下面的話。

林常春說:“反正以後這個案子你就別管了,董事長把這件事直接交給我了,以後來負責這件事。”

念稚算是聽出來了,林常春想讓她以後不要再管這件事,好讓他繼續捂下午。

“林總,您知道民事案件的上訴期是多久嗎?”

林常春一愣,“上訴期?”

念稚:“法院一審做出判決,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判決結果可以提出上訴。”

林常春笑笑:“當然知道,15天嘛。”

念稚:“昨天你拿著這份判決結果去找董事長,而昨天就是這個案子的上訴期第十五天,我說的對嗎?”

林常春:“是,你是學法律的,我也瞞不了你,這個案子已經過了上訴期,一審判決已經生效了,就算你想管也已經無力回天了。”

念稚笑笑:“您說的沒錯,十五天。”

“您算盤打的真好,十五天一到,就算我找到了新證據,也沒辦法再上訴了。”

對於這個局,林常春是相當滿意的,雖然最後沒能把念稚順利開除了,但這個案子現在判決已經生效了,就算費正銘不服判決,可法院依舊可以強制執行。

事到如今,林常春似乎也懶得演了。

念稚一進門,林常春還抱有念稚能不再管這件事的想法。

但念稚現在已經知道他故意拖延上訴期的事情,也就沒必要再拉攏念稚。

因為他們注定不是一條船上的人。

念稚:“你們一開始就打算拉一個律師來背鍋,你將判決書隱藏到上訴期最後一天才給費正銘,就為了栽贓讓他開除我,卻沒想到費趔可以證明我沒有謀私利。”

“但就算費趔證明成功,費正銘撇除對我的懷疑,但是判決依舊到期限,不能上訴,這對於你們整個大局來說,其實沒有任何妨礙。”

林常春大大方方地承認:“是。”

他這坦坦蕩蕩地壞樣,念稚冷笑:“我是個律師,你就不怕我錄音。”

林常春:“如果你錄音了,走不出這個辦公室,信嗎?”

念稚面色漸冷,她當然信。

就在林常春覺得自己穩操勝券時,念稚平靜地看著林常春:“如果我說上訴期還沒過,你信嗎?”

林常春聽完,臉色一變,隨後緊張地看著念稚:“怎麽可能,判決日期10月29日,11月13日到期,今天是14號,怎麽可能沒過。”

念稚看著林常春辦公墻上厚厚摞摞密密麻麻的書籍:“林總,打官司這件事,在書裏學不來。”

“而且今天一早我已經將材料寄到法院,他們收了。”

林常春還是不信,他緊握著手中的杯子,已經掩飾不住的慌張:“上訴期明明過了,法院怎麽同意給你上訴?”

念稚笑笑:“或許等你考過司法考試,當上律師就知道了。”

她轉身從容地離開,算是徹底跟林常春劃清陣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