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離婚中

江一民這次的準備比之上次,顯然要充分的多,也有邏輯的多。

可以看出謝宇給他做了多少功課,花費了多少心血。

這一番發言下來,江一民抓住了一個關鍵的點,窮人和富人之間的固有印象。

對大家來說,出現這種情況不是常態嗎?

中產階級家裏嬌養的公主,嫁給了城市貧民。也許她對自己的老公沒什麽意見,但天生的優渥環境,讓她養尊處優慣了,她怎麽可能習慣公婆的生活環境?而公主的父母,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跟著一個窮小子去受罪了,他們縱然為了孩子同意了,又怎麽可能心甘情願?

有這樣的沖突簡直是正常的。

而且,江一民的描述也很符合他們的心裏變化。

開始的時候,女孩子條件好脾氣大,男孩子為了愛情做了舔狗,處處忍處處讓,雖然對父母多有抱歉,可還是以老婆為主的。

後來成功了,男孩子就想這是我掙的,我終於可以讓父母昂首挺胸做人,讓他們過好日子了,女孩子卻還是老思想,覺得男孩子必須要讓著自己,覺得公婆必須要遠遠的,那經濟地位顛倒了,自然這個要求就不可能達到了。

如果女孩子還要強行這樣做,那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她,作死。

你不順勢調整態度,還想當永遠的小公主,那怪人家不捧著你嗎?誰天生下賤啊。

顯然,這個謝宇簡直太了解人們的慣性思維了,將窮這個字在江一民身上運用的淋漓盡致,為他賺足了同情分。

起碼現在,梅若華客觀的說,法官們心裏肯定不像剛剛那般,對江一民一絲同情也沒有了。

這一關,江一民贏了不少分數回來。

很快就到了第二個環節,舉證。

舉證的意思很簡單,你在剛剛的陳述裏說了這麽多理由,必須有證據啊,那就拿出證據來,讓對方質證。

梅若華是原告,所以,由她這方先提出證據。

梅若華這邊的證據非常的全面,但沒有什麽新意,一方面是江一民的出軌證據,最重要的是他和於婉秋的微信聊天記錄,還有那張B超單,一方面是江一民試圖讓她凈身出戶,不惜反誣告她下藥的事實和證據,這個已經經過審理了,也都是人盡皆知的東西。

顯然,江一民對這個也早就想好了應對,此刻,他的臉上還帶著剛剛陳述時激動委屈留下的淚水,特別的誠懇,無論吳嵐拿出了什麽證據,怎麽問他,他都是一句話“我錯了,我認!”

甚至到了最後還給梅若華深深的鞠了一躬,“這麽多年感情,我就算再不願意,也不能這樣對你,我對不住你。”

弄得就跟他是苦情戲男主角似的。

這可太讓人生氣了。

但底下做的梅家人卻是在社會上打拼過的,他們知道法官就吃這個啊。

他們深知有了這一招,這個態度,梅若華就被動了。

李曉梅在下面都坐不住了,一個勁兒的幹著急,跟她弟妹嘮叨,“他怎麽這麽裝啊,法官不會信了吧,他怎麽這麽孬啊。哪裏有的事兒啊。我什麽時候鄙視他媽媽了,他媽媽……”

她還想再說,就被弟妹握緊了手打斷了,“沒事的,若華向來有成算,你相信她。你別這麽大聲,要不法官把我們趕出去,可就真著急了。”

李曉梅立刻閉了嘴,可她知道,這是盲目的自信了。

雖然都說離婚官司可以讓一個人從正常人變成魔鬼,可江一民這也變得太無恥了吧,讓李曉梅充滿了憂慮。

連梅望亭也小聲擔憂的說,“這個謝宇太厲害了。”

大家的臉色都慎重起來,沒了剛開始的樂觀。

原告方的舉證自此就結束了,隨後就開始了被告一方,這時,謝宇終於站了起來。

他和王奔不一樣,長了個國字臉,看起來特別的堅毅,是很容易讓人相信是個正派人的模樣。而他顯然也是這麽營造自己的形象的。

他很紳士的提出了要求,“法官,我請求出示一號物證。”

立刻,法庭的大屏幕上,就顯示出了一張照片,那是一張欠條,所有的人都仔細地看了一眼,時間是2011年10月,借款人是江一民,債主叫王一毛,上面寫著江一民借款2萬元。

2011年10月份,那會兒梅若華和江一民已經結婚了,在嶽父母那麽寬裕的情況下,在嶽父母都說了給嫁妝的情況下,江一民居然借了兩萬塊錢,這不就是證明,嶽父母所謂的幫助,是壓根沒有的嗎?

隨後,就聽見趙宇說,“法官,我申請一號證人作證。”

法官同意後,沒多久,所謂的證人就來了,是趙子剛。

等到站到了證人席,趙宇這才開始他的詢問,“趙子剛,屏幕上的欠條你見過嗎?”

趙子剛看了看後說,“見過,是我陪著過去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