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股權公訴案(一)

於婉秋父母居然不告而別!

江一民是從未想過的,在他看來,即便找的對象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即便覺得丟臉生氣不肯現在接受,不來看女兒,這也是親女兒吧,終究不會不管的。

就如梅若華的父親,當年那叫不願意,可梅若華認定了,還不是其樂融融,也就是最近知道他們關系不好了,才變了臉。

於家父母怎麽是這樣的人!?

何況,江一民不是沒聽見於婉秋給於靜橋電話的內容,掛了電話後,於婉秋就一句沒提姑姑生日的話了,他自然也就猜出來了,他們的事兒鬧的這麽大,恐怕於靜橋也和她父母態度一樣,對於婉秋疏離了。

那就是說,他原本想借於婉秋跟顧家重歸於好,顯然是不行了。

江一民有點失望,但終究於婉秋還懷著孕,他此時自然不方便說什麽,只能勸著眼都紅了的於婉秋,“你姑姑說的對,他們出去待一待,換個心情,說不定就接受了。再說,不告訴你也可能是那邊有雪災,怕你擔心才不告訴你,等他們安定了,肯定會跟你聯系的。”

於婉秋能怎麽想?她只能點頭。

然後江一民就借機把她帶下樓送回了醫院。

只是因為這一串串打擊,於婉秋的身體就不算特別好,所以醫生也建議臥床休息,江一民就讓她多住院幾天,省的對孩子有影響。

倒是他自己,這會兒則是下定了決心要離婚,他實在是受夠了這日子了。只有離婚了,這事兒才能拿風平浪靜,瓜熟蒂落,一切才能重歸安靜。否則,頂著合法婚姻這個帽子,梅若華不知道能生出多少事來。

所以,於婉秋稍微舒服了一點,江一民就把電話打給了王奔,要跟他見一面。

這會兒還是年假中,但王奔聽到他離婚,立刻就從三亞飛回來了——別人家離婚都是小案子,可江一民和梅若華財產這麽高,他提成也高,自然不能錯過。

兩個人就約在了江一民的辦公室,而且進門江一民就讓王奔把手機關機放外面了。

王奔也知道,離婚要談的東西太多,有些話傳出去就是事兒,他很自覺的將兩個手機都放外面了,而且為了取信江一民,還拍了拍口袋,表示身上什麽都沒有了。

然後他才將準備的材料給了江一民,準備和江一民聊聊這個離婚程序問題。

只是,江一民先問了一句話,“你覺得我們財產怎麽分合適?”

這事兒王奔早就想過了,如今雖然沒有出軌凈身出戶這一說,但其實終究還是有影響的,畢竟鬧得這麽大,又這麽難看,怎麽也不可能一點都不多分給梅若華。

當然,王奔的話說的很好聽,“你們股權大頭已經公正過了,其實手裏的就是一些房產存款投資這些,梅總如今感覺挺生氣的,恐怕不太願意平分,當然,我盡力爭取,您看行嗎?”

他以為江一民會願意的,畢竟大家心知肚明為什麽嘛。

卻萬萬沒想到,江一民搖搖頭,“不,我一點都不想分給她。讓她凈身出戶!”

饒是王奔做多了虧心事,這種大話他也差點被嚇到,“江董,這恐怕不太可能,畢竟網上那事兒這麽火,她又不是過錯方,平分已經是很不錯了,讓她不拿……”

他話還沒說完,江一民就接著說,“我說的不是現在剩下的財產,還包括股權。”

王奔都服氣了,跟江一民說,“您不會聽了那些什麽做點假借款欠條之類的,要求夫妻共同還款的事兒吧。可這個我跟您說,根本行不通。

首先,這種不可能是近親,否則法院不會采納。可如果是朋友,欠條就是欠條,你簽下去了,就代表你認可借了這筆錢。你們資產這麽大,那就說明這是一筆非常大的欠款,沒有人不動心的。

人家到時候要,你就得給人家。你要是不願意,就得打官司證明這個欠條是假的,那梅若華知道了,她就會申請重新分配婚內財產,到最後結果是一樣的。江董,我這人你了解,能做肯定就做了,實在是不建議。”

結果江一民就說,“不是這個,如果我說公證有問題呢,譬如我被欺詐了。”

剛剛還侃侃而談的王奔頓時住了嘴,看著江一民。

江一民就說,“當初公證之前,我做了個小安排。”

王奔想了想,“什麽安排。”

江一民自然是想保證自己的萬無一失,他從底層創業摸爬滾打這麽多年,雖然在女人這件事上做的一般,但終究是個有成算的人,最近屢屢被梅若華打擊,也是因為他太相信十年感覺了,以為梅若華就是個只知道愛他不知道成算的女人,結果一不留神,就被步步緊逼。

可不代表,他沒有戒心。

這步就是他留的底牌,只是原先一直想著要梅若華手中的代持股份,沒到徹底翻臉離婚這一步,所以直到現在才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