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傅知煥在改名之後,傅明衡曾找到他進行過一場談話。

“為什麽要改名,你知道家裏多有多生氣嗎?爸大發雷霆,要不是媽攔著,差點就要和你斷絕父子關系。”傅明衡問。

但傅知煥卻沒回答他的話,只是淡淡扯了下唇角,突地問了個毫不相關的問題:“你知道什麽叫做無罪推定原則嗎?”

“什麽?”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換而言之,就是在沒有關鍵性證據的情況下,即使你知道一個人有罪,卻依舊無法將他定罪。”

“這和你改名有什麽關系?”

傅知煥沒有回答,只是笑著用指節扣了扣桌面,然後站起身:“沒事,去吃飯吧。”

傅知煥在上高中的時候,曾經發生了一件事。

有一天晚上,警察接到舉報。

有個叫做金晨赫的混混,在打牌期間和人發生了口舌,直接撂桌子而起拿瓶子給人腦袋開了瓢,爭執之下還叫囂著:“莫惹我啊!老子十二年前可是殺過人的。”

在周圍的人報警後,警察迅速拘留了金晨赫,並且調查了他過往的案底,但發現他只是因為一些打架鬥毆偷竊之類的事情進過局子,並沒有殺人的案底。

唯一一件與謀殺能扯得上關系的,只有在十二年前,傅知煥妹妹殘忍遇害的那起案子。

金晨赫曾在那個時候被警方帶走進行調查與詢問,但不過當時沒有任何證據加上與屍體上犯人的DNA並不符合,所以沒有被列為嫌疑人。

既然這件事同聲名顯赫的傅家有關,警方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對那位混混進行了盤查。

但他卻一口咬定:“怎麽可能殺人呢?我就是想起當年那件事,想嚇唬他們一下而已。”

沖動之下說的話不能被當做證詞,加上在警方的調查後,也確實沒有發現有用的證據,於是只能在批評教育拘留幾天之後,對他進行了釋放。

金晨赫離開拘留所的那天,遇見了傅知煥。

傅知煥站在門前斑馬線對面的紅綠燈下,道路上車水馬龍,汽車鳴笛聲不絕於耳。

他穿著幹凈素白的校服襯衫,但卻在來來往往的人群之中顯得十分打眼。

金晨赫吹著口哨,吊兒郎當的等著紅綠燈。

紅燈變綠,他也順著人流,邁開步子朝前走去。

一回頭,一眼就看見佇立在紅綠燈下,平靜朝自己望來的傅知煥。

傅知煥臉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他單肩背著書包。漆黑的發,深邃的瞳,但卻讓人莫名的感到觸目驚心。

金晨赫臉色突然一變,他瞳孔微縮,手指輕輕顫抖了下,然後下意識地握成拳,倉促地挪開自己的目光。

接著,加快了步伐,同傅知煥擦肩走過。

“這位先生。”

而就在這時,金晨赫突然聽見傅知煥喊住自己。

他後背僵直,僵硬地轉過頭,問:“什麽事?”

傅知煥擡眼看他,許久之後才突地淡淡笑了聲,昂首朝他面前示意了下:“沒事,注意看路。”

這麽多年來,傅知煥從來沒有放棄過對殺死傅予情兇手的追查。

當從父母的口中,以及多方打聽,聽到金晨赫在被帶走前曾提到“十二年前殺死一個人”這句話的時候,傅知煥幾乎就有預感,自己妹妹的死,面前這個人肯定知道些什麽。

因為金晨赫報出的時間太準確了。

就像你問一個三十多歲的人是多少年前從高中畢業這個問題時,大多數人都會在腦內進行簡單的加減法,沒有辦法迅速精準的報出數據。

而這麽多年過去了,對於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居然還能在情緒激動情況下,無比清晰地記得“十二年前”這個準確的時間。

如果真的是件同他毫無關系的事,金晨赫的記憶絕不會如此深刻。

傅知煥想測試一下自己的猜想。

果然,在過馬路的時候,他就能從那人的反應中確定——

金晨赫一定認識自己。

可是在傅知煥的記憶中,分明是從未與金晨赫碰過面。

那麽他是怎麽認識自己的呢?

傅知煥回憶起,當年在遊樂園裏,同妹妹走失之後,在焦急尋找下,曾與一個推著垃圾車行色匆匆的男人相撞。

“注意看路。”

男人皺眉,語氣中都帶著幾分急躁與兇狠。

時間交疊。

當年那張男人的臉隱隱約約和當下重合起來,最終變得無比清晰——金晨赫。

是這張臉。

十二年前傅知煥無法進行判斷,但是此刻他卻能確認,金晨赫就算不是最後的真兇,也一定與傅予情的死脫不了幹系。

但這一切都僅僅是自己的猜測。

他想知道一個真相。

從那以後,傅知煥從沒有放棄過對傅予情被害案的追查,也從未放棄過對金晨赫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