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程慕瑾一邊走一邊想著各種的可能性,不知不覺間已經走到了第二個點——平南路。

程慕瑾擡手看了一下計時器,三十二分鐘,正常成年人步幅在65cm,身高越高,步幅越大。

而自己剛才走路的速度是正常走路的速度,兇手如果是走這條路的話按他的步幅以及步頻應該會比自己快,大概在二十八分鐘到二十五分鐘之間。

從友愛路到平南路之間除開刻意繞很遠的路之外有三條路可以走,一條就是她現在所走的這條路線,從友愛路的垃圾桶那裏一直沿著友愛路往南走,然後在岔路拐向東面就可以到達。這條路是最直接也是最短的。

而其他的兩條路都需要拐到另外兩條街才能走到這個拋屍地點。第二條路要拐過的街道屬於比較繁華的鬧市,並且那裏的居民會比較多,就算是暴雪天也有可能會遇到人,程慕瑾覺得兇手應該不會選擇那條路。

而第三條路則是要走過一個派出所,派出所是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值班的,在暴雪天提著東西走過去的話更容易被注意到。所以程慕瑾在地圖上在友愛路和平南路之間將第一條路線標紅,兇手如果在這兩個點之間往來的話應該是要走這條路線的。

程慕瑾在平南路的拋屍點觀察了一小會兒,沒有什麽特別的發現,於是只能啟程,從平南路到順德路。她看了一下地圖,現在從平南路到順德路倒是很方便但是在十幾年前很多路都沒有,所以她要拿出之前她做的那張電子地圖出來對照才能找到當年的那些路。

但是這附近的一個池塘已經填平了,變成了路口,現在從平南路到順德路都是順著這條路就好了。如果是在那時候的話需要繞過原來的池塘還有工廠,這樣的距離就有些遠了。而且要路過工廠的保衛室,那裏晚上都是有人在值班的,兇手應該不會想走過去。

而且按照當年的道路狀況從這裏過去的話有兩條路,但是其中的一條當時在修路,所以是出於封閉狀態的。那也就是說當時只有一條路是能從平南路走到順德路的。

程慕瑾拿著手機按照上面的路用平常的速度從平南路走到順德路。等她走到自己標記的點的時候發現已經過了五十分鐘,外面有三十五度以上的溫度,熱得她一身的汗。

她觀察了一下這個拋屍點,當年的建築都已經推平了,建起了高樓實在是沒有什麽好看的了。在周圍看了一圈,沒有發現什麽的程慕瑾只能再一次出發去下一站——從順德路前往友愛路。

別看平南路到順德路的距離遠一些,但是從順德路到友愛路的距離卻並不遠,直接沿著路往西走就是了。程慕瑾走了二十五分鐘就從順德路又回到了之前自己第一個勘察的點。

程慕瑾看著自己剛才已經來過的地方腦子裏想著這三個地點之間的線索。兇手在1月14日淩晨趁著下暴雪的天氣人們都不出門的機會出來將一些屍體處理掉。

他出門的時候帶著三個黑色垃圾袋,可能是走路,也可能是有什麽交通工具,將屍體丟棄在這個區域的三個點上。我們可以從這三個點附近的交通狀況以及距離、路況、周圍的人活動的跡象等著這些情況來判斷兇手在兩點之間選擇的路線,最後可能會找到他是拋屍的先後順序。

比如現在的這三個點中,友愛路和平南路之間的來回是符合兇手的是選擇的,這條路很有可能是當時兇手走過的。友愛路和順德路之間的路也是一樣的。但是平安南路和順德路之間的這段路之間花費的時間太多,經過的路段有暴露的嫌疑,不符合兇手的選擇。

所以兇手應該不會在順德路和平南路之間往來。那也就是說,兇手走過的路線應該是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或者是平南路——友愛路——順德路。

至於兇手先去的順德路還是平南路,還是有待推理的。等知道了兇手行動的路線和順序,可以根據犯罪心理再綜合其他的線索來分析兇手所在的區域。

程慕瑾現在不能確定到底是怎麽樣的順序,所以先把這個放下。她在附近找了一下,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租自行車的地方。

兇手在暴雪的天氣出門,還提著一些重物,他不能將袋子丟在離自己太近的地方,也不能將東西丟得太遠。

因為一是天氣,在外面待太久肯定受不了。二是提著東西,交通工具不便利。

經過計算,如果是走路的話,光是在再三個點之間走動至少需要57分鐘左右,還不包括從他的住所出發到達第一個拋屍地點所用的時間,還有回去的時間。

所以他應該是有一個交通工具,但是並不是小車之類的。因為如果有小車,他大可開遠一些,直接丟棄到河裏,更難讓人發現。而不是選擇丟棄在居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