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MJ

程慕瑾放下書躺在床上,想著自己應該怎麽查這個案子。雖然她知道兇手的名字,但是怎麽和別人解釋?誰又會相信毫無根據的事情?所以她還是不能走任何捷徑,需要自己完整的推理、取證。

Y市的一系列殺人案是非常有名的,第一起案發於1988年,至今已經19年了。隨後的1990年、1998年、2004年以及今年的2007年都有發生,案發的地點都在Y市內,受害者都是女性,年齡跨度有10至28歲,受害者都有被侵害的跡象,並且兇手都有毀壞受害者器官的行為。前幾年公安局公布了案件的細節,向社會懸賞20萬,但是至今懸而未破。

程慕瑾:系統,我感覺我要靠這個致富不太可能啊,而且我這算不算是竊取警察叔叔的勞動成果啊?我記得兇手叫什麽。

系統:你都能破解懸案了,還要什麽致富?還有,小瑾啊,這怎麽能是竊取勞動成果呢?你這是要將罪犯繩之於法,你去問問每一次參與此案的警察每一個受害者家屬,如果有個人從未來回來,知道關於這個案子的線索,他們會不會想知道相關的線索?他們要的是正義!這個和穿越回來之後竊取別人的歌曲、文章是不一樣的,而且不是還要經過你的調查取證嘛,那也是你的勞動成果。

程慕瑾:我現在只有六百塊錢,坐火車來回車費,食宿,我還拿什麽去調查?全部身家就是桌子上那台二手筆記本電腦最貴了,用個手機發圖片都擔心手機流量夠不夠。我是要一邊吃土一邊調查嗎?我現在突然覺得夏洛克還是很有用的,至少給的錢夠用,後台夠硬。

系統:做了這一票,你就能擺脫貧窮,加油,我看好你。

程慕瑾:因為你就是看戲的是吧?別人的系統都是各種功能,為什麽我的只能聊天?

系統:真正強大的人都是靠自己,我相信你。再說了,能陪聊天已經不錯了,你危險的時候我還能提醒你。而且你這些證據都是要交給警方的,超越現代科學的東西你無法解釋,我是為了你好哦。

程慕瑾:行吧。反正我也沒有辦法反抗。

這個案子的一些細節雖然公安局已經披露過,但是關鍵的現場細節之類的還是需要看卷宗,而自己一個還在上學的學生要怎麽弄到案件的卷宗呢?程慕瑾想來想去也沒用想到一個合理合法的辦法從公安局拿到卷宗,心下一橫,算了,只要能拿到卷宗,管它是什麽辦法,只要不要讓人抓到把柄就好了。

於是程慕瑾打開自己那台破舊的二手電腦,手指翻飛地在鍵盤上敲擊著,查找了一番,最終不費吹灰之力地找到了自己要找的東西,果然還是這種方式便捷快速。她是一名計算機專業的學生,穿越之後也是學習計算機的,經常提心吊膽地幫著某卷毛偵探弄到這種信息,這個對她來說是小意思。

程慕瑾仔細地查看這十幾個案子的卷宗,因為年代久遠當年的偵查技術並不成熟,所以並沒有太多的線索。但是在1998年的案子和2004年的案子中,兇手留下了DNA以及指紋,很遺憾的是並沒有找到與之相符的樣本。也就是說兇手並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在警局留下過相關的信息。

程慕瑾一邊看著卷宗,一邊用筆在紙上寫寫畫畫,然後放下筆,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陷入了沉思之中。既然卷宗裏找不到有用的線索,她決定去案發的現場看一看,或許能有什麽發現。

訂好了車票程慕瑾拿著手機猶豫著點開了聯系人這一欄,找到了媽媽的電話,卻遲遲沒有按下撥出鍵,最後還是退出了界面。以前的她是怨恨的,為什麽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兩邊都把自己當做累贅推來推去。她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所以不要兩邊的錢自己打工上學。現在的她已經沒有了怨恨卻也再也沒有多余感情,或許人與人之間真的需要緣分。

程慕瑾放下了這些,打開了一個網頁,網頁上什麽文字和圖案都沒有,就是一半黑色,一半紅色。在程慕瑾快速地敲下幾串代碼之後網頁的畫面開始變了,各種信息摻雜在其中讓人眼花繚亂。

原來這是一個隱藏的黑客論壇,只有擁有一定的黑客技能的人才能瀏覽網頁上的各種信息。論壇上偶爾會有一些技術貼之類的,當然更多的是一些沙雕黑客的互懟。程慕瑾一般都是當做熱鬧看看,畢竟有時候沙雕還是挺有搞笑的天份的,但是一個置頂的帖子引起了程慕瑾的興趣。

主題:請救救孩子的論文,我願意付出我的所有零花錢為代價。

IL(樓主):請大神救救我的論文吧,我的電腦被TLL病毒入侵,通過遠程加密電腦文件,向我勒索贖金。我絕不妥協!但是我的論文還在裏面啊!!請救救孩子吧。我的全部零花錢有1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