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男神

第二天清晨,天剛蒙蒙亮,溫念念便去了學校,在學校後街一家特別受歡迎的包子鋪買了一袋醬香包。

她嘴裏叼著包子,悠哉悠哉地朝著學校後門的方向走去。

這時,一個高挑瘦削的男孩走到她的身邊,跟她並排而走。

溫念念偏頭看了他一眼。

他皮膚很白,下頜輪廓鋒銳,戴著厚厚的黑框眼鏡,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背著中規中矩的書包,一看就是好學生的模樣。

這家夥...正是之前目睹了她做題全過程、並且在同學面前大肆吹噓的眼鏡學習委員——季馳。

季馳扶了扶眼鏡,意味深長地打量著她,露出了並不簡單的神情——“溫念念同學,不知道你還缺腿部掛件嗎?不介意的話,我可以...”

溫念念險些讓包子噎著了,沒想到平日裏一貫被冠之以“老實人”的學委,會屁顛兒屁顛兒跑來抱她的大腿。

“......並不太需要。”

學委季馳毫不在意地擺擺手,說道:“我覺得你會需要的,從今以後,就讓我當你的掛件,我一定會盡一個舔狗最大的本分,幫你成為女神。”

溫念念嘴角抽了抽,看著學委真誠的表情,其實也有些於心不忍。

學委季馳的智商不高,但是超級無敵努力,每天睜開眼學習學習再學習!

雖然這麽努力,但他的學習成績始終提不上去,可能真的是……天賦有限。

也正因為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掛在學習上,過於勤奮,跟班上的男同學基本上沒有共同語言,被列入了“怪咖”的那一類人裏面。

念念想到自己的過去,在還沒有成為溫念念以前,她曾經也因為智商超群而與周圍人格格不入,被孤立和排擠,沒有朋友。

後來即便是考上了世界名校,但絕大部分時候,她一個人踽踽獨行,默默忍受著超速成長帶來的孤獨感。

溫念念大小姐過去雖然也不受待見,但好歹有幾個狐朋狗友,但是學委是一個朋友都沒有。

溫念念理解學委的心思,他想要找到同類人。

“學委,你想跟我當朋友嗎。”

季馳老臉一紅,立刻傲嬌地拍拍胸脯說道:“魯迅先生說得好,猛獸總是獨行,牛羊才成群結隊。”

“哦!”

溫念念聳聳肩,繼續往前走。

很快,季馳追了上來,賤兮兮地說道:“我說我是牛羊,嘿嘿。”

溫念念將自己手裏的醬肉包分給他,說道:“可以當朋友,不過不要再說當我腿部掛件了,我提著你可走不動道。”

季馳超級無敵感動,抓起包子一口吞了下去。

“啊!!好燙!燙燙燙!”

溫念念笑了起來:“誰讓你吞這麽快啊。”

季馳呼出一口熱騰騰的含著韭菜味兒的霧氣,樂呵呵地說:“我是為了表達誠意嘛,哦,對了,聽說你加入老王的天才興趣組了。”

數學老師姓王,是個典型的中年禿頂男人,地中海的發型相當光亮,所以同學們平時喜歡“老王”“老王”地叫他。

“嗯,加了。”

“真巧,我也加了。”

這倒出乎了溫念念的意料:“老王不是說,要招攬學校的天才加入嗎 ,當然,沒有別的意思。”

季馳毫不介意,解釋道:“我抱著老王的大腿求了他三天,才同意讓我加入的!主要是你們討論問題的時候,我負責在邊上寫筆記,或者通知你們開會。”

溫念念問季馳:“吃飽了撐的,幹嘛要做這些雜事?”

季馳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我媽說,讓我跟你們這些聰明的同學多接觸接觸,也會變聰明了。”

“是麽?”

沒聽說聰明還可以傳染的。

她始終堅信,最艱難的學術跋涉,一定是獨立完成的。

但是不管怎麽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既來之,則安之。

校門口,一輛黑色的賓利車停在路邊,極其引人注目。

一個穿著幹凈的白襯衣的少年從車上走下來。

他露臉的那一瞬,陽光落在他英俊的五官上。溫念念甚至能聽到周圍女孩子們倒抽一口氣的聲音。

少年皮膚很白,五官英俊,漂亮的深榛色眸子裏仿佛裝著漫天星辰,清晨的陽光下,整個人漂亮得宛若在發光一般。

他單手揣兜裏,朝著校門邊的一間蛋糕店走去。

念念當然認識他。

他叫江嶼,也就是原主溫念念暗戀了好長一段時間的男孩子。

看到他的臉,念念終於能理解,為什麽原主這樣一個內向的女孩,會對他如此癡迷甚至都有些死纏爛打的意思了。

這特麽...帥得有點犯規啊!

季馳見溫念念直勾勾地盯著他,喃喃道:“怎麽,不認識了?他是你此生最愛的男人,你總共向他告白了34次,被拒絕了28次,有5次直接被無視,還有1次是追著人家的車跑了半條街,丟臉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