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當女兒是寵文對照組,兒子是個鳳凰男06(第4/8頁)

彥蕭:“……”這可真是為了錢,妖怪都不怕了啊。

他退後一步,淡淡道:“可我怕那妖怪,知道真相後會吃了我。”

李雲鴻便笑:“那有什麽不好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更何況,妖怪嘛,也有精明和不精明的,有什麽好擔心的?”

想想那些志怪傳說裏的妖怪,可沒幾個精明的。

彥蕭:“!!!”

彥蕭:“……”

行叭,好言難勸該死的鬼,那他也就不勸了。隨意隨意吧。

反正,一次又一次的,他早就知道,這個世界,不是他能改變了的。

反而是李雲鴻在彥蕭走後,看著彥蕭的背影,若有所思,手中的拳頭攥緊一會又松開,然後再重新攥起。

算了,還是先將那個能流珍珠的神奇姑娘給哄到自己身邊重要——他倒不是重生來的,而是一位穿書者。

只是這本言情,是他女朋友看的。

他女朋友特別想跟他有共同語言,不肯陪著他看球賽,就逼著他看她喜歡看的,還要各種給他介紹裏面的劇情和人物關系。

知道裏面的女主是個真·人見人愛的姑娘,好像叫什麽蘭蘭?男主是個個性陰郁的男人,正是這次和他們一起下鄉的沈自輝……的弟弟,不過,兄弟二人性子都陰沉沉的,只為女主一人傾倒。

但李雲鴻更喜歡點家的男主升級文,對於女朋友看的這,每次聽女朋友說起,都是“嗯嗯啊啊”的隨便答應著,只在女朋友很遺憾的說起,裏面有個女配重生了,而且重生後竟然還像鮫人一樣,一哭就落珍珠的時候,才覺得有點意思,關注了一下。

然後,就發現這個一哭就有珍珠“啪嗒啪嗒”往地上落的女配,簡直就是重生界的恥辱,她這個秘密被性情陰郁的沈自輝發現了,然後沈自輝就逼著她經常哭。

嗯,因為他要收集漂亮的珍珠,一來是作為離開桂花村的本錢,二來則是要拿來哄這時候就人見人愛的女主程蘭蘭開心。

當然,這時候的沈自輝對於程蘭蘭還只是覺得,這個小朋友真可愛,為什麽越看越可愛的程度,給她東西,也只是因為這樣做,程蘭蘭開心了,自己會跟著開心而已。

那個會流珍珠的姑娘,就一直被沈自輝控制著,而沈自輝連個名分都沒給這姑娘,1978年,沈自輝高考成績過了,就帶著這姑娘離開了。

然後不知為何,後來還是結婚了,沈自輝最初是奴役這個姑娘,這姑娘自然厭惡沈自輝,可這世上不是還有一種叫做“斯德哥爾摩症”的東西嘛?這姑娘最後竟然真的愛上了沈自輝。

而那個時候,女主程蘭蘭已經進了京城,上了大學,長成了十七八歲的大姑娘,沈自輝利用那個姑娘的眼淚,成了有名的商人,然後還拿著那些眼淚,其實是珍珠,去哄程蘭蘭歡心。

眼睛裏會流出珍珠的姑娘,最後真的受不了了,就開始逃跑,可沈自輝早就有了算計,他野心勃勃,內心陰郁,只有對著程蘭蘭的時候,才會顯得陽光溫暖一些。

他早就算計好了,妻子一旦逃跑,就報警,然後,將這個妻子,給私下裏抓起來,研究她究竟為什麽會流出珍珠。

當然,如果檢查不出來也無所謂,她每天流出的珍珠,就足夠叫他白撿上許多錢了。

……

李雲鴻當時聽女朋友說到這個結局的時候,只覺得自己身上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心說,這世上哪裏有這樣的人?可等到他穿過來了,親眼看著姚麗流出粉紅色的小珍珠,才會知道那種心跳加速的感覺。

——這樣白來的東西,不要白不要!

更何況,誰叫姚麗這麽蠢?

是包子就不要怪狗惦記。

李雲鴻自覺自己還是要比那個沈自輝好一些的,沈自輝能一面把姚麗給關在實驗室裏研究了,一面成立慈善基金會以姚麗的名義做善事。他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了。

他覺得有個蠢一些的、把柄在他手上的大老婆,其實是件不錯的事情,只要這個大老婆,記得每天給他提供些珍珠就好了。

那個裏,沈自輝每天至少要1000顆珍珠,李雲鴻覺得,他就比較喜歡持續性發展,每天100顆就足夠了。看,他是個多麽憐香惜玉的人?

只是,就是不知道那個彥蕭,心裏究竟是怎麽想的了。

彥蕭和他一起看到了,竟也能忍得住那些珍珠的誘惑?

要知道,珍珠,就意味著錢啊。

李雲鴻心中閃過諸多算計,暫時還是放下了。再等等好了。他畢竟對於劇情知道的少,還是要多了解一番,想到了完全的辦法,才能把彥蕭給解決了,也能將姚麗給哄過來。

不過,姚麗那個女人,一看就是好哄騙的,李雲鴻心道,這就是不是個麻煩的。稍微動點手段追求一下,不就能把人給追到手了?到時候,那什麽珍珠,就都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