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誰都想做我兒子的親親後媽07(第2/5頁)

等他長大幾歲,家裏才有錢送他去省城跟著名師學畫,小小年紀就被許多人誇贊。

如果不是他太過懶惰,想著姑姑沒有結婚嫁人,也沒有生兒子,領養的也是閨女,將來姑姑的錢財,不都是他的麽?因此空有天賦,沒有勤奮畫畫,成為了現代傷仲永,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或許,他現在也早有名聲,而不是空泛的在一個普通藝術大學畢業了。

想到此處,王述神色復雜的看著自己的畫。

他忍不住想,姑姑發財,究竟是好是壞?說不定姑姑沒有錢的話,不會收養家裏的三姐和四姐,大姐和二姐退學養家,他最後也是能學畫的,憑借著天賦和勤奮,一定能更早成名;

反而是姑姑發了財,給了家裏錢,供他能跟著好老師學畫了。卻沒在一開始就告訴他,她有錢和他無關。

她的那些錢,將來會捐出去一部分,一部分留給三姐和四姐。

而三姐和四姐也已經被姑姑教導的獨立起來,開始明白小時候的那些想法是錯誤的,她們就算是潛心把小弟給供了出去,等她們一結婚,家裏人也只會把她們當成是潑出去的水。重男輕女的父母,早就把這種思想傳給了弟弟。他們全都看不起她們。

且,俗話說,救急不救窮,如果親生父母和姐姐弟弟們糟了大難而花光了錢都沒辦法,她們自然是該出錢的。

但既然只是弟弟的一些和人攀比的想法和需求,即便她們是弟弟的姐姐,即便她們在大學時候,就開始打工賺錢,這些錢,她們也是不會拿給弟弟的。

王述想到自己高二那年各種逃課,大學都不想考了,恰好三姐和四姐去找他,在網吧裏把他找到,他一時說漏了嘴,表示他沒必要用功,反正姑姑的就是他的,姐姐們的也是他的。

沒見現在大姐和二姐打工賺的錢,都是爸媽收著,只給大姐和二姐少量的生活費,然後兩個姐姐賺的錢一分為三,三分之一攢起來算大姐和二姐嫁人時的嫁妝,剩下的三分之二就都是給他將來娶媳婦攢著的。

大姐和二姐知道了,還勸說爸媽她們婚前賺的錢,應該都留給弟弟才對。只是爸媽自詡還是疼愛女兒的,因此到底是留了這三分之一,還說將來的彩禮錢,也會給女兒們留下三分之一,返回去當嫁妝。大姐二姐當時就感動的淚流滿面,連道不必。

大姐二姐這樣,三姐和四姐即便過繼出去了,可過繼給了沒兒子的姑姑,那不還是一樣的?將來姑姑死了,給她摔盆打幡的不還是他這個男的?三姐四姐打工賺的錢,工作賺的錢,不說給他三分之二吧,至少一半是要給的。三姐四姐都是大學生,給他的肯定更多。

有爸媽、四個姐姐、一個姑姑養著,他還有什麽必要奮發圖強嗎?

左右他也不是多能花錢的人,過過舒坦的小日子,買買他想要的東西,到年紀了談幾場戀愛,大了就找個賢惠的妻子結婚,這不就成了?

何必非要努力的參加高考?何必呢?也沒見那些大學畢業生的日子能有他逍遙自在。

他可是有許多人養著的呢!就算不要姐姐們的全部工資,可三分之二和一半,也差不多了。再加上以後的彩禮錢,姑姑的所有財產……

那時候的還不懂得掩飾的王述,真的就是這樣想的,被三姐和四姐追到了網吧裏,不耐煩之下,也真的就是這麽說的。

王述至今還記得,大姐和二姐當時有多麽的感動,三姐和四姐當時就有多麽的震怒。

她們非常認真的跟他說了遺產繼承法,告訴他,她們已經被姑姑收養了,以後要繼承的是姑姑願意留給她們的東西,以後要承擔的只有姑姑的贍養義務。

對於親生父母,她們願意偶爾去探望,送些水果衣裳,已經算是還了生之恩了。準確來說,姑姑當年送給父母的那些東西,就已經超額還完了。

至於對他這個弟弟,她們沒有任何的義務。

姑姑也早說了將來要火化,骨灰叫她們帶到她最喜歡的那座山上灑下就好了,甚至葬禮都不需要辦,也不需要通知他人,有人問了就說一聲就好了。

她悄悄的來,悄悄地走,這是她對這個世界最後的溫柔。

且姑姑的遺囑早都寫好了,根本沒有給弟弟留任何的東西,給她們大姐和二姐還留了份結婚的錢呢。

姑姑沒給弟弟留東西,她們也不會給弟弟留。保險起見,她們還說,現在就回去寫一份遺囑,等有錢了就去公證,同樣不會給便宜弟弟王述留一分錢,她們也不需要王述做她們的依靠。

王述只能靠自己。

王述那時候的臉上,大約是有著嗜血的殘酷的,因為他當時是把三姐和四姐給嚇跑的,且自那之後,三姐和四姐都不怎麽見他,微信聯系時,說從沒見過那樣可怕的人,為了不徹底斷了那點子親情,還是不要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