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當女兒是苦情戲女主,兒子是老實人01(第2/5頁)

其實這種婆媳雖然有,但也不會一個村子裏就好幾家。除了兩家本來就是這樣的,剩下幾家,都是原身提前給了大洋,讓那幾家做戲來的。

這次果然將原身這婆母嚇得不輕,回到家裏就老實的生病了,也不敢太插手孫子孫女的教育問題。

這時候吳月娘還叫吳望月,這一年9歲,弟弟吳承志只有6歲。盡管原身因為要撐起吳家商號好幾年沒空管他們,但在發現了婆母和丈夫的問題後,手腳麻利的解決了問題,就想要把兩個孩子的思想掰正,這才將人送去學校,還賄賂老師,賄賂同學。原身還給兩人請了一位性格開朗大方、穿著在民國時代的人看來有些開放的漂亮的法語老師,一位彬彬有禮、頗有紳士風度、極其尊重女性的紳士做鋼琴教師,就是希望兩個孩子長著長著,就成為能接受民國新思想的好青年。不求有多出息,不求能繼承吳家商號,至少,這兩個孩子能在混亂的民國時候,保護好自己,隨時都有門能吃飯的本事,到哪裏都餓不著。

結果,原身的願望,對於劇情中的女主吳望月來說,完全是個沉重的負擔。

女主吳望月,因為家裏長輩思想的不統一,導致小時候的她很是矛盾,不知道該怎麽做。可是,比起媽媽取的名字望月,還有小字皎皎,吳望月更喜歡月娘這個名字,也更喜歡穿保守的旗袍,聽奶奶的話。在人前端正羞澀,低眉順眼。

奶奶和父親都說,這個世上,只要人的心眼正,對丈夫和婆母恭敬,處處想在丈夫和婆母前面,事事都以丈夫和婆母為先,絕對不反駁丈夫和婆母的話,就算兩者錯了,也要私下裏小心翼翼的跪下規勸,絕對不能像她親媽葉氏那樣,大清朝沒了,幹脆就自己給自己改了名,出去拋頭露面,還敢頂撞丈夫和婆婆,這都是大不孝的。對吳月娘說,只要她做到這些,隨分從時,恭敬孝順,打理好家裏,不去管外面那些事情,就是在不喜歡她的丈夫和婆婆,都會喜歡上她這個媳婦。一家人,從此就能和和順順,平平安安,幸幸福福。

就算是後來上了女校,跟著思想開放的女老師女同學,還有家裏的兩個外國教師學了10年時間,吳月娘也覺得,媽媽想讓她做外面那些自己賺錢的新女青年,著實太過辛苦,還不如像奶奶和父親悄悄對她說的那樣,趁著年華正好,找個富裕人家嫁了。即便是盲婚啞嫁,可父親和奶奶不會坑她,娶她的人家即便最初不喜歡她,但就像父親和奶奶說的那樣,只要她能做到奶奶囑咐她的那些,安安分分的待在家裏操持家務,不反駁婆母和丈夫,事事依從,遲早有一天,他們會知道自己的好,然後都來捧著她,成為和和美美的一家人。

後者盡管辛苦,可是,女子拋頭露面什麽的,真的好嗎?而且,賺錢養家什麽的,那不是男人該做的事情?

於是,在原身去了一趟粵省後,回來就發現家裏給吳望月改了名字,叫吳月娘,還給吳月娘說了個婆家。對方家裏是滬市的連鎖糧行,生意原本做得也不錯,只是最近因為戰爭緣故,出了些問題,所以才舍了自家最出息的留過學的大兒子,來給吳月娘相親。完全不顧那個大兒子,一心想要娶一個新思想的女學生的想法。

原身自然是爆發了,不願意吳月娘的婚事這樣處理。可吳月娘身為女兒,卻在原身出去跟人談生意時,跪在許多生意場上的朋友面前,求原身成全她,為了嫁給她從未謀面的丈夫,她還說願意一份嫁妝錢不要的進入莫家,只希望母親成全,還故意胡說,她已經有了莫家大少爺的孩子。

原身:“……”這還能怎麽辦?吳月娘這種謊言都說出來了,在其實還不算特別男女平等的民國時代,原身只能讓吳月娘嫁過去。

屬於吳月娘的大女主苦情戲這才開始。

為了嫁入莫家,背負了一個婚前失貞的醜名,帶著略顯微薄的嫁妝嫁進了莫家。莫家沒有一個人看得起吳月娘。莫家大少爺不打女人,但在床上,想要折磨一個女人的手段多的是。莫大少折騰的吳月娘每晚都睡不好覺,可卻以為這是丈夫對她“喜愛”的表現,越發恭敬順從,對公婆小姑小叔,簡直比舊時候奴才見到了主子還要有奴性。這讓原本看在原身面上,不好太苛待吳月娘的莫家人,開始一點一點的尋找吳月娘的底線。在發現吳月娘真的跟那位葉老板完全不同,隨便他們欺負後,莫家上下,對吳月娘都苛待起來。吳月娘夜夜以淚洗面,卻在第二天起來時,依舊是恭謹的笑容。

在結婚7年後,原身突然失蹤,吳家商號迅速垮掉,莫家大少爺一個月後也留書出走,說是要尋找他的志向和救國之策。吳月娘這時候已經給莫家生了四個女兒,肚子裏還懷著一個。莫家人起初還任由吳月娘在家裏自生自滅,可在吳月娘懷孕五個月時,忽然就要在秋風瑟瑟,大雨傾盆時,將在睡夢中的娘幾個給趕出了家門,還給吳月娘安了個“名頭”,說是吳月娘不檢點,將人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