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4頁)

“那你這水平也夠菜的!”林寞把手搭在馬振華肩膀上,親熱的說道;“我玩這個玩的好,回頭我教你。”

馬振華高興壞了,連忙從袋子裏掏出一個手機遞給林寞:“我也玩不了三個,既然是最新款那送你一個,咱倆一起玩。”

“這怎麽好意思啊?”林寞往身上抹了抹手,樂的合不攏嘴的將手機接過來:“這個不便宜,我必須得給你回禮。”

馬振華的視線在林寞臉上轉了一圈,果然看著白白嫩嫩還透著紅,不仔細貼近了看還真像活人一樣。

馬振華:“那你教我抹粉吧,觀主說讓我好好和你學學這個。”

一提起抹粉,林寞得意了:“抹粉可是個技術活,咱這個膚色抹起來格外麻煩,得好幾個色號搭配著來。還有腮紅,不能塗的太紅,太紅看著和鬼似的,容易嚇著人。”

馬振華聽的不覺明歷,一臉的敬佩:“這麽復雜啊,小林你也太厲害啊!”

林寞笑了:“熟能生巧,不過像我們這種膚色的需要的粉底比較多,全買下來價格可能不便宜,我一個月工資花光了都沒買全墨墨姐給我列的清單上的粉底。你之前在醫院的時候家人有給你燒紙嗎?你要是攢的多的話可以和觀主兌換現金,或者你給家人托個夢讓他們給你燒一些粉底啥的。”

馬振華一臉懵逼:“托夢讓家人燒化妝品?死了小三十年的人回來要粉底,這不鬧著玩呢嘛!誰會信這樣的夢啊!”

林寞看起來比馬振華更震驚:“你到現在還沒見過家人呢?”

馬振華:“都死了還能見家人???!!!”

林寞:“這是我們觀裏鬼員工的福利。像我隔兩天就給我爸媽打一次電話,問問他們身體情況。我活著的時候給家裏打電話太少,幸好有福碰到了觀主,死了還能和父母聯系,也不算是有遺憾了;還有墨墨姐,你別看她現在看著和二十多歲似的,其實閨女都上高中了,她那是為了不讓閨女老惦記她,就拿自己的鬼氣變的容貌。不過我猜她閨女肯定知道咋回事,每個周末都來一趟,有時候給孫姐帶烤串有時候帶冰激淩,別看孫姐每次都不讓她下回再來,可一到周末孫姐盼著呢。咱觀裏還有個王大爺,都進地府倆月了,他老伴來咱觀裏歇腳,稀裏糊塗就給咱觀主安利成功了,現在王大爺在這裏種地,王大娘見天的來陪他,天天給他做好吃的,誰看了都羨慕。對了,你嚇暈的那個小姑娘,就是王大爺的孫女。”

馬振華心虛的摸了摸鼻子:“誤會誤會,下回見了小姑娘我給她道歉。”

林寞:“你可拉倒吧,回頭你再嚇暈她一回?回頭讓王大爺替你傳個話就得了。哎,說起來你死了快三十年了,你就沒有再想見見的親人?”

馬振華低頭從衣服裏拿出一張5寸的彩色照片:“我想見見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們還在不在?我還想見見我兒子,我死的時候他才五歲,一晃二十七年過去了,也不知道他長什麽模樣?”

林寞一拍胸脯:“這事包在我身上了。”

馬振華進了槐樹也沒什麽好安置的,挑了林寞隔壁的房間。等晚上天黑了,林寞和馬振華都撕下身上的符紙,飄到了前面店鋪。

正在刷劇的孫墨墨擡眼看了他倆一眼:“你倆這是要去哪兒啊?”

林寞將懷裏的一堆香燭放到孫墨墨面前,嘿嘿笑著說道:“孫姐晚上幫我值個班唄,馬大夫死了快三十年了,想回去看看爹媽,再看看兒子長啥樣了,我陪他找找去。”

孫墨墨無所謂地擺了擺手:“反正我回宿舍也是看劇,在哪裏看都一樣。”看著馬振華緊張的道謝的樣子,孫墨墨笑了笑:“都是同事不用這麽客氣。你的事我也聽觀主說了,你被縛在醫院將近三十年,這三十年的變化是日新月異的,你自己去找家人的話萬一找不到不說,再自己也整丟了就麻煩了。小林雖然不是咱本市的人,但是他在明江呆了好多年了,這附近他都熟,他帶著你去我們也放心。”

——

馬振華白天回來的時候光顧著激動了,沒怎麽注意車外面的景色。這晚上一出店門,看到的地方皆是霓虹燈閃爍,外面高樓大廈車水馬樓看的他都有些走不動道了。

因為是以魂體的狀態出去的,林寞帶的是父母燒給自己的手機。連上陰間的網絡,林寞問馬振華:“你家以前住哪裏,我導個航。”

馬振華露出了一絲回憶的神色:“當年我住的小區叫迎春小區,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這個地方。”

林寞:“還真有,是個挺老的小區了,我剛工作的時候沒什麽錢,就在那裏租的房子。”

迎春小區是90年建成的小區,當時馬振華已經工作了幾年,手頭有一些積蓄,加上父母湊了一些錢,花了四萬塊錢買了一套二居室七十平米的房子。當時馬振華的兒子馬雨晨才剛剛三歲,總是喜歡光著腳跑來跑去,為了不讓兒子涼著小腳丫,馬振華特意鋪了地板,還裝了暖氣籠子,這在當時算是比較豪華的裝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