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心事

太子提的要求卻令沈宜秋始料未及,上輩子她替他做的衣裳有上百身,自她入宮,他的貼身衣裳便幾乎是她包攬的。

尉遲越好潔,貼身衣物一概是雪白的顏色,冬季用西域白疊布,春秋用吳綾,夏季則用春羅和細葛布,都是不耐浣洗的料子,一身衣裳洗個十來次便舊得沒法穿,她便一直在縫新衣。

她不善言辭,從小到大的教養更讓她不能將許多事宣之於口,便把對夫君的心意都傾注在這一針一線中。為了叫他穿得舒服些,她將冷硬的新布一寸寸用手悉心搓揉,又不惜花成倍的時間用藏針縫,將針腳都藏起。

白線縫在白布上,盯著看上一會兒便會頭暈眼花,她白晝忙著宮務,常常只能夜裏對著燈火縫,燈燭晃眼,更是雪上加霜。

她上輩子不過二十來歲眼睛便不好,大半是因這些衣服而起的。

只因他第一次收到她縫制的衣裳時眸光微動,說了一句“還從未有人替孤縫過衣裳”,她便任勞任怨縫了六年,直到後來有一日,她在他的中衣領口發現一株金線繡的蕙蘭,方知那一個個點燈熬油的不眠夜,那模糊的雙眼,都只是她一廂情願的自苦。

何婉蕙自比她聰明,深知該往哪裏使勁,她壓根不必費那力氣,只消在宮人縫好的衣物上繡株蕙蘭。

沈宜秋如今回想當年的自己,就如冷眼看一個陌生人,心中毫無波瀾,只覺不可思議,怎麽會有人傻到這種地步?

不成想重活一世,此人會用蘭亭真跡向她換一身衣裳,真叫人啼笑皆非。

她看了眼男人的眼睛,莫非真的換了個人麽?

世上再沒有比這更上算的買賣,她點點頭:“殿下不嫌棄妾的女紅粗陋便好。”

尉遲越見她一口答應,心中的歡喜幾乎要滿溢出來,將她圈在懷中揉了兩下,隨即想到做針線傷眼又傷手,便道:“不必做一身,做條裈褲便是,也不必著急做,孤不缺衣裳穿。”

他想得這樣周到,沈宜秋自要承他的情,順水推舟道:“多謝殿下體諒,妾粗手笨腳,又不曾裁制過男子衣裳,的確需摸索一段時日。”

這裈褲不能不做,也不能做得太好,不然他穿得稱心適宜,還想再要別的,豈不是給自己找事。

故此醜話說在前頭,到時候呈上去的活計不太像樣,他也不好說什麽。

尉遲越哪裏不知道她這是就坡下驢,上輩子她做起衣裳來又快又好,一條裈褲哪裏難得住她。

然而想起上輩子那一身身衣裳,他只覺自己此刻挾恩圖報,有些心虛——以他上輩子的行徑,實在是一條裈褲也受之有愧,若非她對上輩子的事一無所知,他無論如何也開不了這個口。

他輕輕撫了撫沈宜秋的背,低低地叫了一聲“小丸。”

懷中人應了一聲:“殿下有何吩咐?”

尉遲越扯了扯嘴角:“睡吧。”

這輩子他一直在竭盡所能地補償她,可他虧欠過的那個人,與他懷裏的人,究竟能不能算作同一個人?

翌日早晨,從校場回來,尉遲越便即遣黃門去寧府送信,邀寧彥昭前往崇文館賞《蘭亭序》帖。

寧十一郎原以為太子昨日在麟德殿的答復不過是推托之詞,未料他竟真的邀他前去賞書帖,莫非這《蘭亭序》真叫他賞了人?書帖的新主人又會是何人?

昨夜麟德殿席散已近亥時,今早太子一大早便遣人來傳信,可見書帖就在東宮,那《蘭亭序》的新主自然也在東宮,莫非……

寧彥昭心裏一動,隨即覺得這猜測甚是不經,《蘭亭序》是無價之寶,設身處地去想,太子也不可能將它賞給新婚不久的妻室,即便那人是她……

寧十一郎不再往下想,收回思緒,摒除雜念,便即命仆從備馬,披上鶴氅出了門。

到得東宮門外,寧家仆役遞上名刺,便有黃門將寧彥昭引至崇文館。

太子已在館中等候,見他到了,起身相迎,親自延他入座,命黃門奉茶:“寧公子請。”

寧十一行禮入座,不動聲色地打量太子,只見他作家常裝束,一身玄青色襕袍,未戴冠,頭發用白玉簪束起,宛如一個尋常文士,但舉手投足間氣度不凡,只消一眼便知是天潢貴胄。

他神情雖是和顏悅色,但一雙眼睛深不見底,審視起人時如刀鋒般銳利。

寧彥昭自詡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被這雙眼睛看上一眼,也覺背上有些發涼。

與此同時,尉遲越也在打量寧彥昭,他雖已進士科擢第,但還未拜官,仍是一身白袍,一張小白臉仿佛敷了粉,倒比袍子還白上幾分。

太子低頭看了看自己手背,他每日在校場習武,又頂著日頭騎馬往來於東宮、太極宮與蓬萊宮之間,自不比終日坐在書齋中不見陽光的寧十一,白得那般離譜,但這膚色也算得白皙,體魄更不是文士可比,無論怎麽看都是他更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