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0

幾天後,徐爍向法院遞交了新資料,很快就被法庭通知召開庭前會議。

這是開庭前的一場硬仗,如果這場仗輸了,那麽開庭後形勢也不會樂觀,最主要的是控辯雙方都要在庭前會議裏拿出將要在庭審中出示的證據,就等於預先給對方交底,不管這些證據是否已經依法提交給法院,雙方更加會當場提出對這些證據的異議。

徐爍按照庭前會議通知上的時間趕到法院,因為提早了十分鐘來,先和檢方律師劉楚打了照面。

“劉律師,你好,我姓徐,徐爍,是田芳的辯護律師。”

劉楚沒見到王翀,有些詫異:“我聽說被告又聘請了一位律師,現在是兩家事務所共同受理,怎麽沒見到王翀?”

徐爍笑了:“她現在是我的助理,像是這麽重要庭前會議,就不需要她出面了。剛好,我也可以趁這個機會和劉律師認識一下。”

劉楚一聽這話茬兒就知道裏面有鬼:“王翀可是江城響當當的刑辯律師,現在居然給人當助理了?不過我看徐律師覺得眼生,你不是江城人吧?”

“哦,上個月才在這裏開了事務所,這是我到江城的第一個案子。”

劉楚:“……”

會議室裏陷入一陣沉默。

劉楚心裏犯了會兒嘀咕,心想著這個叫徐爍的年輕人,要不就是有背景有來歷,要不就是初生之犢不畏虎,要不然說話怎麽這麽狂?

然後,劉楚說:“哎,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來之前我還在想,新加入的辯方律師是怎樣的人物,沒想到這麽年輕,這麽幹練。”

徐爍“哪裏,您才是我這樣的小律師應該學習的榜樣。”

劉楚笑了笑:“不過這個案子目前來看證據非常不利被告啊,不知道徐律師怎麽會突然加入?”

徐爍挑了下眉:“維持公正公義,是我身為律師分內的事,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

劉楚剛要說話,這時書記員走了進來,很快審判長也來了。

徐爍和劉楚同時神色收斂,庭前會議很快開始。

幾分鐘的例行流程之後,書記員核實了控辯雙方的身份,接著就進入主題。

劉楚率先開口,明確檢方的訴訟請求,隨即輪到處理管轄和回避問題,以及非法證據的排除。

徐爍不僅提出要求不公開審理,意在保護當事人和辯方證人的個人隱私,還在一系列問題上標注出來回避要求。

直到徐爍遞交的文件資料裏提到兩段視頻和田芳新的證詞,劉楚很快提出質疑,認為徐爍提出的是非法證據。

審判長問徐爍:“辯方,你有什麽解釋?”

徐爍說:“這兩段視頻均已經得到當事人的許可,而且視頻裏的男人正是本案的死者,和本案由莫大關系。但是因為視頻關系到死者和我當事人的隱私,所以我要求在播放視頻時請檢方回避。”

劉楚一怔:“有異議,如果視頻關系到死者,我作為檢方律師,理應在場。”

只是這話剛說出口,審判長就問劉楚,如果要求在場,這樣是否等於對視頻證據的合法性不再存有異議?

劉楚正準備說話,徐爍就把話題轉開了:“如果檢方要求在場,我可以和我的當事人商量,看她是否還要堅定行使回避權,也請審判長裁斷該證據的合法性。”

審判長沒理徐爍,問劉楚:“控方,對於視頻證據a和b,你是否存有異議?”

劉楚只得說:“沒有異議。”

審判長又看向徐爍:“辯方,你遞交的被告口供和之前的口供有很大出入,請解釋一下。”

徐爍說:“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公安偵查階段,因為死者對她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嚴重傷害,她出於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而出現口誤,這件事她一直耿耿於懷,事後十分後悔。因為我的當事人也是一名律師,她很清楚口供有誤會對本案造成多大影響,所以才會在這次庭前會議上,委托我替她向審判長和控方說明原因,並向法庭致歉,希望在最終審判之前即時彌補過錯。”

像是被告人突然翻供的情況,幾乎出現在每一樁被發現的冤假錯案裏,尤其是審判環節,根據《刑訴法解釋》,如果被告人在庭審中翻供,供認與其他證據可以相互印證,就可以采信起庭審供述。

但像是田芳這樣還沒到庭審,在庭前會議就已經翻供的倒是少之又少。

徐爍繼續說道:“當然,我的當事人很清楚,她的口供是本案的重要證據,不能隨意推翻。但是我們也考慮到,依法審判是遵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展開的。而且口供具有一定局限性,它會隨著被告人的心理活動而改變,只有查證屬實並且有其它證據相佐證,該口供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所以當發現新證據與當事人原先的口供產生誤差時,那麽就可以推翻,重新進入調查,更改口供,甚至當口供出現錯誤、紕漏時,也可以進行補充。至於印證新口供的所有證據資料,我已經遞交給法院,請審判長查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