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一更

皇家圍獵,陣仗向來都很大,浩浩蕩蕩的一條長隊,頭不見尾,尾不見頭,魏時這官職只能是待在尾巴上了。

騎馬打獵對他來說,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兒,不過真要是來個排名的話,魏時覺得,怕是也要跟他在隊伍裏的位置一樣,呆在尾巴上。

騎馬走了將近一天的時間,才到地方,天色已經很暗了,自然不適合出去打獵,皇家獵場並非是草原,而是一大片山林,大大小小的山有十幾座,相當之嚎氣。

而在獵場的不遠處,修有一座行宮,眾人晚上便是在這裏歇息。

不過這行宮的面積是沒辦法跟皇宮相比的,魏時被分到一間只有十平左右的小房子裏,不光是他住,元寶也要在這兒住。

床並不大,也就一米五寬,元寶晚上要睡的腳踏那就更窄了。

房間裏除了用來放行李的箱子之外,就只有一套桌椅和茶具。

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了,魏時都有些懷疑這壓根兒就是間下人房。

不過他這個階品的官員,都是這個待遇,跟他住處緊挨著的幾個大人,都是翰林院的,有六品官,也有五品官。

翰林院清貴,戶部有實權,誰也不比誰高貴。

白大人也在這次伴駕的名單當中,而且跟魏時住的還挺近,但是不想跟太子和皇子們扯上什麽關系,可白大人畢竟是他兩任的主考官,於情於理,都不能裝沒看見。

白大人的住處要比魏時的寬敞,但是也沒寬敞到哪裏去,面積上也就是大出來一倍半吧。

“獵場的風景很好,明兒別光顧著打獵,也多到處看一看,能寫首詩或者是做篇雜文出來那最好了。”白石景很是能夠明白自己的職責。

他作為文臣,騎馬打獵的事情不擅長,想去爭什麽彩頭,那就癡心妄想了,文臣的價值都在筆杆子上,贊美這大好山河,誇贊勇者矯健的身姿,或是歌功頌德,哪樣都成,這才是文臣該做的事情。

魏時早就已經認清楚現實了,一日作為文人,就免不了要寫詩做文章。

而且他對自己打獵的水平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運氣好了,一天下來或許能打到兩三個獵物,運氣不好,那就極有可能空手而歸。

拎著兩三個小獵物回來,稍微有些丟人,真要是空手而歸的話,那可就太丟人了。

白大人這法子也好,作首詩、寫篇雜文也算是有個由頭,打不到獵物並非是技術太渣,而是把精力用來做別的事情了。

告別白大人,魏時回去就開始琢磨詩篇,伴駕的人裏武將多,文臣也多,還有是像白大人這樣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魯班門前耍大斧,關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獻醜,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碼能看得過去。

在這個十平米的小房子裏,魏時在用來吃飯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時,總共就寫了兩首詩,改了又改,從家裏帶的紙張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滿意。

把這兩首詩記下來,明兒騎著馬在山上四處轉轉,回來之後,只要把這兩首詩默背出來,就算是能交差了。

問題得以解決,晚上睡覺也睡得踏實,就算是半夜子時才上床睡覺,大早上起來照樣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獵,當今也仍舊是一身的明黃色,太子倒是沒有身著明黃,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眾皇子裏頭並不顯眼。

正紅色,寶藍色,柳綠色,熏紫色。

為首的六個人裏頭還真沒有撞衫的,連衣服的顏色都不曾撞上。

雖說無巧不成書,但是這麽巧,恐怕還是人為的概率比較大。

魏時既沒這個能耐,也沒必要打聽其他人穿什麽,怎麽低調怎麽來,倒是無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而且男子的騎裝樣式都是差不多的,乍眼一看,兩個人的衣服幾乎沒什麽區別。

不過掛在腰上的配飾總是不一樣的,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樣。

打獵一般都是有彩頭的,皇家圍獵出彩頭的自然是皇上。

“得頭名者,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

太監總管手裏端著的托盤上,放著一柄瑩白的玉如意,吸引著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來的東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這東西象征意義要遠大於本身的價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來的彩頭,就算是塊鵝卵石,也能讓眾人爭搶。

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離射中一頭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剛好就是脖子。

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時是拍馬不及,再給他幾年的時間,怕是也練不到這程度。

等到把那頭射中了的鹿拿上來之後,眾人這才打馬進入圍場。

單打獨鬥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時這會兒自然是跟在嶽父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