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一更(第3/3頁)

事實證明,是他想多了。

聖上壓根就沒有要召見他,連封聖旨也沒有,只是給了一道口諭,外加一千兩黃金。

皇上口諭,賞一千兩黃金,以茲鼓勵。

這口諭是師伯傳的,黃金也是直接送到了師伯府上。

要不是這年頭假傳聖旨是株連的大罪,他都懷疑,這些黃金是不是師伯從自己私庫裏拿的。

還真有一種花錢買斷的感覺。

在本朝,一兩黃金大概可以換十三兩的銀子,一千兩黃金,就是一萬三千兩白銀。

王爺一年的俸祿也就才一萬兩而已,當然除了銀子之外,俸祿還包括糧食和各種供給。

“皇上雖然沒召見你,也沒特意發一道賞賜的聖旨,但是這些金子都是從國庫裏拿的,瞞不過別人,也不需要瞞著,這就相當於是提前進入了朝廷官員的眼裏,從此之後你小子就算是掛上號了。”沈濤解釋道。

比起實實在在的一千兩黃金,這背後的意義才是更重要的。

當今大方的時候是真大方,小氣的時候,那也是真小氣,從來都不賞賜無功之人。

有這麽一道賞賜在,不僅僅是在朝臣那裏掛了號,更重要的是在皇上那裏掛了號。

朝廷這麽多官員,剛剛入朝的六七品小官,哪怕是狀元,幾年做不出成績來的話,都有可能被忘到一邊去。

但魏時就不一樣了,皇上已經決定在整個朝廷推行這種記賬方法了,以後看見各個衙門的賬目,總有幾回是能想起這記賬方法的發明人吧。

對沈濤來說,這事兒於他,也大有益處,戶部事關全國財政,這裏的記賬方法輕易是不能改的,所以就算是要在整個朝廷都推行,也不能先動戶部。

等別的部門都推行的差不多了,卓有成效,沒什麽問題了,才能動戶部。

這樣一來,最起碼有一兩年的時間,戶部的記賬方法是不能改的,而到改的時候,必須得由他這個老戶部尚書坐鎮才行。

這樣算起來,他最起碼還要在戶部待三年,甚至四年。

這對依然想堅守在崗位上的沈濤來說,這就是最大的益處了。

沈濤有一點沒跟魏時提起,他在聖上面前,大贊了魏時在算學上的能力和天賦,很是適合在戶部當差。

依著聖上人盡其用的習慣,魏時很可能在殿試之後就被安排進戶部,那應該還得有一年多,接近兩年的時間,到時候他還能帶一帶。

至於自家弟弟,少說還能在工部幹上十幾年呢,就不用這麽著急把看家本領教給學生了。

他沒直接把人搶走做自己的學生,就已經是看在一母同胞的份上了。

畢竟是一千兩黃金呢,哪怕是在城內,沈濤還是派了十多個家丁,把人和金子一塊兒護送回魏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