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一更(第2/3頁)

魏時也是有產業的人,只是這些產業沒有哪一處是父親給的,而且也不足以供給府上的開支,只能說是聊勝於無吧。

想想都覺得有些不甘心,這些東西不是大伯該給的,可大伯給了,也不是父親可以推卸責任的理由,說到底他是父親的兒子,之後也是要為父親養老送終的。

作為未成年,哪怕已經娶妻了,可還在進學的階段呢,父親供給他家用,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比起向大伯要銀錢,或是讓自家夫人養著,魏時寧肯寫信跟父親要錢,反正,父養小,小養老,原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夫君家裏頭是什麽情況,早在兩個人見面之前,劉楓就已經清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這些產業應當沒有多少產出。

作為劉家唯一的女兒,她帶過來的東西,可不只是那六十四擔的嫁妝,產業也不止面上的那些。

這麽多代的積累,別看她們劉家是武將世家,可最不缺的就是古董和孤本了,如今盛世太平,海晏河清,最值錢的就是這些東西。

還有開國那會兒,祖宗們在京城附近置辦下來的莊子,如今也都是買都買不到的好多,每年的產出就更是不必說了。

劉楓名下有整整六個莊子,其中還有一個是溫泉莊子,有兩個莊子在江南那邊,除此之外,還有一千畝的良田,兩個鋪子。

祖宗們當年大概都覺得手裏有地比較踏實,所以置辦產業的方式基本上就是買莊子、買地,商鋪是一個都沒買,家裏現在有的商鋪,都是各代主母們的嫁妝帶來的。

劉楓名下的兩個鋪子,也都是母親從嫁妝裏拿的。

不誇張的說,整個魏家,大房和二房加起來,也沒有劉楓一個人的嫁妝多。

東西多了,也就看不眼裏了,劉楓都想給自家置辦個大點的院子。

給夫君弄個氣派點的前院,再挖個池塘,讓夫君也可以在自家後院裏垂釣;給姨娘弄個花房,四季的花卉全種上,也就有打發時間的東西了;再給她自己弄個演武場,騎馬、射箭、練武就都齊活了……

總之,現在住的這套宅子實在是太窄太小了,遛個馬都不行。

可沒出嫁之前,娘也囑咐她了,凡事兒都不能著急,日子得慢慢過,這條件也得慢慢改善。

她要是突然置換個大點兒的宅子,怕是夫君一時半會不能適應。

作為一個貨真價實的‘富婆’,劉楓還真沒把夫君拿出來的那些產業放在眼裏,府裏的這些開銷就更不用說了,她養馬的費用都比這些多。

不過,夫君能把這些東西給她,也代表了信任,劉楓還是挺高興的。

——

魏時也不是完全不懂風情的人,上午做功課,下午便帶著夫人出去轉了轉。

正月裏的京城,可是熱鬧的很,尤其是東城,這邊住的官員不是很多,但是有錢人家太多了,除夕夜的煙花,有一半都是來自東城。

這會兒家家戶戶都掛著大紅燈籠,很是喜慶,開門做生意的就更別說了,酒館茶樓幾乎是座無虛席,街上還有玩雜耍、唱皮影的……賣身葬父的小姑娘。

京城這邊,賣身葬父這樣的事兒還真挺多,魏時這種不太出門的人都碰到過好幾次了。

基本上都是女子,穿的雖然不是什麽好衣服,但也沒瞧見哪個衣服上是帶著補丁的,不過瞧著也是真傷心,臉上還帶著淚。

魏時無從判斷這到底是做戲,還是真孝順,這樣的事情,他向來是避而遠之,反正又不是什麽人命關天的大事。

作為一個不太純粹的古代人,他實在沒辦法理解,一副好的棺木對一個故去的人來說,有什麽重要性可言,難道還比得過兒女的自由。

一旦入了奴籍,再想恢復良民的身份,就不是那麽簡單的事情了。

劉楓對這種事情也是見怪不怪了,拉著自家夫君往一邊走,十個裏頭九個坑,大都是沒安什麽好心思,騙人錢財的倒不多,多的是那種想攀高枝的。

小夫妻倆在這事上還是挺有默契的,到了逛街的時候,默契就完全沒了。

魏時今日是特意不去逛書肆的,專挑首飾店、布匹店、成衣店、脂粉店,雖然說他手裏都沒多少銀錢,可好的買不了,稍微差一點的總能買吧,反正是份心意。

逛街的路上,還買了兩串糖葫蘆,這應該是屬於久吃不厭的零食了吧。

跟圈子裏的其他小姐妹們比起來,劉楓出門逛街的次數算是多的,有時候是跟著娘親一起,有時候是約著小姐妹,有時候她也自己出來逛。

夫君找的那些店面,都是她娘和她那幾個小姐妹喜歡逛的,她真的是去過很多次了。

她自個兒喜歡逛的地方,還真是書肆,不過不是進去買正經書的,而是買話本子。

至於這糖葫蘆,天知道,她十歲之後就再也沒吃過這東西,太酸了,哪怕裹著厚厚的糖漿,只要把山楂咬開,也足以酸倒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