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陰陽殊途(十七)

徐家集的百姓雖然不齒徐土所做所為,卻並沒有打算將徐土送交官府。徐家集半數以上都是徐氏宗親,在如今的年代,許多時候宗法是淩駕於律法之上的。

最終徐土被以鎮長為首的徐氏宗親判決鞭笞四十,當眾行刑。對於被虐打致死的寶娃而言,這個判決委實太輕了。閔秀秀氣得跳腳,叫著盧方將人送去縣城衙門治罪,卻被石慧攔住了。

“嬸子攔我作甚,難道這畜生不該死嗎?”閔秀秀看著風風火火,內心卻是非常柔軟。

“自是該死,這樣的人死十個八個也抵不了寶娃的性命。只是將他送去縣衙有用嗎?莫說縣衙,便是告到天子腳下開封府,他也不會為寶娃償命。”這話殘忍卻是事實。

千年後,號稱依法治國的法治社會,父母殺子的案例亦是尋常至極。可有幾個會因為殺子被判償命的?更不要論如今這個講究三綱五常,無論父母做了什麽事,只要晚輩狀告長輩一律被打為忤逆的社會了。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父系社會中,妻子兒女都是男人的附屬品,根本沒有獨立的人格。說白了,不管你有沒有犯錯,打死了也不會有人給你出頭。相反在這裏若是妻子孩子因為家暴去官府告訴十有八九會被扣上不守婦道、忤逆不孝諸如此類罪名。

皇權不下縣,朝廷最低的官職是九品縣丞,小的鎮子、 鄉、裏沒有正式的政權機關。在宋朝,朝廷會任命鄉間地主為裏正、戶長和耆長,統治和控制百姓。這就是為什麽地方地主豪紳在本地地位斐然的緣故。

對於一些沒有背景和經驗的年輕官員而言,外放是機遇同樣也是極大的考驗。地方地主豪紳勢大,加上幾乎世襲的典吏制度,官員沒有手段被下面的典吏和地方豪紳架空都是常有的。

徐家集是小鎮,徐鎮長是徐家集的最大地主,亦是徐氏族長,管理著徐家集的課督賦稅和逐捕盜賊。徐土殺子在人看來固然殘忍至極,可就算送交縣衙,判決也未必比現在重。甚至,徐土誣陷鎮長的罪名都可能比虐殺親子來的罪重。

“難道就這麽放過他?”閔秀秀有些不甘心。

老天爺有時候真糟心,閔秀秀和盧方極想生個娃娃不拘男孩子還是女孩子。可明明兩人身體都極好,閔秀秀卻遲遲不曾有孕。好在盧員外性子穩重寬厚,對妻子愛重並沒有因為無子就想著納妾。徐土這樣連養家都做不好,肚量小疑心重的人,送子娘娘卻偏要給他送娃娃,委實太坑孩子了些。

“要懲治一個人有時候讓他活著比死了更殘忍。”

“嬸子的意思是?”

“秀秀,你可想過為何那徐土懷疑妻子與人相好,卻沒有當面拆穿而選擇暗中潛入家中將孩子帶到村外虐殺?”

“徐鎮長不僅是鎮長更是徐氏族長,本地裏正,徐土不敢與鎮長明面作對。”閔秀秀猜測道,“若非我們在香上做手腳,他做賊心虛,怕是不會招供此事。就算寶娃娘當真與鎮長私通,這孬種多半也不敢拆穿。”

徐土只是普通百姓,鎮長無論那一重身份都足以摁死他。這件事無論真假,鎮長收到消息或因自己被冤枉或為滅口,都會收拾他。一旦鎮長知道了,徐土根本沒有膽子殺死“野種”。

“此其一也!”

“要我說,那徐土必然想到娶媳婦費錢,娶不起第二個,錘殺了野種,還能生個親生的。只是他沒有想到,殺的就是親生兒子。”蔣平隨口道。

“小蔣看的透徹。”石慧頷首道,“人本身是動物,被稱為萬靈之長是人有了禮義廉恥。一旦舍棄了這些做人的準則,與禽獸也沒有什麽區別。”

獅子和猴子等動物都有殺死其他雄性幼崽的行為,可是為了延續,他們不會殺死雌性。對於雄性而言,雌性是一種財產,一種可以為他延續血脈的財產。

撇去寶娃娘沒有偷情的前提,哪怕此事為真,以人類社會標準而言,有罪的是寶娃的母親而非寶娃。可是對於徐土而言一旦舍棄了作為人的底線,殺死非親生的孩子,留下妻子是最有利的。

“照你們這麽說,這混蛋養好了傷,再生一個就什麽事都沒有了?”閔秀秀沒好氣道,“那寶娃那個可憐的孩子豈非死的太冤枉了。”

“是啊,若讓他再生一個,過個三五年,怕是再沒有人記得枉死的寶娃。可憐寶娃小小年紀,無辜枉死,不能進祖墳宗廟,連享祭祀的機會都沒有。”盧方亦嘆息道。盧方在江湖上雖然是一等一的英雄人物,可是他對婦孺總是心軟的很。

石慧輕描淡寫道:“你們說的對,既然如此我們不妨替天行道,幫一回忙。比如讓徐土日後再不能有自己的孩子,日後他回一日比一日後悔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