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鐵血女警(二十四)

作者有話要說:還記得前幾年那個女記者被丈夫虐殺的案子嗎?我記得去年看新聞,殺人的丈夫出獄了,再娶還生了孩子。我只能說他二婚妻子勇氣可嘉。畢竟有多少女人有勇氣嫁給一個家暴打死老婆的男人。很想問問她是不是天底下男人都死光了!(不是很懂殺親案的量刑,連親人都殺不罪加一等,竟然還能以此少判。笑死人了!親人竟然成了可以殺人的理由。)

我們常說寡婦式育兒,其實要我說,父親不負責任是很渣,但是生下孩子的母親卻沒有立場以此為借口不負責任。女人生孩子應該是我想要生,而不是為了誰去生。做好負責人的準備再去生,這個準備不僅是男方,也該包括女方。(中國還有一條法律我不太理解,有父親沒有撫養過孩子問孩子要贍養費,法院竟然支持。我就呵呵了~)

小紅包若幹,數量金額以及掉落時間隨機。

關於紅包數量和掉落時間真的比較隨機了,但先到先得是肯定的。大多數是真?小紅包,少數精華評紅包要大一點。如果沒有搶到不要氣餒,機會一直都有,麽麽噠~

CAIU的工作並不輕松,相較於CID處理的案子大多以成年人為案件主體不同,CAIU處理的案件受害者只有一種,那就是未成年人。

虐兒罪案的兇手大多是來自受害者的親人,比如父母或者其他長輩和監護人,甚至是鄰居。這類犯罪高度隱蔽,取證也比較困難。因為受害者都是兒童,完全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時候,他們不僅要注意受害者的隱私和心理健康,還有一些麻煩的後續。如施暴者是受害者的監護人,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將之入罪,受害人可能面臨二次傷害;可若是他們有足夠的的證據將之入罪,受害人又將面臨另一個難題,那就是失去撫養人。

不過在兒童保護這方面,香港比大陸要做的好很多。至少在一些罪證確鑿的虐兒罪案發生後,有比較完善的制度來保護受害者,將之與施暴者隔離。比如剝奪監護人的撫養權,由專門的機構和義工來照顧這些孩子,避免受害者受到再次傷害。

不像大陸,很多虐兒案發生後,因為沒有相關法律和組織接收照顧這些孩子,警察只能在事後將孩子再次送到作為施暴者的父母手中。哪怕在警察局備案,對於受害者卻沒有任何作用,甚至被害者可能遭受更可怕的虐待甚至被殺死。

且不知道基於那個準則,父母殺子量刑與一般殺人案完全不同,兇手往往三五年就會出獄,甚至再結婚再生孩子。然後,出現另一個受害者。

石慧在CAIU做了三個月,簡直是筋疲力盡。

“媽咪,媽咪,你回來了!”

“我回來了,家樂作業寫好了嗎?”石慧在沙發上坐下,隨口問道。

“快寫好了,媽咪你是不是很累啊,家樂給你按摩。”小家樂跑到沙發後,用小給她按肩膀,廚房裏還傳來陣陣菜香,是傭人在準備晚飯。

“謝謝家樂,你按得好舒服啊!”

“自從媽咪去了CAIU就好累的樣子,整個人都瘦了。是不是那個部門比媽咪以前呆在重案組還辛苦啊!如果這樣子,媽咪還是調回重案組好了,工資少一點沒關系,家樂可以少買玩具。”

“寶貝兒,你怎麽這麽懂事啊,媽咪都感動了!”石慧伸手揉了揉兒子的頭發道,“其實CAIU沒有重案組那麽忙,你看媽咪現在都很少晚上加班了是不是?”

“那媽咪怎麽好像很辛苦的樣子,是不適應新工作嗎?”

“媽咪覺得很累,是在CAIU看到很多像家樂一樣可愛的小朋友,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這讓媽咪覺得很難受。”石慧將兒子拉到身邊,輕聲道。

她今天剛接手了一個案子,一個六個月大的嬰兒一個月內三次意外進入醫院。其中兩次,孩子都差點丟了性命,接診的醫生接手後,發現帶孩子的媽咪一問三不知,孩子都是菲傭照顧,懷疑菲傭虐兒報警。

可是,石慧他們接受後調查卻發現菲傭根本沒有問題。反而是嬰兒的媽媽,因為丈夫在大陸工作,不能常回家,為了讓丈夫回家,趁菲傭不注意時制造各種意外。

第一次是真的意外,菲傭打電話給男主人,男主人知道兒子出事,立即丟下工作趕回香港。於是就宛如打開了潘多拉魔盒,女人為了讓丈夫多回家陪伴自己將魔抓伸向了自己的孩子。

在問詢時,石慧真有一種掐死那個女人的沖動。女人並不工作,是全職太太。可是孩子生下來後,女人完全不會照顧,連沖奶粉給寶寶都不會。他的丈夫沒辦法,只能請了菲傭照顧孩子和老婆。

這兩年香港經濟不景氣,他的丈夫為了養家糊口只能去大陸做生意。誰想到女人因為丈夫不能常回家,沒有安全感做出這樣的事情。女人每次做完這樣的事情,竟然一副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