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軍更中綠花【一更】(第2/2頁)

蘇千涼應下。

篝火晚會是六個嘉賓一起舉辦的,沒道理他們倆把準備工作全做了。

把木頭一段段鋸開後,眼看時間不早了,她在前面拉木頭,顧湛在後面用腳推,兩人合作把木頭搬運回去。

顧湛有老婆疼,老婆男友力十足,一個人做完大多活。

另外兩個女嘉賓就不行了,閔書鋸一會兒休息一會兒慢慢地在做,匡佩蘭的偷懶耍滑讓觀眾們再看不下去。

“節目組怎麽請了這麽個人?”

“光吃飯拿錢不幹活,這種人為什麽還要留在這裏?”

“心疼胥老師,和這種人搭档!”

“節目組就不能換個嘉賓嗎?”

“換嘉賓要錢的吧?節目組很窮的。”

“眾籌換嘉賓吧?”

“我出十塊。”

“一千塊,換掉她!”

時刻查看觀眾反應的仇導面露微笑,醫生一看就知道他的計謀即將得逞,“你的算計要成功了?”

仇導笑笑不說話,把手機遞過去,醫生看到了滿屏的“XX塊,換掉她!”

做人做到這種程度真的很失敗。

這事一出,想不紅也難了,畢竟匡佩蘭開創娛樂圈“觀眾集體眾籌請求節目組換嘉賓”的先河,是鼻祖啊。

即將被換掉的匡佩蘭,還在心疼她動用鋸子後不小心弄斷的指甲。

醫生暗嘆一句“沒救了”,搖了搖頭。

一整天就在嘉賓們砍木頭和找樹枝幹草的枯燥活動中度過,等到晚飯結束,眾人圍聚在橙紅的溫暖篝火前,只覺長時間的辛苦沒有白費。

最要緊的篝火有了,剩下的就是酒水和載歌載舞。

酒是節目組提供的白酒,用的是嘉賓們自己做的竹碗,兩碗下去保管倒下幾個酒量不好的。

歌舞就簡單了,多才多藝的嘉賓們不可能放過展示自己的機會。

師景同又唱又跳,一個人唱跳出一整個男團的氣勢。

胥永寧唱了首經典的老歌,閔書混在其中跟唱兩句混了過去。

匡佩蘭撩起T恤打結跳了段肚皮舞,以她的身材換個裝扮跳肚皮舞還挺好看的,就是穿著軍綠色的迷彩服跳,有點不倫不類,敗壞好感。

輪到顧湛,旁若無人地對蘇千涼深情地唱起了《甜蜜蜜》。

老婆不給機會又怎麽樣?這種時刻,就不信她會不給面子!

一曲唱完,蘇千涼鼓掌:“不錯。”

還記得礁石邊的師景同想再掙紮一下,笑嘻嘻地問:“千涼姐,你不來一首嗎?”

他真正的意思是想說:顧湛對你唱甜蜜蜜,你得回應表示一下吧?

可惜的是,蘇上尉聽成另一個意思。

五個嘉賓或多或少全唱了,就剩下她一個,她以為師景同是在催促,“我想想唱什麽。”

一個嘉賓滿打滿算算個四分鐘的表演時間,五個嘉賓就是二十分鐘。

篝火晚會剛開始,時間還有很多,幾人不著急,等蘇千涼慢慢想。

偏偏匡佩蘭要跳出來,做那個最顯眼的:“不唱你們女團的歌?”

蘇千涼還沒出道就被星輝踢出來了,怎麽算女團的一員?

觀眾們生氣地砸磚頭,唾罵匡佩蘭參加節目沒幹好事就會戳別人傷口,太討厭了!

蘇千涼:“不唱。”

匡佩蘭直覺有文章可做:“為什麽?”

“唱得不好又說我給公司名譽抹黑,我還不起第二個三千萬。”蘇千涼無比耿直。

原主被單方面解約是通過經紀人傳達的,陳夢傳達了很多話,主要的意思就是:

公司簽下你在你身上砸了大把的時間、精力,花費無數成本,你卻在出道前鬧出不堪的緋聞,連帶著影響女團其他成員,還給公司抹黑,造成名譽損失,太不應該了。

緊跟著就是一紙合同——那份簽約合同裏有一項,如果是藝人方的過錯導致的巴拉巴拉等問題,將由藝人賠償公司三千萬違約金。

藝人的簽約合同是霸王合同,不簽,沒得進公司,簽了,就是十年的賣身契。

蘇上尉倒是慶幸星輝單方面解約,三千萬違約金的數值是高了點,也比賣身星輝失去十年的自由好。

蘇千涼那句話的重點是前面,顧湛的注意力在後面的三千萬。

三千萬的違約金對他而言就是一套房子的事,他想幫忙償還債務,不知道老婆願不願意。

“抱歉,是我的鍋。”

“沒事。”顧湛對她道歉解釋過好幾次,蘇上尉是真的不介意。

擔心他死腦筋,她幹脆把難題丟給他,“那你替我唱一首,當賠罪好了。”

這有什麽問題?

顧湛在家聽的最多的就是老爸給老媽唱的情歌,張嘴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到最後一句歌詞“月亮代表我的心”,還十分應景地指向今晚月亮所在的地方。

而後,望著此刻被雲遮擋的月亮,顧湛石化一瞬,笑容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