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4/4頁)

“在她身側,她正對著王判官,我在側面。當時在馬車以東,至少有一丈遠。”

“那你殺完人之後,身上可沾血了?”

“沾了,袖子上都是血。”

崔桃點點頭,讓錢二娘繼續交代。

“我打暈了王判官後,就把他和兩名早被我打暈的隨從都拖進車裏 ,便駕車出城了。後來我把馬車停在官道旁,正琢磨該怎麽處置馬車的時候,看見王判官從車裏爬了出來要呼救,就又給了他一下子。瞧他一身血,我就給洗了洗,換了扯上的衣裳,就把他仍在路邊的草溝裏。畢竟他可是開封府的判官,殺了他,官府肯定會對案子緊追不舍,所以我便留了他一條命。”

錢二娘說到這裏的時候,表情異於常人,顯出幾分精神不正常之態。接下來,她就交代了馬車和兩名家仆的去向,她將車駕到沒人的地方,都給燒了。

“你當時駕車從南薰門離開?”崔桃問。

錢二娘應承。

“你長姐根本不曉得你殺人的情況?”崔桃再問。

錢二娘點頭。

“你那天穿的衣裳呢?”

“第二天就燒了。”

“但是所著的上衣顏色?”

“灰白。”

相撲女子的衣著以行動方便為主要,頭上只簡單圍著一個發巾,乍瞧像穿男裝,倒是不顯眼。假設錢二娘當時驅車從城門駛過的時候,穿著如此,再低著頭 ,確實不容易引起守城的士兵的特別注意。

但如果她著淺色衣裳,袖子上明顯沾血,一定會引起官兵的注意。即便是守城官兵大意了,從棗子巷前往南薰門這一路,街兩側的攤販不可能一個人都沒注意到。而在案發之後,李遠從棗子巷到南薰門這一路,都盤問遍了,卻沒有攤販有特別的印象。

崔桃覺得錢二娘的袖子上很可能沒沾血,張素素案她在替人頂罪。她所說的殺人經過,在細節上跟現場情況吻合,很可能是她當時目擊了整個殺人經過。

剛才在詢問她殺人時所站位置,袖子是否沾血的時候,她只能順勢回答沾血了。因為她很清楚,如果她說沒沾,會更加引起懷疑。

錢娘子在那日剛更換了衣裳,嫌疑非常大。

錢娘子在張素素身亡不久之後,就立刻報案,配合了開封府的調查。所以當時驅車離城的人,肯定不是她,應該就是錢二娘。姐妹倆協同作案,但王判官卻說殺人兇手只有一名。要麽是作案時,確實是一個人,王判官受驚過度,以至於分辨不清姐妹倆是誰。要麽王判官在這點上也有撒謊隱瞞。

崔桃覺得錢二娘是有點性格偏執,但她還不到瘋的地步,因為真瘋的人,是不可能在供述的時候如此有條理的。

崔桃讓人重查了錢娘子的戶籍档案,又跟她的鄰居們打聽了,這陶星辰確系為錢娘子親生。

“你懷疑她使了什麽招數,讓她兒子不能說話?”韓綜問崔桃。

崔桃點頭,“陶星辰外表無傷。我查過他的身體,沒有中毒。那就還有一種方法,以銀針破其喉喑。傷口小,三天就看不見了。”

“為何要這麽做?姐妹倆在家門口冒險殺人,還要犧牲自己的孩子做啞巴,就為圖那點錢財?”

崔桃搖頭,“如果只看姊妹倆犯案的話,我怎麽想都覺得解釋不通。但如果跳脫出來想,是有人威脅她們姊妹如此犯案?一切似乎就說得通了。”

“照錢二娘的說法,她在殺害張素素之後,已經得了錢財和花釵冠,該躲起來避風頭或是拿錢享受,卻又跑去繼續相撲比試,挨打受罪,還當眾殺了人作甚?這說不過去。

姊妹倆,一個在家門口殺人,一個當眾殺人。殺人方式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非常招搖。

錢二娘想承擔下所有,保她大姐,大概是因為她大姐成家有了孩子,她只是孤家寡人一個,死了也就死了。錢娘子弄啞了兒子的嗓子 ,也該是為了自保,因為孩子說話很容易說漏嘴。”

韓綜眉頭皺狠了,“你這個推敲,倒確實能把不合理的地方解釋通,可是會是什麽人要做這種事?他又是拿什麽辦法,威脅倆姊妹這樣殺人?”

“這種折騰人的手段,不禁讓我想起了地臧閣。威脅,精神控制,是他們慣用的伎倆。當初我乖乖認罪,不正是他們的手筆麽?”崔桃嘆道。

韓綜聽崔桃提起她認罪的過往,心裏頭抽搐了一下,“這麽說,地臧閣還有余孽——”

“卻也未必,那不還有個天機閣?我想過了,這麽多年,地臧閣一直存在著,沒怎麽受天機閣打壓,只是表面上像是爭鬥而已,說不定這倆家的關系,沒江湖傳的那麽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