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被保姆拐賣的孩子

林老實放下電話沒多久, 梁愛華和她的現任丈夫邱心文拎著大包小包回來了。

梁愛華四十來歲, 頭發燙成了時髦的小卷,染成了金黃色, 臉上畫著很濃的妝,大紅唇,眼影很深, 襯得顴骨更加突出, 看起來就很刻薄。

邱心文外貌跟她完全不同,很矮很胖,臉上隨時都掛著笑, 一副很好相與的樣子。

不過能將這麽個瘦弱的孩子送去工地搬磚, 就絕不是什麽善類,所謂的老好人不過是他的面具罷了。

兩口子進門就開始唉聲嘆氣, 一副愁到了極點的模樣。

等走進客廳看到林老實規規矩矩的坐在沙發上,梁愛華眼神閃了閃, 拎了一只塑料袋,遞給林老實, 笑得很慈愛:“阿實, 媽今天在街上看到一件衣服, 覺得很適合你, 就給你買了,你看看喜不喜歡。”

林老實接過塑料袋,取出裏面的衣服,這是一件白色的T恤, 上面繪著一團黑色的卡通圖像。衣服的面料摸起來很粗糙,拼接處有不少線頭。一看就是路邊攤上19,29塊一件的廉價T恤,虧得梁愛華還跑來邀功。

不過對原主這樣缺愛的孩子來說,母親能想起他,給他買新衣服他就很開心了。而且他從小到大不是穿別人的舊衣服,就是穿這種便宜的地攤貨,他也分不出衣服布料的好壞,所以會被梁愛華擺弄在鼓掌之間就不稀奇了。

林老實打開T恤看了一遍,又折疊好,放回了袋子,說:“喜歡,謝謝媽。”

梁愛華有點詫異,今天這個孩子的反應太平淡了,若是換了以往,他早擡起那雙黑睃睃的眼睛,激動地看著她了。

雖然林老實的表現不在意料中,不過梁愛華還是按照原計劃拋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說辭:“喜歡就好,阿實,等咱們家的超市掙了錢,媽給你買更好的。”

說著說著,她似乎是想起了什麽不愉快的事,臉上的笑容盡褪,長長地嘆了口氣。

放下東西的邱心文坐到她旁邊,輕輕拍了拍她的手:“別擔心了,還有我呢,咱們會熬過這一關的。”

梁愛華擡起手,擦了擦眼角,語氣充滿了擔憂:“你白天要忙超市的事,晚上又要出去跑出租,長期這樣下去,就是鐵打的人也熬不住啊!”

邱心文安慰她:“沒事,等過一陣超市的生意好起來就行了。這段時間再堅持堅持,怎麽也要把房貸的錢掙起來,不然要是銀行把房子收了,咱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兩人一唱一和,配合得極好,不過是想引得林老實能主動提出去搬磚,替家裏還房貸罷了。原主當初年紀小,看不透這些彎彎道道就中了計,在他們的刻意引導下,最後心甘情願去工地搬了兩年磚,賺的錢也大半拿回來還了這套他只配住在儲物間的房子貸款。

如今換了林老實,他當然是不接腔。如果不是因為他現在才17歲,身份證還捏在梁愛華手裏,他早不跟這兩口子撕破臉了。

但現在不行,梁愛華和林大明還是他的法律上的監護人,而且梁愛華拐賣兒童已經過去十幾年了,當時的證據也早都湮滅了。因為沒有監控,梁愛華當時使用的又是□□,沒有留下任何的圖像和直接證據。單憑他的一面之詞和原主親生父母的指控,沒法定梁愛華的罪。

後來梁愛華之所以敢主動把這個事暴露出來,是因為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她認為這個事過了刑事案件追訴期,就算說出來,她也不會再受到法律的懲罰了,所以有恃無恐。

要不是顧慮到法律會追究她,早在跟林大明離婚後,梁愛華就會甩掉原主這個包袱,把他扔回親生父母身邊了。

梁愛華和邱心文兩個人說得口幹舌燥,結果林老實就像根木頭樁子一樣坐在那兒,一句話也不說,可把梁愛華氣得夠嗆。

沒辦法,林老實一直不做聲,梁愛華只能主動提起這個話題:“阿實,咱們家超市最近生意不大好,已經虧了好幾個月錢了,現在家裏有點困難,你已經17歲了,是個大人了,能夠幫家裏忙了,如今媽也只能指望你了。”

林老實擡頭看了她一眼,說:“那我下個月再省點,多給你兩百。”

原主目前在一家電子廠上班,一個月工資兩千出頭,自己花一點,每個月交1500給梁愛華。

但梁愛華並不滿足,尤其是看了工地上隨便一天就幾百,哪怕是小工也差不多兩百塊一天,遂動了讓林老實去搬磚的想法。這樣一個月可以比在電子廠多掙一兩倍的工資,帶回家的錢自然也會翻倍,豈是兩百塊能比的。

至於林老實的處境,梁愛華是一點都不關心。對她來說,這個養子就是個廢物,是個拖累。當年抱他回去,他也沒給她帶來兒子,沒改變她遭受嫌棄和毒打的命運。等離了婚,他就更是個累贅了,上門說親的一聽說她帶了個兒子,條件稍微好點的都不樂意。好不容易嫁給了邱心文,因為帶了個吃白飯的兒子,梁愛華也總覺得在丈夫面前低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