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第3/4頁)

沈飛得意道:“從我姑家買的,一年半的公雞,正是肉質肥美的時候。”

林菀興奮地搓搓手,“那咱們自己做叫花雞?”

沈飛已經聽陸正霆說過,還去找國營飯店的廚子打聽了做法呢。當地沒有叫花雞的做法,這是外地傳來的。

做法就是直接把雞脖子擰斷,不放血不拔毛,只在後面開個小口把內臟等拿掉,然後清洗幹凈,再拿調料抹一下,還可以把蔥姜蒜蘑菇等塞進雞肚子裏,全憑個人口味。

然後用水和泥,把雞連同雞毛糊起來,要讓泥漿浸潤雞毛根,直接把雞包成一個泥繭子,最後用幾張幹荷葉包起來。

地上挖個坑,距離地面十幾到三十公分,然後把荷包雞埋進去。在雞的上面生一堆柴火,烤個魚、花生、地瓜什麽的,等柴火燒完,零嘴烤熟,底下的叫花雞也就好了。

三個人拎著一瓶酒聚在沈飛家小菜園裏的背風處,在那裏做叫花雞吃。

大冷天的,烤著火聊著天喝著酒,真是別一番滋味。

“兄弟,你的腿都好了,以後會越來越好,哥哥替你高興啊。”他一直都覺得陸正霆比他們聰明有文化,可惜腿腳不好,耳朵聾不愛說話,如果他好腿腳能說話,到縣革委會當個幹部也不成問題的。

陸正霆攬著林菀,替她擋風。他一直認為這些變化都是林菀帶來的,沒有她就沒有這會兒的他。

一堆柴火燒得差不多,陸正霆就挪到旁邊生一堆更大的,然後拿鏟子把之前埋下去的荷包雞掏出來。

剛挖開的時候,一陣泥土、荷葉、雞肉混合的香氣彌漫開來,荷葉的清香、泥土混合雞肉的芬芳,讓人直流口水。

他用鏟子敲了敲,然後把荷包雞敲開一點縫,再直接飛快地把泥殼子掰開。

“哇,好香!”更加濃郁的雞肉香氣隨著那股白氣撲鼻而來,讓人要升仙了。

已經熟透,泥殼子掰開的時候連雞毛也直接掉下來,露出烤得噴香焦黃的肉皮。陸正霆擰下一條雞腿遞給林菀,他和沈飛則一邊吃一邊喝酒。

林菀靠在他腿上啃雞腿,悄悄地看他,陸正霆看起來真挺高興的,怎麽也想不到當初那個一天到黑一句話不說的男人,居然也能這麽豪爽,在寒風裏吃叫花雞喝高粱酒。現在的他跟從前的陸正霆,真是判若兩人了。從前的他俊美而陰郁,這會兒他依然俊俏,眼神卻溫柔而明亮,總是含著笑的。

她想,就算守護這笑容,其實也是有意義的。

誰規定人一定要不斷地往上爬呢,對她來說財富、地位、權力,都沒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實現三餐自由她就很滿足,其他的並沒有什麽太大的**。

林菀吃完一條雞腿就不肯吃了,再啃個烤地瓜吃一把燒花生就飽了。

陸正霆也沒吃多少雞肉,留下的讓沈飛拿回家去給家人改善一下,他只是想和林菀吃這個東西,享受這個氛圍。

沈飛:“我說你們吃飽啊?”

林菀:“吃飽的,這不是還有烤饅頭嘛。”烤饅頭就烤花生,吃起來又香又脆。

吃飽以後,陸正霆讓沈飛拿了雞回家,他攬著林菀去散步。

走了一會兒天就黑了。除了主幹道上沒有路燈,他摟著林菀走得穩穩的,“去看電影嗎?”

林菀搖頭,電影有啥看的啊,他也不看,她也不喜歡看,還不如回去窩在被窩裏說話呢。

回到宿舍,陸正霆之前已經打了開水,林菀洗漱上床,在陸正霆洗的時候她拿著本子一通寫。

等他上床的時候林菀遞給他看。

陸正霆看她居然寫了一大張紙,竟然還模擬了他的語氣提問,下面有回答。

她可真可愛。

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你為什麽拒絕到縣裏工作?

“五柳大隊和林家溝需要我啊。縣裏不缺我這個大夫,但是鄉下缺得很,尤其林家溝。他們對我那麽好,滿足了我的很多要求,幫襯許多,我不能一有機會就飛走了。怎麽說,也要幫他們幹幾年,培養個合格的赤腳大夫才行。”

她表面是一個沒文化沒專業學過醫術的人,兩個大隊都選擇了相信她,尤其林家溝幾乎是有求必應。

現在她有名氣了,能被縣醫院招進來,要是就這麽走了,她也於心不忍。

當初就是為了方便社員們看病,解決社員們到不了大醫院,花不起錢看大病,才給她很大的福利到林家溝出診的。

而且他們還幫忙照顧娘家,她自然不能忘本。

陸正霆撫摸著她的頭發,“你不用為這些委屈自己,到了縣醫院,也能定期回鄉下給他們動手術。”

一些小手術,她在鄉下完全可以做的,不需要社員們到縣醫院來折騰。

林菀笑起來,親了親他,“關鍵我舍不得你啊。”

他的戶口只怕沒那麽容易轉到縣裏,就算可以也得等幾年。而且他身體不便,來縣裏環境復雜,他未必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