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客氣(第3/5頁)

曾凱等不及,拿到圖樣就要去縣裏。

林菀見勸不住,就給他帶上幹糧,讓他路上找人家借口熱水送著吃。

她和陸正霆送曾凱回來,卻聽街上有人吵架,仔細一聽居然是陸大嫲嫲和一個男人在吵。

陸大嫲嫲:“你還不承認?你鞋底下粘了雞毛,鞋幫上還有雞血,不是你是誰?”

邵毅翰直脖子瞪眼的,“我冤枉死了,大娘,你不能想當然就賴我啊?我這一天天的四處去,不只是踩雞毛雞屎,我也踩狗屎啊。我鞋幫上都不定是什麽了,哪裏就肯定是雞血?之前秋收割著手,也可能是我的血呢。”

林菀和陸正霆走過去,就見知青和社員們圍在一起,陸大嫲嫲拉著邵毅翰不讓走。

邵毅翰和俞國建借住在陸大嫲嫲家裏,就是之前纏著林菀說肚子疼的那個知青。

這一小撮人也算知青裏的另類,心眼活泛,一來就想賄賂大隊幹部分輕快活兒,秋收不想下地就想在場裏和老人孩子一起看場剝玉米。剛下鄉他們出於種種原因,把口糧給吃得差不多,尋思分秋糧就好了。哪裏知道大隊分秋糧沒他們什麽事兒,眼睜睜看著黃澄澄的玉米分不到自己手裏,簡直是赤/luo裸的勾//引啊。

他們糧食不夠吃的就想方設法地蹭吃蹭喝,一開始蹭陸大嫲嫲家。陸長貴和陸大嫲嫲兩口子心善,看著他們十六七歲的孩子都不容易,能幫襯就幫襯一把。可他們吃了也不感恩,還嫌給稀湯寡水的紅薯湯喝,不給吃幹的。

陸家兒子媳婦一來氣就不許陸大嫲嫲再接濟他們,讓他們自己喝西北風。

他們就開始蹭別的知青、蹭大隊幹部、蹭其他社員,反正只要臉皮厚,總能蹭上口吃的。

可這樣一來口碑也壞了,社員們私下裏通氣,都躲著他們。

沒的蹭他們就想辦法去偷,先偷大隊的,少偷多次,不會被發現,然後再偷社員家的。

這年頭,家家戶戶就那麽幾間土坯屋子,家裏地瓜最多沒處收就堆屋子裏,另外今年分玉米都是沒脫粒的,社員們直接一辮一辮的掛在墻上、樹上、木橛子上。

他們就去別人家順個玉米,偷倆地瓜之類的。

可偷終歸不是個辦法,一家子去兩次順人家的糧食就會被發現了。

畢竟這時候誰家糧食都不富裕,墻上掛的玉米,家裏人進來出去的都看著呢,突然某個地方少了一個玉米,那就空出一個窟窿,全家的神經都被點了呢。

大家一合計,還能不知道是誰?自然也沒的順了。

然後林菀家昨天又吃餃子、豬肝,他們想去林菀家蹭飯沒敢,後來就想在路上纏著林菀。

原本他們想把林菀的碗趁著邵毅翰心臟“疼”的時候給打地上,那餃子沾泥土臟了,他們就趁機偷回去洗洗吃。

哪裏知道林菀不上當,一眼識破他們不給機會。同時,他們派去搶豬肝的也失手了。

他們幾個越想越氣,覺得實在是太窩囊。

他娘的,好好的城裏高中生,結果一下子變成鄉下人嫌棄的知青。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要吃肉!

他們幾個發了狠,一定要吃肉。

最後還是邵毅翰有心眼,他想了個招兒,先偷陸大嫲嫲家的雞,因為陸大嫲嫲家有兩只雞不進雞窩睡覺,總是在院子梧桐樹的樹枝上睡。

雞窩裏的雞擠在一起,一抓就會引起雞的恐慌,讓它們咯咯咯叫,不好偷。但是樹上的雞,只要方法得當,可以讓它們不知不覺就被抓了。

邵毅翰已經發現了規律,那些雞其實很傻,一到晚上就跟瞎子似的。

睡在樹杈上的雞,只需要把一根杆子放在它跟前略高一點的位置,那雞就會傻乎乎地跳上來。

然後他只需要保持平穩,將那只雞穩穩當當地擡出去就行啦。

晚上陸大嫲嫲一家子上炕早,冬天又黑,外面只要沒動靜屋裏人基本不知道。

邵毅翰和俞國建就說出去找別的知青玩兒,陸大嫲嫲一家以為他們餓得受不了出去蹭飯,也就沒管。

他們不敢在村裏吃,生怕被社員們發現,幾個人跑到村外去找個地裏看青的小屋子,在那裏殺雞洗剝幹凈,也沒有工具褪毛燉雞,直接用泥裹著帶毛的雞,埋在土裏做叫花雞。

等叫花雞熟了,剝開泥殼子,裏面那股噴香的味道簡直能讓人把舌頭吞下去。

他們一邊吃一邊商量著明天偷誰家的,或者直接偷只狗來更過癮。

只是沒想到,雖然他們偷雞神不知鬼不覺,可社員們也會排除法,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那個就是可能的了。

晚上親眼看著雞進雞窩上樹,之後一點動靜也沒有,只有倆知青出門很晚才回來。一晚上也沒聽見雞叫,結果第二天早上看看少了一只雞,這只雞難道憑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