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3/3頁)

魚禾,妤何。

當初還以為是特別的緣分,公司竟然和她的名字同音,所以才考慮投資入股。沒想到,一切早已注定。

經過今晚這麽一鬧,但凡有骨氣的,肯定是要解約走人的。可是……她不僅是魚禾的藝人,更是魚禾的股東,不是一張解約合同就能解決的。

在和魚禾影視新簽的合約上,白紙黑字的寫著:為了公司穩定運轉,一年內不得出售所持股份。

至少這一年,她是不能挪窩了。

越想越覺得,這是不是蕭穆何的圈套?

先瞞著她,讓她和魚禾影視簽訂股東合約,用一年的期限約束她,然後再側面告訴她,他就是魚禾的大股東。

這套路玩的,666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