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七十年代(第2/2頁)

李滿芬不是一個大奸大惡的人,她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女兒是賠錢貨,是要嫁出去的,是別人家的,所以她一直不怎麽重視她們,更看重自己的兒子。

大兒子是以後一起生活養老的人,這個不用說,小兒子是年紀最小的老兒子,又貼心,嘴甜會說話,自然會把注意力放到他身上,那就只剩下中間的這個上下不靠了。

老二本身性子就比較悶,不怎麽討她喜歡,之後是給她長臉,去當兵了,但是在當兵之前,她給他看好的媳婦他不要,自己找了個媳婦回來,還說動了他爸,繞過她這個當媽的,這就導致她看自己二兒媳婦不太順眼,現在二兒子去了,留下那信要分家,他這個做法實在讓她委屈。

她怎麽了?

不就是給了他媳婦一點排頭吃嗎?

天下間哪個婆婆不是這樣的,她沒給吃沒給穿?

讓她吃飽穿暖,也不打他,這已經很不錯了,跟惡婆婆根本沾不到邊,遺書上卻直接寫了分家,本來有幾分難過現在也只剩下一兩分了。

這孩子就是跟她不貼心,不把她的臉面放在眼裏!

也好在,別人不知道她的想法,只以為她拉著臉、脾氣不好是因為兒子走了,都體諒她,不然肯定會被人指指點點了。

想著這些,看著病好後一門心思全部撲在新房那邊的男人和兒子,對著老二媳婦不免多了幾分怨懟,就連自己的親孫子,在心裏的地位都又往後退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