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四十一 莫長孟與吳少君

因為萬幕鈞夫婦要提前到京畿看孫子,兩家便約定好了進京日期,萬府提前趕回去,李宅一行人則慢慢悠悠一路遊山玩水地往京裏趕。

這還是小七頭一回有閑情靜下心來欣賞這個世界的山水,什麽月落烏啼,什麽夜雨春韭,明月松間,以前一直覺得他只懂金戈鐵馬、大漠孤煙,直到這會兒才發現他身為貴族子弟的那一面,他在詩詞上的造詣絕對不淺,只不過平時不愛顯露而已,問他,他還很好奇,每天都過得充實忙碌,為什麽要浪費時間在這些不喜歡的事上?背詩能背出糧食?能抵擋刀劍?能讓天下安居樂業?倉廩足而知禮節,他的職責就是守在倉廩前,保證它的安全。

既然如此,那他為什麽還要讀那麽多詩詞歌賦?小七這麽問他。

他的回答是:剛開始也不喜歡,讀書時,輪到先生講詩詞歌賦,他就逃課,被叔爺逮到後打手板,後來打手板沒用了,就開始打屁股,再後來可能他老人家也覺得這樣不行,祖孫倆就深談了一回,老人家說你將來想做大事,那人世百態就都得接觸,詩詞中有一樣東西是史學典籍中沒有的——失敗的經驗,你看這麽多流傳千古的詩詞歌賦中,有幾首是得意時的佳作?不過都是失意者的生平,你要做的就是讀懂其中的深意,然後盡量繞過它們。

說到這兒,他哼哼笑了一下,為自己年少時的單純,當年竟然真就信了,然而學會這些東西並沒有讓他總結出什麽無往而不利的成功之法,卻消弭了他身上不少戾氣,到了這個年紀才慢慢體會到叔爺他老人家的苦心,大凡想在世間留些東西的人,光有一腔武勇,胸中沒有丘壑是絕對不行的,老人家為了培養他們幾個,真是用盡了心思。

這番話讓小七很是感慨,心道到底是積古的權貴之家,明白知識和教育的力量。

從羊城一路回到京城,正值京城天氣最熱的時節。

白日裏,日頭升上來便不敢再把孩子抱出去,怕中了暑氣,可把小家夥給憋壞了,整日裏哼哼唧唧的鬧別扭。

六月底的某日,太尉府的高夫人派人過府下帖子,說是家裏小孫子要辦滿月宴,特別交代一定要把恒哥兒也帶上。

滿月宴定在七月初六,一應的賀禮,小七早在年初時就準備了一批金銀錁子和一應的項圈和掛件,就是為了應付這種突發事件。

七月初六當天,等他從內府回來,一家人換上齊整的新衣服,恒哥兒脖子上還掛了個金項圈,可把他給樂壞了,一路上不吵也不鬧,專心逮著項圈啃——小米牙剛露頭,牙齦癢,見什麽啃什麽。

小七一路上沒做別的,就跟這小子掙項圈了。

“看看,咬項圈還不夠,連自己的腳丫都不放過。”小七憤憤的從兒子手裏搶過他的小腳丫,把人堆到他爹懷裏,認真幫他穿鞋。

小家夥以為娘親逗他玩呢,吹著口水泡泡在親爹的大腿上撲騰兩下,把他爹的領子都弄濕了。

好不容易才把爺倆整理幹凈,馬車正好停了,李楚先跳下來,接過兒子後,又扶她下來。

小七一手撐著車框,一手搭在他手上,半個身子跨出車外,頭剛擡一半,卻愣在當下,因為正對他們的另一輛車上,有個女子也正在下車——吳少君?!

李楚察覺到了她的怔愣,轉頭看過去,第一眼看的不是正下車的吳少君,而是車旁那個笑容可掬的儒雅男子——莫長孟。

他們倆年少時就認識,還曾一同上過太學,也算是同梯入的仕途,如今一個是都護府的副手,一個是鴻臚寺的紅人,相對他們的背景來說,也算不上年少得志,但前途肯定都不會差。

二人的關系說不上多好,畢竟走得方向不同,交集自然就少,頂多算是點頭之交。如今卻不同了,都娶了吳家的女兒,成了連襟。

“延初兄。”如果按妻子這頭論,莫長孟應喚李楚一聲妹夫,但以他對李楚的了解,對方肯定不喜歡他這麽叫他,於是還跟從前一樣的稱呼——李楚比莫長孟大。

李楚把兒子交給一旁的小七,很板正的還了對方一禮。

不知為什麽,小七心下一陣惡寒,總覺得他這禮還的太過隆重。

吳少君這時已到車下,先沖李楚微微一福,對應的,小七也朝莫長孟一福。

按理頭一次見面,小七應該喚對方一聲“姐夫”,但她忍住沒叫,怕叫出口,某人回去“收拾”她。

“這便是我那小外甥了吧?”少君上前逗弄起小七懷裏的恒哥兒,誇贊了幾句。

小七自然是謙虛的數落一下孩子調皮之類的,說罷看了看吳少君身後。

吳少君知道她的意思,笑道,“孩子身體不太舒服,今日沒帶來。”

這種場合,也不方便問病情,小七只道,“你們那個該會走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