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2頁)

強子幾個正是人憎狗嫌的年紀,最愛東奔西跑到處搗亂,到時候一個看不住,人走丟了,或是把人家的東西打爛了,她們到哪哭去。

於是不理會他們渴望的眼神,徐寶承諾回來給他們帶糖果後,便和方如鳳坐大隊長李建國的自行車去縣城。

他們紅旗社離縣城最少要兩個半小時,平常村裏人去縣城,大多都是走路。如果是坐李建國的自行車,就只要一個多小時。

這時候的自行車,是這個時代的大件兒,價格貴不說,單想弄到一張自行車票,要有通天的人脈關系才能拿到。

因此整個大隊,不,整個紅旗公社,就只有李建國有一輛紅旗牌自行車。

這車是輛重型自行車,前面有根橫杠兒,既能載人,又能負重。

當初李建國攢了七八年的錢,又四處托關系,都沒拿到自行車票,最後聽說方如鳳的小妹在北京上班,求著上門,看能不能幫忙弄張票,沒成想,還真弄了一張回來。

雖說這車幾乎花光李建國的家底,但自行車票這個人情在,平時只要徐家在村裏做事兒不過,李建國都會睜只眼閉只眼,當看不見。

這不,上次方如鳳母女提早散會,這擱旁人,是絕對會被扣工分,寫檢討報告的。李建國卻當不知道,那工分一分都沒扣!

平時李建國寶貝自行車的不行,誰都不肯借,每天像伺候一個祖宗似的,拿張帕子把車裏裏外外擦得透亮,一點兒灰塵都沒有。

要是他有事外出開會騎回來,那必用水把粘泥巴的輪胎洗幹凈,再用幹凈的帕子擦幹凈後,拿平時舍不得用的燈油細細的把車鏈子擦上油,蓋上一大塊方布遮灰塵,這才放心做其他事兒。

也就因為欠了方如鳳一個大人情在,不管啥時候,只要她想去哪兒,李建國一定隨候隨到,保管把人來回安全帶到目的地。

“建國叔,早。”見到李建國,徐寶禮貌的打聲招呼。

“哎,寶兒今天要去縣城買啥?”她不是第一次隨著方如鳳坐李建國的自行車,李建國已經習慣了,問了一聲也不期望她回答,就騎上自行車,雙腳穩住自行車兩側道:“上車吧,老規矩,你還是坐前頭,自己帶墊子沒?”

這時代的路都是坑坑窪窪的土路,李建國坐在有海綿墊的座位上騎車,來回縣城騎一圈都顛得屁股疼。更甭提坐在前頭,只有一根鐵杠位置的人,一來一回下來,能把屁股給顛開花了!

“帶了!”徐寶舉著手裏兩個用稻草編織的草墊子,遞給要坐在後頭的方如鳳一個,自己從李建國掌車頭的胳膊底下爬上橫杠,屁股下墊好草墊子,說了一聲坐好了,李建國便載著兩人朝縣城去。

他們到縣城的時候還早,也就早上八點多。李建國正好要去辦事兒,就跟方如鳳約定好中午一點鐘碰頭回去,方如鳳便帶著徐寶先去郵政局取錢。

徐寶一路走一路看,相比鄉下低矮破舊的土墻屋子,縣城的建築明顯好了許多,隨處可見的青磚瓦房,夾雜著兩三層的紅磚小樓,或是三五層高的水泥樓,上面都用油漆刷著各種口號標語,玲瑯滿目,參差不齊,怎一個亂字了得,連後世的農村都不如!

路不再是土路,而是水泥路,上面偶爾竄過一兩輛自行車,極速閃過的轎車,零零落落的行人。女的大多是麻花辮或是齊耳短發,穿著各款式的藏青色工衣。男的要麽穿灰色列寧裝,要麽穿有背帶褲的藍色工作裝,匆匆忙忙地走過。

雖說是縣城,可這個時候大部分的人都在上班,和後世每個地方都很繁華熱鬧的縣城完全不同,冷清的像個鬼城一樣。

徐寶不禁咂咂嘴,任由方如鳳一路緊緊牽著她的手,熟門熟路的到達郵局。

這時候大家要想和遠方的親朋聯絡,大多靠書信和電報,經由郵局郵寄遠方。

自打十四年前方如鳳的妹妹方如蘭去了北京後,每個月都會郵寄生活費給方如鳳,她便每個月都來郵局取錢。

這麽長年累月下來,郵局的工作人員都認識了她。拿著她的匯款單,兌好錢以後,遞給她一個信封,窗口的工作人員特地提醒她一句:“這回是二十五塊七毛錢,比往常多了十塊七毛錢,你數數對不對數兒。那信封裏除了有信,還有一斤一張的五斤全國糧票,你打開看對不對。”

“咋有這麽多錢?”方如鳳用手指沾了沾口水,把錢一張一張的數清楚後,拉著徐寶一邊往縣城百貨店走,一邊拆開信封拿出那花花綠綠的糧票暗自嘀咕,“難道小妹她升職了?再升職也不該郵寄這麽多錢和糧票過來啊!她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在北京生活多不容易,寄這麽多過來,她日子得多難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