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探花郎(15)(第2/3頁)

林蒙問:“此話怎講?”

少年道:“因為他將他的劍都不要了。”

林蒙對此並不意外,她不知道遊龍生以後會如何,但就現在而言,他也不過爾爾:“自從他見識過我的劍後,他就再沒敢出現在我面前。”

少年點了點頭,他沒有立刻就走,而是頓了頓道:“我聽他們說你很厲害,你也很有名。”

林蒙看了一眼他的劍,或者說是鐵片:“你想和我比試嗎?”

“我很想出名,我有必須出名的理由。”少年定定地又說道:“但我的劍是殺人的劍,我並沒有要殺你的理由。”

林蒙從馬上下來,她並沒有錯過少年說有出名理由那句話時,流露出來的異樣神采。

再有林蒙雖說才見到他沒多大會兒,但對他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得不說,這有點出乎林蒙的意料。因為這麽個被“正”與“邪”澆灌下來的種子,好似還沒有被世俗那什麽正邪之分所熏陶,他更多地展現出了一種野性,這讓他比絕大數人都純粹。

林蒙不期然地想起了她的鷹兄,想到了她的鹿朋友。

林蒙拍了拍她的馬,含笑看著他:“你既是知道遊龍生想為林仙兒報仇的事,那你是否知道林仙兒是想殺我,反而被我殺了,而我之前和林仙兒素不相識,她想殺我只是因為她覺得我會搶走她江湖第一美人的稱號。而有的時候,人或許不為了什麽就可以殺人。”

少年沉默片刻方道:“有時候人心的確要比虎狼要惡毒得多,虎狼要吃你之前,最少會讓你知道。”

林蒙跟著點頭:“這倒是不假,況且虎狼捕殺其他動物只為了生存。”

少年凝視著林蒙,他帶了點困惑道:“你為什麽要和我說這麽多?”

“你是個很可愛的人,我欣賞你啊。”林蒙卻話鋒一轉:“不過呢,你代為傳的話是沒讓我感到困擾,但你既然來了這件事本身,就對我有所影響。公平起見,你要不要讓我看看你的劍法?放心,你還殺不了我。”

少年肯定道:“你不想殺了我。”

林蒙沒解釋什麽,她只是認真道:“我如果要殺你的話,我會提前讓你知道的。”

少年思考了下,忽然笑了:“好。”他這會兒真的有幾分像沈浪了,沈浪經常掛著慵懶自如的笑,很多時候都顯得他溫柔可親,而且還十分能感染人。他笑完後,又動了動嘴唇:“你可以叫我阿飛,認識的人都這麽叫我的。”

林蒙也做了個自我介紹,哪怕他已經知道了她的名字:“我叫林詩音。”林蒙認為這是基本禮儀,她對待猛獸還是比較有經驗的。

阿飛的劍,嚴格來說不能算是一柄劍,那只是一條三尺來長的鐵片,既沒有刀鋒,也沒有劍鄂,甚至連劍柄都沒有。只是用兩個軟木釘在上面,就算是劍變得有柄了。

不像遊龍生,他不僅有魚腸劍,自己用的還是昔日劍豪用的名劍。

而林蒙的劍,也不能說是什麽名劍,只是她自己用著趁手的,但她將這柄劍保養得很好。她見到阿飛的劍也沒有驚訝,更沒有覺得冒犯,畢竟很多時候神兵利器之所以是神兵利器,更多還是因為在誰手中。

至於阿飛的劍法,其實也沒有什麽劍法可言,更多還是快快快,不過這倒是應了那句話:“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但他現在對上林蒙,仍然不夠。

林蒙和阿飛比試,更多地是在給他喂招,這樣才不至於讓比試頃刻間就結束了。阿飛他也很有韌性,而且是那種越挫越勇的性格,從來都不會懷疑自己手中的劍。

林蒙更高看他一眼,然後就越發放開,怎麽將阿飛按在地上摩擦怎麽來。她甚至還使出了慢劍,乍看之下無論是出劍的速度,還是身形變幻的速度,都慢悠悠得,但是卻將阿飛的快劍克制地死死的,他根本就挨不著她,自己反而處處受制。

阿飛不多時,額頭上就開始冒熱汗,氣力也漸漸弱了下來,到後來還能撐著,就全靠意志力在支持。

忽然間,咕咕聲突兀地插入到錚鳴聲中。

林蒙:“……”

阿飛:“……”

林蒙慢吞吞地開了口:“你要不要在我家吃頓飯?不讓你白吃,我需要一味藥,須得上太行山去采。”

不等阿飛回答,林蒙就娓娓道來:“這會兒正是吃蟹的好時候,我叫人去準備一盤酥酥脆脆的螃蟹鮮,再來兩籠熱燙燙的蟹黃湯包,一盤烤得黃黃的蟹殼黃,一大碗煮得濃濃的火腿幹絲湯,再來幾只煎得嫩嫩的蛋。我家還有碧靛清,噴鼻香的菊花酒,一應瓜果也是鮮甜可口。”

阿飛沉默了好長一段時間:“你要什麽藥?”大有林蒙一和他說,他立刻出門去將藥材采來,才去吃飯的勢頭。

林蒙立刻朗聲道:“好阿飛,等你吃完飯,我就指給你看。尋常藥農我根本不放心他們去,這件事也只有使快劍的你才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