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探花郎(6)(第2/2頁)

林蒙失笑,她一本正經地看了鏡子裏的王老前輩好一會兒,然後一作揖:“前輩這般如花似玉,我著實不該叫老了。”要不要這麽臭美呀?

王憐花一擡下巴:“算你識相。”

他今天穿了件松綠色的衣衫,他是襯得起來,只是他這樣“花枝招展”的,林蒙越看越覺得他像孔雀,強忍住了笑。

到最後,林蒙還是和之前一樣,稱王憐花為前輩,她覺得往後請教他的時候,可以叫他先生。此外,林蒙花了一個小時,才將那個高有一尺的自鳴鐘,給完好地拼裝了回去,期間如果沒有王憐花搞亂,她肯定能更早完成。

偏偏王憐花還十分理直氣壯,不讓林蒙就那麽離開,非得等到自鳴鐘完好地整點打鳴才行。

林蒙表示了理解,“你能舍得讓我拆,就已經十分大方了。”

王憐花拎著葡萄酒酒瓶,來到窗前的矮足短榻邊,另拿了只玻璃杯來,放到榻上一個極輕巧洋漆描金小幾上,分倒了酒:“你倒是善解人意,反而顯得我十分大方變成假大方了。”

林蒙挑眉:“我還是那句老話,見仁見智。”

王憐花不和她一般計較,自己上了榻,又對林蒙示意:“過來坐啊。”

林蒙大大方方地坐到了小幾另一邊,對王憐花遞過來的酒也沒有推辭,從他這邊的陳設也可以看出來,他不但很有錢,也很有門道,再一想他有商隊,那就更說得通了,不然又怎麽會有這多舶來品。

王憐花見她看到玻璃杯,也不多驚奇,也不知道她是定力好,還是已見過這樣新奇的玩意,再一想她的奇思妙想,又覺得這麽多舶來品,在她面前怕是不夠看的。

老實說,王憐花頗有些撿到寶的欣悅:“不瞞詩音,我這滿屋子洋玩意兒,就那座自鳴鐘最稀奇,最寶貴,我敢說天皇老子都不見得有。”

林蒙一想便道:“你想讓我仿制麽?”

王憐花一點頭,又解釋了句:“你別覺得我冒犯。”

“沒有。”林蒙仔細想了下,搖了搖頭:“我原本還在想怎麽才能不坐吃山空,不想瞌睡來了,前輩就送枕頭。”再說發明家的事,能叫仿制嗎,這叫汲取外來的知識。好吧,林蒙覺得這只是她的權宜之計,她往後肯定不會著眼在這麽個自鳴鐘上,有自己的創新產品才好,到時候不僅可以當舶來品賣回到國內,還能當東方新奇產品賣去海外。

王憐花朗聲道:“好詩音,高可造就陽春白雪,低可俯拾下裏巴人。來,憐花哥哥敬你一杯。”

林蒙:“…………”

林蒙好懸沒把嘴裏的酒噴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把酒咽下去,掛上禮貌又不是尷尬的微笑:“我醉了,先告辭了。”“憐花哥哥”什麽的,殺傷力未免太大了吧,他怎麽能說得那麽順溜啊!

王憐花:“…………”這是非逼自己自稱“憐花叔叔”嗎?他又跑回內室,照了一回鏡子,他根本沒有一點皺紋,皮膚仍舊光滑白皙。他又不是沈浪和熊貓兒,一個比一個糙,平時還不修邊幅。

他再一想人家林姑娘,正是青春逼人時,頭一次顧影自憐:‘我真的老了嗎?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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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這一遭,林蒙對王憐花改了觀感,對他不再像之前那樣綿裏藏針了,對此朱七七和熊貓兒、沈浪他們仨樂見其成。

熊貓兒和沈浪平時和林蒙接觸不多,畢竟身份有別。

朱七七就沒有那麽多顧慮了,她本來就是個純善的,又熱情如火,加上非常喜歡林蒙,所以格外照顧她,像林蒙來呂宋輕車簡從的,朱七七知道後,光是各色衣物都被她置辦了好幾箱子。

因而當朱七七知道林蒙正在看地方,準備建房子搬出去後,就大受打擊,直問林蒙是不是她哪裏不夠周到。

林蒙連忙解釋,她總不好一直寄人籬下。

朱七七理所當然道:“你這哪裏算寄人籬下?你不是拜了王憐花做師父嗎?嗨呀,你也別不好意思了,你看我,沈浪還有熊貓兒,我們哪個覺得不好意思了?”

林蒙:“唔。”不會是她想的那樣吧?

朱七七笑嘻嘻地點頭:“對啊,我們都是吃王憐花的,住王憐花的,花王憐花的。”

老實說,林蒙第一時間倒沒有想“我是不是該同情王憐花”,而是“不明覺厲”——這段時間來,她也算看出點端倪來。熊貓兒是朱七七結拜的大哥,但林蒙覺得他從前肯定喜歡過朱七七;而王憐花嗎,他有時候流露出過只言片語,說他曾和朱七七訂過婚;至於沈浪,他更有魄力,和熊貓兒親如兄弟不說,還感化了王憐花,四個人一起生活得很和諧、很融洽。

最後林蒙只剩下那麽一個想法:‘我尊敬了,還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