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被人販子拐走的孩子(二十)

“又是賞花宴的邀請嗎?”

看著丫鬟手上捧著的請帖,孫怡佳的精神不是很振奮,穩定下來才半年時間,她接了十幾次賞花宴的邀請了。

一開始的時候,她還能打著結交新朋友的想法,參加的這些宴會。

可是除了被賞的花兒不一樣,以及主人家會換人之外,別的基本上都差不多的賞花宴,參加了十幾次之後,孫怡佳是真的沒有興趣了。

在京城的時候,雖然商人地位跟很低,她能夠結交的,也只有商人家的女孩兒。

別人可能會覺得,只有商人的女兒妹妹聚會,連個官家小姐都邀請不到,這樣很沒有面子。

可是對孫怡佳來說,沒有地位更高的人存在,高高在上的隔絕她,無聲的鄙視她,她反而過的舒服。

那時候,她參加的宴會,可不只有賞花宴一種。

踏青,投壺,詩會,擊鼓傳花,偶爾興致上來了,還會玩一把兒蹴鞠。

雖說因為能力的原因,孫怡佳一般也都是不上不下,很難拔得頭籌。

可是這種不多的外出中,她玩的真的很開心。

來了這裏之後,次次都是賞花宴,讓她覺得有些無趣。

自從跟著家人,來到了三哥孫宣禮任職的安平縣以後,孫怡佳再也沒有做過什麽與讓人不同的事情。

女主與眾不同,會讓人覺得驚艷不凡,吸引眾多男主男配的愛慕。

但是孫怡佳要是表現的太過與眾不同,就是禮儀沒有學到家,或者更直接的就是得了癔症。

女主表現的思想超前,那是她先知先覺,孫怡佳表現的太過超前,就是一個瘋子,能直接點火燒掉驅邪了。

孫家現在已經擺脫了,原本被人看不起的商人身份,家裏出了一個當官的,這就已經夠了。

一個潑天的功勞,那是孫家人能注意到別人注意不到的地方,既然識相的把功勞獻給了上頭的人,那就庇護一二。

若是接連出現足以名傳天下的發現,那麽孫家就準備徹底落進大佬的眼裏,被人關起來刑訊,為什麽知道的這麽多吧。

她已經十三了,雖然擱在現代才剛剛上初中,可是在古代已經能開始相看人家了。

恰好嫡親的三哥當上了縣令,雖然只是一個七品小官,但在這一畝三分地,就是自家哥哥做主了。

願意娶縣令大人的妹妹的,可不是一家兩家的,反正哪家都不是只有一個兒子。

既然縣令的妹妹,長的也不算醜陋,反而還是個小美人,有些小家碧玉的氣質。

那麽送出一個兒子,娶了縣令的妹妹,換取這位新上任的縣令的幫扶,簡直是再值得不過。

除了孫怡佳之外,更加重要也是更受歡迎的,其實是孫宣禮的婚事。

比起孫怡佳年僅十三,還有兩年才可以考慮出嫁的事情,孫宣禮十八歲就當上縣令,還有一個禮部侍郎的老師。

在安平縣這些人眼中,他就是一個實打實的,年少有的黃金單身漢。

無論女兒還是妹妹,嫁給他絕對不會虧。

他的年齡也正合適,只要兩家談好,就可以走三書六禮準備成親。

不像孫怡佳,現在才十三,離及笄還有兩年,也就是說至少需要等兩年才可以走三書六禮。

這家人看起來也是疼女兒的,三書六禮走慢一點兒,估計又是兩年。

中間如果出個什麽意外,這門聯姻可能會出個什麽岔子,直接告吹。

更加比不上,現在談妥就能把女兒嫁進來,享受縣令對姻親的照顧了。

當然把孫宣禮的婚事,看得比她這個當妹妹的緊迫和重要,不代表人家的宴會就不邀請她了。

他們兩個參加的宴會層次不同。

孫宣禮正處於適婚的年齡,他參加的宴會,基本上都是可以談婚論嫁的年齡段的人參與。

而孫怡佳參加的,卻是縣裏一些還沒有成年的少年少女們參加的,比起相看婚事這個目的,更多的還是讓他們一起玩兒。

一般情況下,還是那麽他們相同性別的在一起,否則孫怡佳參與的,也不會都是賞花宴了。

到時候等年齡差不多了,父母問一問兒女和誰處的比較好,嫁進去或者把媳婦兒娶回來之後相處的更好,新媳婦兒和小姑子之間矛盾不大。

同時這幾年的宴會時間,雖然名義上是完全只有女孩兒或者男子參與的。

不過舉辦宴會的主家的同齡未婚男子,完全可以被姐姐妹妹介紹出來,和其他女孩認識一下。

也就是說,嘴上說是看小姑子和新媳婦兒相處的如何,實際上如果不是男女雙方看對眼,哪能說出確定的某家人來。

兩方的小兒女同時看中對方,父母再看看家庭也合適,又有幫的上自己家的地方,那麽他們就可以訂下了。

不過這也是這個世道,雖然對女性多有約束,但好歹還是放松了一些,不禁止男女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