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小腳十一(第2/3頁)

水銀聽著這些話忽然失笑。她想起自己原本那個世界,好像常能聽到這一類指責,她那時候常被人追求喜歡,那些男人向她告白被拒後對她說:

“如果不是你勾引我,我怎麽會犯錯,你要是對我沒意思,為什麽對我笑?這不是勾引是什麽?”

“你要是不喜歡我,幹嘛來見我的時候特地化妝,穿這麽漂亮的裙子。”

“早知道你不願意做我女朋友,你會跟你浪費時間嗎?誰會約你吃飯,你不想跟我談戀愛,幹嘛要答應跟我們出去玩。”

……

翻臉的時候簡直不像她從前認識的那些人。

因為她是一個女人,所以她就天生不能有社交,她眼裏的正常交往,在別人看來都是別有意味。他們指責她,要與人交流時先自我審查,看自己每一個行為動作眼神是不是都給了別人錯誤訊息……可是憑什麽要自我審查?

她想笑的時候就會笑,高興打扮的時候就會打扮,喜歡穿什麽衣服就穿什麽衣服,愛和朋友出去玩就出去玩。她要為別人的自作多情付出代價嗎?不需要。

“你但凡還有腦子,就該看得出來,我對你四哥沒意思,你四哥自己也知道。”水銀語氣冷淡,有些厭煩。

高嘉雲怒視她:“那你就該和他說清楚!說清楚讓他別喜歡你!不然你就是害了他!”

水銀搖了搖頭,自言自語:“早知道你根本什麽都不懂,跟你這樣的小孩子說什麽呢。”

“滾出去,別在我面前吵。”

高嘉雲:“我就不,除非你答應我!”

水銀站起來,高嘉雲被她逼得後退,想起之前她幹脆利落狠狠給了三哥一巴掌,有些害怕,“你、你想幹嘛,難道你還敢打我嗎。”

水銀一把揪住她的領子,把她拽出去。高嘉雲被拽的踉蹌,退出門外,眼看門在面前被關上,她又氣得踢門。

“你的腿要是不想要,我可以幫你打斷。”水銀的語氣冷冷的。

門外的動靜沒了。

水銀並不在意,繼續坐回去剪百合枝。

她曾喜歡過別人,也曾被很多人喜歡,雖然並不都是美好的,但她很清楚一點。喜歡,特別是暗戀這種感情,是只屬於自己的,很私密的一種感情,它不屬於別人,甚至不屬於暗戀的對象。

她並沒有資格去告誡別人不要喜歡自己,因為這說到底和她沒有關系,她也不想做這種傲慢的事。

像高嘉樂這樣的大男孩,好像情難自禁,經常忍不住來找她,可他其實很理智,心裏也很清楚她的態度,所以他並不需要水銀那一聲告誡和拒絕。

更何況,求而不得那麽苦,何妨讓他放縱片刻。如果連默默喜歡都要被剝奪,要被喜歡的人如避瘟疫,親口告訴他不要喜歡,那是很痛苦的。

要是自以為“說清楚”是為他好,在水銀看來,這更像是一種避免麻煩的自保——我都跟你說過了你要是還執迷不悟就不是我的錯了。

她不需要這種自保,因為她不害怕任何結果。

或許只有年輕人,才會像這樣視愛情為全部,這是很珍貴的一段時間。等到他們慢慢長大,就會發現愛情只占據生活很小的一部分,甚至可有可無。除了情情愛愛,他們還有更廣闊的世界。

水銀還挺喜歡高嘉樂這個小孩,所以願意更寬容地對待他。一場年少時的美夢而已,能自行消散,又何必早早戳破。畢竟第一次喜歡什麽人受到了傷害,就很難再去喜歡上什麽人了。

插好百合,她轉了轉花瓶,伸手碰了碰柔軟潔白的花瓣。花瓣搭在她的手心,像一顆低垂的小小頭顱。

水銀想起高嘉樂最終死在混亂槍聲中的命運,低聲自言自語,“越是好的,越是死得早,你說是為什麽?”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

高家的氣氛一天天古怪起來。大太太和高老爺對水銀越來越和藹,他們大概是看到了高嘉良辦的那個報紙了,上面刊登了高嘉良和安枝的結婚訊息。這個時候很多文人都愛這麽做,離婚結婚,和某人了斷關系,都登個報。

或許不止這個,他們還知道了安枝懷孕的事,於是也不強求高嘉良立刻回家了,連高老爺也不再嘴上說著讓高嘉良回來的話。

林父林母來過兩次,林母拉著水銀的手又哭了一場,最後安慰她:“畢竟是有了孩子,也是嘉良的血脈,沒辦法的事。”

“你也不要跟他們吵,等孩子生下來再看他們準備怎麽辦。”

水銀毫不意外,在這個國家根本就沒有比生孩子更重要的事。

大家都默認了現在這個生活方式,水銀在高家當名義上的高家三少奶奶,高嘉良在外面和安枝過他的小日子。

水銀是覺得無所謂,倒是高嘉樂一直怕她難過,特地找了事請她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