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龐牧這一把當真沒有半分憐香惜玉的心思, 嫣紅半邊身子都要飛起來,落地後摔得眼冒金星。可她還是連滾帶爬的撲過來, 硬生生把自己擠到刀尖和被綁縛的男人之間。

她的面頰和下巴一側都被蹭出血, 本人卻好像感覺不到疼痛一樣, 只是對著龐牧苦苦哀求,“大人, 真的是我做的。他是個好人!”

“把她拖下去!”龐牧面不改色的對左右道。

兩名衙役上前,輕而易舉的將嫣紅拖到一旁。

她拼命掙紮, 瘋狂尖叫,卻不能撼動一分一毫。

晏驕嘆了口氣,“你尚且連掙脫都不能夠,又如何能在短時間內對死者致命兩連擊, 對方甚至連反應和反抗的時間都沒有?”

“是我做的, 咳咳,”才剛被龐牧一腳踢昏的男人悠悠轉醒,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往自己身上攬罪, “嫣紅是無辜的。”

“不,他才是說謊!”嫣紅終於慌了,兩只瞪大的眼睛裏滿是驚恐, 漸漸地又滾出淚來,“是我做的!”

大山拼命抻著脖子望向她, 眼底翻滾著許多復雜的情緒。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麽,也不知是太痛了, 還是怎麽的,竟又無聲吞了回去。

都說保命才是人的本能,而這種生死關頭依舊毫不顧忌的往自己身上“栽贓”的場景……晏驕一點兒都不感動。

“兩位,”她冷著臉說,“希望你們明白,衙門上下都不是傻子,不是你們說什麽就是什麽。真無辜的自然無辜,可但凡參與了的,誰也別想跑。”

不管這兩人背後是否有什麽驚天動地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可是他們確實很可能是背負十數條人命的連環殺人犯,其手段之殘忍、影響之惡劣令人發指,完全不值得同情。

哪怕嫣紅的轉變事出有因,可冤有頭債有主,她不去找始作俑者,卻來遷怒旁人,那些死去的人們何其無辜?她的悲慘遭遇並不能為其所作所為買單。

真兇已捉拿歸案,事情的前因後果,也便漸漸清晰明朗起來:

嫣紅在遇見魏之安之前就已經艷名遠播,日日都有好些人爭搶著將價值千金的珠寶玉器捧到面前,只為博她一笑。

可她誰都不喜歡。

可就是這麽一個心高氣傲的她呀,偏偏栽在那麽一個突然出現的他身上。

魏之安是被文會上的人半拖半拽硬拉來的,整個人不自在極了,又羞又怕的縮在角落。可饒是這麽著,他的脊背依舊挺直,硬是將這紙醉金迷的青樓坐出一股風骨來。

正要下樓的嫣紅看的有趣,嬌笑道:“那書生,哎,穿青衫的書生!”

魏之安愣了下,下意識擡頭,便是一眼萬年。

嫣紅真是愛慘了他,每每都愛逗弄,看著他面紅耳赤卻又不舍得躲閃;

魏之安對她也珍視萬分,每次過來,都要買些小玩意兒,或是帶幾塊點心。

其實這些東西都很便宜,但嫣紅就是喜歡,喜歡得不得了,哪怕只是一支粗糙的桃木簪子,也歡喜無限。

她忽然就覺得這日復一日麻木的日子有了盼頭,她開始真正的用心打扮,然後每天一睜眼呀,那一雙含情美目便盯著門口,癡癡地盼著。

有人可盼的日子裏,嫣紅覺得自己是世上最幸運的女子。

魏之安為她畫眉,教她念書,當嫣紅念到那一句“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突然覺得這說的正是自己,可又覺得還不夠。

哪裏要得了一日呢?只要幾個時辰不見魏郎呀,她這顆心就飄飄忽忽,沒個著落。

有生以來頭一次,嫣紅真心地想跟一個男人走。

哪怕是吃糠咽菜,她也歡喜。

魏之安將母親留下的玉佩給了嫣紅,鄭重道:“待我來日高中,必娶你為妻。”

嫣紅依偎在他懷中,仰著臉癡癡的看著他,眼睛裏的情誼濃的像要淌出來一樣,“我現在就能跟你走呀。”

魏之安幾乎要說好,卻還是忍痛搖頭,“我只是窮小子,你媽媽不會同意的。”

“她會的,”嫣紅天真的笑道,“她那樣疼我,也曾親口許諾,若我來日覓得如意郎君,她還要將我風風光光八擡大轎嫁出去哩!”

媽媽一定也會真心替我高興呀。

魏之安終究還是只身一人赴京趕考去了,嫣紅日日都立在窗口,朝著京城方向翹首以盼。

她等呀,盼呀,天氣冷了又暖,暖了又冷,最後滿腔的歡喜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老鴇來勸過幾回,搖頭嘆氣,“我早說過,負心最是讀書人,他不過把你當個玩意兒罷了,一離開青町鎮啊,眨眼便把你忘啦。”

嫣紅不信,整個人都失了魂魄,不吃不喝,又鬧著去京城找他。

老鴇忍了大半個月,到底忍不下去,逼著她接客,誰知嫣紅轉眼就抓傷了嫖客,叫老鴇很是下不來台。

她被打了一頓關在屋子裏,結果當天夜裏,白日被抓傷的那個書生竟瞞過所有人,偷偷從窗子裏爬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