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昏倒(第6/7頁)

“盡管鬧去,鬧出名堂算我輸!”

林雪春說起話來仍是氣勢洶洶,但阿汀注意到她垂下嘴角,菜刀咣咣拍辣椒。辣椒掉地,她低頭扯了扯自個兒身上的灰色舊衣服——攤上油煙多,好衣服怕糟蹋。她穿來穿去都是灰色黑色,記不清多長時間沒扯布,正經給自己做身衣服。

林雪春眼睛發直的盯著,阿汀湊過來了,雙手搭在桌邊說:“媽,明天我們去逛街吧?”

“幹嘛?”

老媽子快快收起失態面,斜眼:“多少衣服了還要買?成天打扮成喇叭花還有沒有心思念書了?”

“不是我買。”

阿汀細聲細氣道:“給你買呀。”

皺巴巴的皮肉之下,老心臟咚咚跳著。林雪春高頻率眨眼睛,偏過頭去:“有什麽好買的?”

都是四十多歲的人了。

二十多歲做姑娘、初為人母那段日子打扮過,年紀大了眉毛鼻子都塌了,有什麽好打扮的?

再說人要本分,要認老。

再再說那死木頭除非喝了酒,不然什麽時候管過她美醜,說過她衣服好不好看?

心跳恢復正常,老媽子莫名喪氣。

阿汀偏偏固執己見,像模像樣勸說:“我們賺錢了,為什麽不買衣服?你可以燙頭發染頭發,買衣服買褲子買裙子買鞋子,反正我們賺錢是為了花。“

“哎呀去去去。”

林雪春推她:“小丫頭片子懂什麽!”

“那要買嗎?”

“不買不買不買,別煩我!”

“買嘛。”

“不買!”

“買嘛。”

“再吵我打你了啊!”

“買嘛。”

十八歲的大姑娘了,非要追在老娘屁股後頭念念叨叨。

林雪春暴跳如雷,三四十歲的客人紛紛逗阿汀,問她買什麽。阿汀老實巴交說家裏賺錢了,要給親媽買衣服。

原來是這麽回事,男男女女笑得合不攏嘴。

“老板娘,買就買唄!”

“女兒孝順多好,買呀!”

“小姑娘說得沒錯,錢用來花,不花錢你辛辛苦苦賺錢幹嘛?”

瘦條男人拉長脖子,喊了聲:“宋老板,你家姑娘吵著要給你媳婦兒買衣服,你怎麽看啊?買是不買?”

宋於秋轉過來,林雪春慌忙轉過去。

一個不漂亮的背影對著他,一件油膩膩的灰色長袖對著他。他啞啞地說:“買。”

“這兒聽不到,你大點聲!“

“買。”

“買什麽?老板娘買金項鏈行不行?”

他那破碎的喉嚨從未如此大聲過。他說:“買。想買什麽買什麽。”

末尾補充一個沉沉的:“都買。”

老心臟縮小了,又漲大了。

林雪春回過眼睛去,迎上一張照樣不年輕的臉。照樣灰撲撲的衣裳,汗流浹背,瘦如包骨,這人本是如此不聲不響不喜不怒不誇也不貶,本是如此陪她二十多年過來的。

她不打扮如何呢?

他能嫌棄她年老色衰不成?

她打扮又如何呢?

他能嫌棄她花枝招展不成?

“買就買。”林雪春咕噥:“賺來的錢都花光!”

他仿佛聽到她孩子氣的放狠話,嘴角微微上提,意思就是你花,你全花光。

別剩給我。

反正除了你,我本就兩手空空。

*

第二天母女倆真去逛街了。

百貨大樓間間掃蕩,燙頭發染頭發,買衣服買褲子買裙子買鞋子。買發卡買發膏買保養品,老媽子還在寶貝女兒的鼓動下,邊不耐煩邊仔細挑了對銀戒指,小心翼翼包在紅盒子裏,放在袋子裏,手伸進去摸摸再摸摸。

“你爸以前給我買過金戒指。”

她說這個,不是那種‘我有過金戒指‘的炫耀,而是‘別看你爸現在沉寂,他曾經輝煌過,曾在貧瘠的年代裏有本事賺到金戒指還送給我’的光榮色彩。

“還有金耳環。”

林雪春摸摸耳朵:“就是後來給當了,這麽多年沒戴過耳環,洞眼合上十多年。”

人老了,話裏有點兒物非人非的惆悵漏出來。阿汀敏銳抓住,大眼睛四下裏張張望望,對著左手邊的鋪子一亮。

興致勃勃說:“媽,我們去打耳洞吧!”

“打什麽打,我可不打。”

林雪春躲躲閃閃,扒拉掉她的小手。隨即又被小跟屁蟲死纏著不放,來來去去的:打嘛打嘛打嘛打嘛打嘛,猶如和尚敲鐘。

“煩死了!”

老媽子惱羞成怒,伸手戳腦門兒:“上輩子幹什麽壞事生你這麽個麻煩精!早知道生出來那會兒直接丟河裏去得了,人家不要女兒的都這麽幹!”

阿汀光笑,軟綿綿再問:“打嘛?”

“疼不死你!”

最後的最後,當然還是打了。

晚上阿汀回到寢室還被兩個小夥伴圍觀,競相采訪打耳洞疼不疼、什麽滋味。

徐潔喜歡珍珠耳環,嚷嚷著也要打。王君無情嘲笑她耳垂太厚,人家未必打得穿,卡在裏頭就尷尬了。兩人追來打去,阿汀笑做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