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2頁)

這股流氓精神到底是跟誰學的?

林城又好笑又無奈。

他到底為什麽那時候要神使鬼差地答應她的邀請呢?明明心裏最清楚最好的選擇是一口回絕然後關上門,反正小孩子忘性大,撞了幾次南墻後也該學乖了。

而且,約誰出去,都比約他這種老男人好吧。

但是鹿眠當時泫然欲泣的雙眼實在令人沒轍。

只是今天一天,最後一次。

是啊,無論如何,也不該讓一個姑娘難堪。

不是嗎?

也許今天過去後,她就會真正察覺到他真的無趣又可笑,意識到自己是一時被豬油蒙了心智。

鹿眠已經在他出神的時候徑直走出了一段距離了,發覺他沒跟上,便回眸瞅著他:“林先生?”

林城應了一聲,跟上了她。

沒想到時過境遷,現在反而是他走在了別人身後。

***

空氣中彌漫著棉花糖的甜香味,氣泡隨著人聲鼎沸在風中升騰,套著玩偶裝的工作人員在盡職地與遊客合照,旁邊就是賣著火雞腿的餐車。

鮮明的顏色象征的是夢話,紛雜的音樂聲代表的是朝氣。

無論哪一個,都跟林城挨不上邊。

他走進這種地方,就像是闖進了一個一塵不染的童話裏一樣,不遠處是鹿眠纖細的背影,透明幹凈如她輕而易舉地就融入了這幅景色中,只有他像是一個不請自來的訪客。

鹿眠回頭,見林城又在走神,終於咬了咬嘴唇,走到他面前,伸出了手。

林城:“?”

“請將手給我。”鹿眠見他完全不在狀態,幹脆直接拉起了他的手,末了還警告了一聲,“不許掙開,今天是我生日哦。”

自從她發現搬出“生日”這個萬能金牌就能讓林城向她妥協後,她就開始濫用這個特權了。

果不其然,林城只是最初掙紮了一下,就放任她拉著自己的手了。

林城看著鹿眠的背影,問:“突然怎麽了?”

“因為總覺得你一直在發呆。”鹿眠在林城看不見的地方氣鼓鼓地撅了一下嘴,“如果不好好拉著你的話,我覺得會把你弄丟。”

林城啞口無言。

被一個女孩子像是牽小孩一樣牽著也太奇怪了,更何況拉手這種事,並不適合鹿眠和他這種關系的人做。

不知道周圍的人會用怎樣奇怪的目光看著他們。

林城只好埋頭跟著她走。

說實話,他對這些遊樂設施並沒有什麽特別大的興趣,但是鹿眠卻亢奮異常,她平日裏總像是個小大人一樣,故作成熟,這個時候卻又顯露出了遠低於她這個年紀該有的稚氣,一路對著各種事物大驚小怪,遇上一些小玩意兒,也能感嘆個半天。

鹿眠似乎意識到了林城的疑惑,毫不遮掩地坦誠道:“這是我第一次來遊樂園,小時候父母太忙,不帶我來。”

林城:“以前沒有和朋友來過麽?”

“沒有,”鹿眠看了一眼林城,竟然笑了,“我性格太差了,從小到大的朋友一個手就能數過來。”

林城一時不知道該怎麽回應她這句自嘲,在心中掂量著措辭。

反倒是鹿眠自己毫不在意道:“自我意識過甚還不識相,我有自知之明,我這種人很少人能忍得了,搬出學校也是因為和別人處不來,原因當然不是出在大多數人身上,反正一時半會兒也改不了,就先這樣得過且過吧。”

“不要那麽說,”林城思來想去只能幹癟癟地勸慰道,“你很好,比很多人都優秀。”

“我的優秀,”鹿眠不自覺地摸了摸自己的臉,“也只是仗著先天的紅利而已。”

“你很聰明,但是因為太聰明,反而愛鉆牛角尖。我說你優秀,指的並不是你聰明伶俐或是樣貌好看。”林城看著鹿眠,用鄭重認真的口吻道,“那些固然是構成你的一部分,不用回避它們。不過比那些更重要的是,你很善良,這是難能可貴的品質,不要那麽摒棄自己,你以後會成為一個優秀的女人的。”

琥珀色的眼睛倏然睜大。

鹿眠臉上閃過一絲羞赧,她快速低下頭,許久後才悶悶道:“你知道我喜歡你,對吧?”

這該怎麽回答,說“知道”也不合適,說“不知道”就是在撒謊。

鹿眠倒不曾期望得到他的回應,只是哼了幾聲後,理直氣壯道:“對一個喜歡你的人講這種話,我合理懷疑你是想要我更加對你神魂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