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禦膳房折騰了幾日,安嫻又回到了正殿伺候,安嫻問順慶,能不能再挑個其他的事,不伺候一日三餐。

這回順慶沒法做主,對安嫻說道,“巧了,殿下就指了這樁差事給娘娘。”

齊荀讓安嫻去禦膳房本就為了罰她,結果卻相反,既然喜歡吃,那就好辦,讓她幹回之前的差事,看著他吃。

這念頭從齊荀腦子裏生出來的時候,他還有些不適應,畢竟他從未處心積慮地去算計過一個女人,除了軍務朝政讓他頗為費心,在他的生活裏,女人占據的位置和時間幾乎是零。

但轉念一想,東宮不可能永遠沒有女主人,而他也不可能永遠不娶妻,既然娶了就應該讓她知道自己的本分。

安嫻躺在床上的那陣子,齊荀已經去了一趟晨練,沐浴更衣完上了早朝,等到安嫻的腳步從堂外踏入,齊荀已坐在大堂查看今日遞上來的奏折。

皇帝年歲已高,朝堂政務早由東宮掌權,齊荀雖說是太子,但論起繁忙來,比皇帝還要忙。

安嫻立在案前十步開外屈膝請安,齊荀連一個眼神都沒給她,也沒有回應她,一雙染了晨霧光線的眸子,平淡地盯著奏折上,仿佛周遭事物都不存在。

安嫻心中縱然有被忽視的不滿,但瞧見齊荀如此認真的模樣,也乖乖地退到了一邊,等著他忙完。

然而這一等卻讓她等了半個時辰,就那樣如木頭一般杵在那裏,盡管早就已經東倒西歪,可也是實打實的站著的,安嫻這會子感覺難受的不只是腿,還有心。

在胖死和被欺負死之間,她選擇了以個人形象最為重要,但真正一遇上了,就開始後悔。

或許胖死也挺好,其實他完全可以在看完一本奏折的空當,說一句,“你先退下。”

但沒有,什麽都沒有,連看都沒看她。

好不容易等到齊荀忙完擡起頭了,又到了午膳的點,安嫻不得不去為他擺桌,一雙腿站久了走動時還在打顫,安嫻從未受過這等苦楚,眼眶生了紅,委屈的猛捏手指。

“你家主子心眼也太小了。”安嫻出去,沒忍住就沖順慶撒氣。

順慶愣住,一時也不知道怎麽說,想說娘娘有誤會,可想想殿下過去辦的每一樁事,似乎又覺得娘娘說的沒錯。

確實是心眼小。

當年他手掌朝政初期,有臣子嫌棄他太年輕,在他背後狂妄說他是小屁孩,後來被殿下貶去西江寸草不生的地方,走之前那臣子頭磕破了頭求情,殿下當時說的那句話,順慶如今還記得。

“栽倒小屁孩手裏,你應該感覺到恥辱!”

那時候他才十六吧?

盡管殿下如今成熟老練了許多,順慶以為,殿下萬事認真愛記恨的性子壓根就沒變,是以安娘娘所說的小心眼,算是說到點子上了。

但順慶不能這麽說,東宮兩位主子的和諧比什麽都重要,這便出聲安慰安嫻,“朝堂事物繁忙起來殿下一貫如此,別說是娘娘,殿下連自個兒都顧不上。”順慶指了指齊荀身邊放著都茶杯,“半個時辰過去,殿下一口茶水都未碰。”

安嫻半信半疑地往後瞧了一眼,正遇上齊荀起身,被幾位太監前擁後簇地朝著這邊走來,在一堆人中間齊荀的個頭最為挺拔,行走如風大致就是用來形容他當下的陣勢。

安嫻想一個人怎能有如此不同的兩面,穿上簡單的藍色衫子,他就是個幹凈文儒的俊朗小生,可一穿上朝袍,就能有鋪天蓋地的壓迫感。

可惜了,性子不討喜。

安嫻這般毫無掩飾的盯著人家看,她的模樣自然也落入了對方的眼裏,齊荀審批奏折時不喜人打擾,安嫻能進得來大堂,已比旁人多了一道特殊的坎兒,讓她站在一旁幹等的那半個時辰,齊荀壓根就沒有意識到她到底站了多久,站著又會不會累。

這會子安嫻暴露在他的眼底下,白嫩的皮膚依舊能掐出水來,只是看到她整張臉的輪廓之後,齊荀終於相信了順慶所說的話,她這幾日確實過的很滋潤。

倆人正對上眼,外面奴才托著碟盤進來,安嫻才猛地驚醒回頭轉身跟著順慶進屋擺桌,安嫻這頭剛收拾妥當,齊荀已經凈完手落了坐,端端正正地坐在那一方,等著一眾人伺候。

安嫻用餐的時候特別不喜人瞧著,可如今再看看齊荀,一屋子的奴才就他一人坐在那裏吃,他也吃的挺自在,沒有半點兒拘謹,還能將吃飯這樁俗事吃出意境來,青蔥竹節般的手指握住兩根金鑲白玉筷子,一夾一個準,東西進了嘴裏,也就那嘴角在動。

安嫻看著都累,吃個飯都要如此講究範兒,活著當真是累。

實際上也沒有人喜歡她看,這般直勾勾地盯著人家用膳,沒人會樂意,齊荀也一樣,寒冷的眸子掃在安嫻的臉上,帶了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