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石闊少(3更)(第2/3頁)

給他們記筆錄的警察說道:“村民表示你們在王雅琳非自願的情況下強迫她出嫁,她才十八歲,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你們這樣強迫她和別人發生關系是違法知道嗎?”

“我們、我們沒有啊,我們只是給他們訂婚,對,訂婚,他們沒有發生關系。”

警察看他們幾眼,邊記邊說:“她身上遍布傷痕,村民反映她經常被家暴?有這回事嗎?”

“沒有,絕對沒有,是她笨手笨腳,自己磕的,真沒人打她,有誰看見了?”

警察問到最後也明白了,這些被害者一個個的都活該,到了這個時候還強詞奪理的狡辯,真是半點悔改之心都沒有。

就是不知道那個王雅琳是不是被他們逼瘋的了,這案子現在這樣,很有可能是以王雅琳進精神病院結束,畢竟客觀證據是王家人逼迫在先,王雅琳被迫反抗。

陸可晴知道這邊的消息後,立即就請了一位律師幫王家人打官司。不要賠償,要也要不到,就要把王雅琳告進監獄。

燕京來的律師在警局見了王雅琳一面,立即就向上級省會申請專業的醫學精神鑒定,並提出許多疑點。

省會來的醫生鑒定後,認為王雅琳現在精神失常是受到了強烈的刺激,但在當時作案的時候,她是有預謀的,頭腦清醒的在進行,否則不可能在不驚擾全家人的情況下找出那麽多易燃物,並點燃大火,在外面拿農具阻止他們逃生。

警方在詳細調查後,王雅琳惡意謀殺罪證確鑿,因影響很大,性質惡劣,判處死刑。

王雅琳得知這一結果的時候氣瘋了!她最後的一步,就是被逼無奈裝瘋殺人,想用精神病逃過罪行。為什麽還有人專門針對她?一定要揭穿她?王家那些狗東西,她擡擡手就能收拾他們,為什麽總有人跟她作對幫王家人對付她?

她被判了死刑!她再也沒辦法翻身了!她機關算盡,一直在拼命的想好好生活下去,為什麽就是不行?為什麽就要死了?她才十八歲啊,她的成人禮都沒有辦!

王雅琳沒辦法,不得不“恢復”了神智,提出上訴,但她恢復神智本身就已經證實她不是精神病了,法院直接駁回了她的申訴。她連錢也沒有,請不到律師,也沒人幫她,她只能等死了。

王雅琳一不做二不休,直說王家人是被她收買去殺那瘸子的,不信可以查王家的錢,就是在結婚前從她這轉走的。她砍他們不讓他們逃生那會兒只是片刻的精神失常,其實她和他們都是一夥的。

她突然指證,並且王家的錢確實都是從她這拿的,還突然都搬去瘸子家住,天天好像看著誰似的,盡管王家極力否認,但許多前因後果他們無法自圓其說。就算按照他們自己坦白的一切,他們強迫王雅琳嫁人,搶奪王雅琳財產也是有罪的。

王父王母各被判刑五年,王家叔嬸各被判刑一年,叔嬸的兒女倒是無罪,但王家所有財產都是贓物,全部被罰,他們兩個小孩毀了容又沒錢沒家,在外面說不定還不如進監獄呢。

王雅琳在監獄裏等待行刑的日子如同行屍走肉,她再也沒辦法掙紮了,她真的不甘心,每當她以為自己快要翻身的時候,總是會被打落深淵,就像暗中有一股力量始終在盯著她一樣。

可她不明白,誰會跟她有這麽大的仇?徐家嗎?她也沒把徐夢瑤怎麽樣啊,馮香君殘廢也是自己不小心,關她什麽事?為什麽她會落的這麽個下場?

“王雅琳,有人來看你。”

王雅琳一愣,不可置信地擡起頭,“有人看我?誰?”

“少廢話,出來!見面時間二十分鐘。”

王雅琳的劣性已經傳開了,特別是她裝瘋賣傻的行為及其令人不齒,沒有人對她有好態度,王雅琳也沒心思多問,腳步匆匆地去見人,她一瞬間還升起了一絲希望,是不是有人來救她了?是不是祁向恒?

等她看到來人就懵了,“你、你是誰?”

陸可晴撥弄了一下頭發,臉上露出標準的服務式微笑,“琳小姐不記得我了?”

王雅琳仔細看她半天才想起來,“你是……徐夢瑤的女傭?”她往周圍看,沒看到其他人,不禁站了起來,“你來幹什麽?徐夢瑤叫你來嘲笑我?”

“坐下!”獄警斥了一聲,眼神銳利地盯著王雅琳。

王雅琳急忙坐回去,突然哭道:“求求你,救我,救救我,我是被逼的,我在不還手會被他們折磨死,我是正當防衛。你幫我轉告媽媽,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求她救救我,我沒有做過什麽壞事啊……”

“是嗎?”陸可晴拿出一張照片,微笑著遞到她眼前,“王雅琳,這個人,你還記得嗎?”

王雅琳看清照片瞳孔驟縮,反射性地擡頭看陸可晴,這才發現陸可晴和照片中的男人有兩分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