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下嫁的千金14(第2/3頁)

方雲跟縣令借了紙筆,當堂寫了休書,“你的命,本該在平昌三年冬天就沒了,是我救了你,但是,看到我家人的下場,我很後悔救你。你連累死了我的父母哥哥,我不願再與你做夫妻,這休夫文書,你且收好,日後,你我再無瓜葛。”

“休夫?”陳有生笑了,笑過之後,冷臉問道,“你還是把我當成了你家贅婿,莫非你覺得,我只配招贅你家嗎?”

方雲靠近他,輕聲問,“你以為,你有妖物附體,就了不得了?你本來的命數,就是做我家的贅婿,是這妖物,逆天改命,如今,你還得意麽?”

這下陳有生如遭雷劈,天降金手指,這件事何其隱秘,他不曾跟任何人說過!怎麽走漏消息的,還是被人看破了?

“逆天改命,是妖術,我曾經請過一個師傅,給你看相,他說你用了妖術,改了命數,奪了身邊人的氣運,才成就了自己。你以為妖術能用多久?你偷來的氣運,敗了。”

陳有生驚得目瞪口呆,他就說,為什麽近來厄運連連,原來是這樣。

其實,方雲騙了他,金手指作用依然在,但是,只限於經商一途。方雲利用了縣令和縣丞的矛盾,把陳有生卷進了官家的紛爭,這卻是金手指無法作用的事情。

只是陳有生信了,此後,他便心灰意冷,自我放棄了。

陳有生到底接了休書,也認了判決。縣令雖然隱約聽見這夫妻二人說什麽逆天改命,似乎是陳有生先前經商迅速崛起,是偷了嶽父家的氣運。

但是,縣令不想過問,他是儒生,自小學習,“子不語,怪力亂神。”不過,他心裏對陳有生更添了嫌惡。

甚至後來,還讓押解陳有生的衙役傳話給邊關的大人們,要提防這人,他可能會邪術,奪走身邊人氣運。

這麽一來,陳有生一到邊關,就糟了嫌棄,先輩打了四十殺威棒,一頓棒子,讓本就心灰意冷的陳有生更加沒了指望,也壞了身體。

半年後,陳有生重病,死在了邊關。

當時,方雲正在買回的徐家宅院裏,看著過繼子讀書。

這個孩子是新過繼的,父母雙亡後,他成了孤兒,吃百家飯長大。知道方雲要重新認過繼子,縣令夫人就推薦了這個孩子過來,說這孩子人品好。方雲看他雖然只有十二歲,卻是穩重的性子,人也懂事,再加上是縣令夫人舉薦的,就欣然收下了。

至於,先前過繼的四郎,被他的生母,五姨娘帶走了。

當日判決時候,縣官考慮到陳家幾個孩子的生計,就在堂上判了抄沒陳家家產時候,留些財產給幾個未成年的孩子過活,在孩子成年前,讓他們各自的生母,也就是陳家的姨娘們妥善保管。

縣令還特意把陳家的幾個孩子叫來,讓他們明白是非曲直,也算教化百姓。

縣官的教導,讓他們明白了道理。不過,最讓他們震撼的是,縣官告訴了他們,徐家人收留搭救陳有生,卻最後被他連累致死的事情。

原來自己的父親,是這樣自私的人。原來不是徐家,父親早死了,也不會有他們。幾個孩子為有這樣的父親而感到慚愧。

衙門的人將那些姨娘、庶子女安頓在了一個半舊的小院子裏,又給了那幾個姨娘些銀錢,讓她們照顧自己的孩子。至於那些姨娘是不是能安分守寡,那就沒人關心了。

本來,五姨娘是要跟著方雲這個夫人,守著孩子過日子的。可是,方雲跟她說了,“你的主子出了事,我也不便再留你。而且,有你這個生母在,孩子未必一心一意為徐家好。本來,丈夫的姨娘,我這個夫人有權發嫁,或者賣了。但是,我不是個狠心人。今天你願意好好走了,我不為難你。但是,你要留在這個院子裏,我不放心。”

五姨娘本來還想著,諾大的家業歸了自己孩子,是多好的事。可沒想到,因為夫主出了事,夫人不留她了。那孩子再富貴,跟她沒關系了。於是,她傻眼了。在求情無果後,五姨娘也看明白了,如今的夫人根本對她們沒有任何情分,或者說,原先也沒有,只是礙於老爺在,才容了她們。

後來,五姨娘想了一夜,決定帶孩子去投奔親戚去,她舍不得這個兒子。方雲許她帶走自己的體己錢,還有原先給了四郎的財物。

就這樣,過繼子隨著他的母親離開了。

方雲覺得這樣也好,畢竟,四郎也是陳有生的孩子,徐家和陳家鬧成這樣,讓他繼續做過繼子怕是不合適了。

這就有了後來又重新找過繼子的事情。

……

陳有生一死,方雲就接到了系統的通知,【宿主,本世界任務完成,增加積分10000,三天內可隨時離去。】

於是,方雲在三天時間裏,找了人來做了見證,把名下產業分了。